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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舜帝归葬地的文献考察 [打印本页]

作者: 闽南姚斌    时间: 2014-3-3 02:52
标题: 关于舜帝归葬地的文献考察
关于舜帝归葬地的文献考察
万  里
舜帝卒于何地归葬于何地,历代史籍记载比较明确,本来不是一个问题。但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发掘历史文化资源以促进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成为各地区政府、学者乃至各界人士最为关注的事情,在某些地区,在当地政府政绩及功利思想的驱使下,在某些学者或者文化人的鼓噪下,不顾历史事实的客观存在,不顾大量历史文献的客观记载,仅仅凭借某些经不起推敲的、其实并不可靠的文献记载之只言片语,甚至仅仅凭借自己的一厢情愿以夸大其词乃至指鹿为马,试图推翻“舜帝归葬九疑”说之历史事实,推翻学术界已经有了基本共识的定论,将一个本来并不存在的问题搞成一个伪问题,一定要将其他地区的历史文化资源通过高喉咙、大嗓子争夺到本地区来,这既违反学术道德,又是一件非常可笑的掩耳盗铃之事情。关于舜帝归葬地的问题就是如此。
对于历史问题的考证必须讲究证据。一般依据之比较可靠的证据,为历史文献和考古发掘材料。考古方面的学术论证已由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学者进行,这里只谈历史文献证据。
一、历代文献中关于舜陵及舜帝归葬地为江南苍梧九疑山的记载
历代关于舜帝归葬地即舜帝陵所在地的文献记载大致可以分为七类:其一,一些比较完整地述说舜帝生平事迹时的史籍记载;其二,一些史籍或子书在述及舜帝某种事迹时的记载;其三,各种地理志书关于舜帝陵墓所在地的记载;其四,各个地区如湖南、山西、广西等各种地方志的记载;其五,历代史籍包括政府文书中关于对舜帝陵墓以及舜帝进行祭祀的记载;其六,历代文士在对经史中有关舜帝事迹记载进行注释和阐释时的论述考订;其七,散见于历代其他文献中的有关记载。
最早言及舜帝去世情况的典籍为《尚书》。该书《虞书·舜典》中说:“舜生三十征庸,三十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此处“陟方”二字究竟何指并未言明,后世之聚讼纷纭便是由此而起。
在现存历史文献中,基本可以认定内容出自于先秦之记载了舜帝归葬地的文献有四种,分别为:
西汉宣帝刘询(前73—前49在位)时之礼学家戴圣汇集战国至秦汉年间儒家学者的著作言论所编注而成的《礼记》。该书《檀弓上》说:“舜葬于苍梧之野,盖三妃未之从也。”此为最早记载舜帝归葬苍梧说的文献。汉郑玄注云:“舜征有苗而死,因留葬焉。《书》说舜曰陟方乃死。苍梧于周南越之地,今为郡。”[1]此处所云“三妃”,或作“二妃”,可与先秦屈原辞赋中之反复提及之南望九疑缅怀舜帝及咏颂“二妃”的记载相印证。
在出于战国时期孟子及其弟子之手的《孟子》一书中提出了舜“卒于鸣条”说。该书《离娄下》中说:“孟子曰:舜生于诸冯,迁于负夏,卒于鸣条,东夷之人也。文王生于岐周,卒于毕郢,西夷之人也。地之相去也千有余里,世之相后也千有余岁,得志行乎中国,若合符节,先圣后圣,其揆一也。”此处之“鸣条”究竟所指为何地亦未言明。
在《吕氏春秋》一书中出现了“舜葬于纪市”说。该书《孟冬纪·安死》中载:“舜葬于纪市,不变其肆。注:九疑山下亦有纪邑。”此说直指“纪市”乃位于九疑山下之纪邑。
在墨子及墨家学派著作之汇编的《墨子》一书中又出现了另一种说法。该书《节葬下》中说:“舜西教乎七戎,道死,葬南己之市,衣衾三领,谷木之棺。葛以缄之,已葬而市人乘之。”这里的“南己之市”究竟所指为何地不详。《墨子》一书乃由西汉刘向整理而成七十一篇,但在六朝以后逐渐流失,今所传者为《道藏》本,共五十三篇,包括有墨子(墨翟)及其弟子以及后期墨家的著述资料,其中已亡佚者有《节葬》之上、中篇等。唐人刘赓《稽瑞》引《墨子》佚文云:“舜葬于苍梧之野,象为之耕”;“禹葬会稽,鸟为之耘”。见清孙诒让《墨子间诂·附录》。论者以为这二条疑即《节葬》上、中二篇之佚文。这表明,《墨子》一书也持舜帝归葬苍梧说。如果联系《礼记·檀弓上》“舜葬于苍梧之野”、《吕氏春秋》“舜葬于纪市……九疑山下亦有纪邑”的说法,《墨子·节葬下》所谓“舜……葬南己之市”之说,可以理解为:舜帝归葬于南方苍梧九疑山之纪市(纪邑)。至于该书“西教乎七戎,道死”之说,也并不可靠,因为《墨子·节葬下》在提及尧帝归葬地时说到:“昔者尧北教乎八狄,道死,葬蛩山之阴。”而宋罗泌《路史·发挥五》引述墨子异文为:“(舜)……王充乃云葬崇山。墨子则谓:北教八狄,道死南己之市,而葬蛩山之阴。”明顾起元《说略》卷七及清徐乾学《读礼通考》卷八十八《葬考七》均引《路史》持相同说法说。其他文献中关于尧、舜、禹之所谓“北教”、“西教”、“东教”等记载说法极为混杂,因而并不可靠,例如唐房玄龄等撰《晋书》卷三《帝纪第三》称:“(武帝)泰始……二年……冬十月……丁未诏曰:昔舜葬苍梧,农不易亩;禹葬成纪,市不改肆。”这里又将“葬成纪,市不改肆”移植到禹的身上。关于这一问题,当另撰专文讨论。
由此可见,在出自于先秦的四种古籍中,除了《孟子》的“鸣条”说外,另外三种文献之记载均可以归属到“舜帝归葬于苍梧九疑山”说。而“鸣条”说也与“苍梧九疑山”说有关,讨论详下。
最早明确记载舜帝归葬地为苍梧九疑山的正史是司马迁(前145—前90)《史记》。该书《五帝本纪》中说:“(舜)践帝位三十九年,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疑,是为零陵。”此处之“苍梧”、“江南九疑”、“零陵”,即今之湖南永州宁远县之九疑山。有人认为:“司马迁则至少犯了两个错误:一是曲解了墨子‘道死’二字,认定舜必卒于蒲阪都之外;二是把孔安国的‘巡狩说’与《檀弓》所云‘二妃未之从’糅合在一起,演义为帝舜崩苍梧而葬九疑。”[2]然而,《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秦始皇)三十七年十月癸丑,始皇出游,左丞相斯从,右丞相去疾守……十一月,行至云梦,望祀虞舜于九疑山。”《史记·司马相如列传》所载之司马相如(约前179—前117)《大人赋》亦云:“吾欲往乎南嬉,历唐尧于崇山兮,过虞舜于九疑。”汉刘安(前179—前121)《淮南子·修务训》说:“舜……南征三苗,道死苍梧。”又《淮南子·齐俗训》说:“昔舜葬苍梧,市不变其肆。”这些都是较之司马迁更早之人所叙述,包括秦始皇作为政府或帝王行为的“望祀虞舜于九疑山”。此外,1973年在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中出土了一幅《地形图》,上面记载了舜帝陵墓所在之位置是湖南宁远九疑山。该墓的下葬年代是西汉文帝十二年(前168),早于司马迁撰写《史记》之年。这些资料均表明,舜帝归葬苍梧九疑山之说,并非受司马迁“演义”所影响,而是为当时甚至更早之人所共知的事实。
稍后于司马迁的晋·皇甫谧在《帝王世纪》中说:“……有苗氏叛,(舜)南征。崩于鸣条,殡以瓦棺,葬于苍梧九疑山之阳,是为零陵,谓之纪市,在今营道,下有群象为之耕。”[3]皇甫谧不但与司马迁一样认为舜帝卒于南征(南巡狩)之时,葬于苍梧九疑山,还将出自于《孟子》的“鸣条”说和发端于《墨子》的“南己之市”而后由《吕氏春秋》明确为“纪市”之说整合进来。实际上,所谓“鸣条”,不止是指地名,也有其他含义;而且,即使是地名,所指之地也有多处,古人早已言及之。如宋·夏僎《尚书详解》卷十《商书·汤誓》称:“苏氏谓古今道路地名改易不可知,安知陑鸣条必在安邑之西?”元金履祥《孟子集注考证》卷四《离娄下·鸣条》云:“在今解州乃汤与桀战处,《史记》皆云‘舜崩于苍梧之野因葬焉,今道州九疑是也。’此云鸣条,恐古地有二名尔。”限于篇幅,此处亦不拟展开讨论,待另撰专文。
见诸于其他汉魏六朝文献的记载还有:
汉荀悦(148209)《前汉纪》卷二十六《孝成三》载:“光禄大夫刘向上疏曰:昔黄帝葬桥山,尧葬济阴,丘垄皆小。舜葬苍梧,二妃不从;禹葬会稽,不改其畆。”刘向(约前77—前6)此疏名为《谏营起昌陵疏》,又见于明张溥辑《汉魏六朝百三家集》卷七《刘向集》,其“不改其畆”一句作“不改其列”。
汉班固(3292)《汉书》卷三十六载:“舜葬苍梧,二妃不从。”此外,班固在《白虎通义》卷下《徳论下·巡狩》中说:“如是舜葬苍梧,禹葬会稽,于时尚质,故死则止葬,不重烦扰也。”《白虎通义》即《白虎通德论》,为记录汉章帝建初四年(79)由官方主持在白虎观进行经学辩论结果之汉儒集体著作,这表明,至少在当时,对“舜葬苍梧”说无人持有异议。
魏王肃注《孔子家语·五帝德》载:“(舜)巡狩四海,五载一始。三十年在位。嗣帝五十载,陟方岳,死于苍梧之野而葬焉。”
晋陈寿《三国志·魏志》卷二载:“盖舜葬苍梧,二妃不从。”
晋王嘉《拾遗记》:“舜葬于苍梧之野。”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赵咨传》称:“昔舜葬苍梧,二妃不从。”
六朝齐魏收《魏书·皇后列传》载:“髙祖……因谓群臣曰:‘舜葬苍梧,二妃不从,岂必远祔山陵然后为贵哉……”又同书卷四十八“高允传”载:“高允……昔尧葬谷林,农不易亩;舜葬苍梧,市不改肆。”高允此语出自其《矫颓俗疏》中,又见于明张溥辑《汉魏六朝百三家集》卷一百七《高允集》。
六朝梁沈约《宋书·礼志二》载:“(晋)泰始二年诏曰:昔舜葬苍梧,农不易亩;禹葬会稽,市不改肆。”
此外,汉唐以降之地理志书亦多关于舜帝葬于苍梧九疑山之记载。例如:
《山海经·海内南经》:“苍梧之山,帝舜葬于阳,帝丹朱葬于阴。赤水之东有苍梧之野,舜与叔均之所葬也。”郭璞注云:“即九疑山也。”又《山海经·大荒南经》:“赤水之东,有苍梧之野,舜与叔均之所葬也。”郭璞注云:“叔均,商均也。舜巡狩,死于苍梧而葬之,商均因留,死亦葬焉。基在今九疑之中。”清郝懿行云:“《海内南经》既云‘苍梧之山,帝舜葬于阳,帝丹朱葬于阴’……郭云:‘基在今九疑之中。’基当为墓字之讹。《御览》五百五十五卷引此注作‘墓今在九疑山中’也。”清王念孙亦校“基”作“墓”。又《山海经·海内东经》:“湘水出舜葬东南陬,西环之。入洞庭下。一曰东南西泽。”又《山海经·海内经》:“南方苍梧之丘,苍梧之渊,其中有九嶷山,舜之所葬,在长沙零陵界中。”郭璞云:“山今在零陵营道县南,其山九溪皆相似,故云九疑。古者总名其地为苍梧也。”
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志》卷三十《江南道五》载:“永州……《史记》舜葬九疑,即此地也……永明县……九疑山在县东南一百里,舜所葬也。九山相似,行者疑惑,故为名。舜庙在山下。”
宋王存等撰《元丰九域志》卷六《荆湖路南路·道州》载:“古迹:……舜陵在九疑山女英峰下。”
宋祝穆《方舆胜览》卷二十四《道州·九疑山》载:“苍梧九疑之辨:《檀弓》云:‘舜葬于苍梧之野。’晋习凿齿云:‘虞舜葬零陵。’《元和郡县志》亦云:‘九疑,舜之葬也。’按太史公曰:‘舜南狩行,死于苍梧之野,归葬于江南之九疑,是为零陵。’则是舜死于苍梧之野,归葬于零陵之九疑。《山海经》云:‘舜之所葬在今道州零陵县界。’苍梧、九疑当是两处,后人误引舜死之地以为舜葬之所耳。太史遍历天下名山大川,必有所据。当从《史记》及《山海经》。……古迹舜陵,或云在女英峰之下。《寰宇记》云:‘名永陵,自古禁樵采,置守陵六户。”
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卷一百六十一《岭南道五》载:“废冯乘县在州北一百二十里,汉旧县,属苍梧郡。隋大业二年隶零陵郡。皇甫谧云:舜葬苍梧九疑山,在冯乘县东,与道州营道县接境,皇朝废。”
明徐宏祖《徐霞客游记·西南游日记二(湖广)》:“二十四日,西五里为太平营,由此西北入山,多乱峰环岫。……如是十里至圣殿。圣殿者,舜陵也。”
《(乾隆)大清一统志》卷二百八十三《永州府二·陵墓》载:“虞帝舜陵在宁远县东南。《史记·五帝本纪》:‘舜葬于江南九疑,是为零陵。’注:《皇览》曰:‘舜冢在零陵营浦县。’《汉书·武帝纪》:‘元封五年,望祀虞舜于九疑。’《水经注》:‘九疑山,大舜窆具,阳商均葬其阴。’《寰宇记》:‘亦名永陵,自古禁樵采,置守陵户。’《方舆胜览》:‘在女英峰下。’本朝顺治九年,康熙七年、二十一年、四十二年,雍正元年、二年,乾隆元年、九年、十四年、十七年俱遣官致祭。”
此外,在明清以降之湖南有关的地方志中,也多有舜帝归葬于今之湖南宁远县九疑山并在当地有舜帝陵墓的记载。但囿于乡土情怀,地方志的记载既可能是实录,也可能是附会,就像下文将要讨论的一样,故此处不再罗列以作为证据。
值得注意的是,自秦始皇于三十七年开始在云梦泽望祀虞舜于九疑山后,历代一些帝王或政府(朝廷)都遣官到宁远九疑山对舜帝陵进行祭祀,而在其他地区所出现之祭祀舜帝的活动,均为于各地之“舜庙”或“舜祠”进行,一些学者未能将“陵”、“庙”、“祠”之概念性质搞清楚,将其混为一谈,便闹出了许多不应该出现的常识性笑话。关于历代祭舜情况,亦当另文考察。
大致而言,在唐代以前,质疑舜帝归葬江南九疑山的文献并不多见,宋元以后逐渐增多,但多为意揣之词,均论据不足,无法采信。然而,有人甚至认为汉代王充就早已对舜帝归葬于九疑山说进行了质疑,其实并非如此,而是对王充之说的误读或有意曲解。
汉王充《论衡·书虚篇》云:“儒书言:舜葬于苍梧、禹葬于会稽者,巡狩年老,道死边土。圣人以天下为家,不别远近,不殊内外,故遂止葬。夫言舜、禹,实也;言其巡狩,虚也。舜之与尧俱帝者也,共五千里之境,同四海之内;二帝之道,相因不殊。……舜、禹之时,鸿水未治,尧传于舜,舜受为帝,与禹分部,行治鸿水。尧崩之后,舜老,亦以传于禹。舜南治水,死于苍梧;禹东治水,死于会稽。贤圣家天下,故因葬焉。”《书虚篇》又云:“传书言:舜葬于苍梧,象为之耕;禹葬会稽,鸟为之田。盖以圣德所致,天使鸟兽报佑之也。世莫不然。考实之,殆虚言也。……鸟田象耕,报佑舜、禹,非其实也。实者,苍梧多象之地,会稽众鸟所居。《禹贡》曰:‘彭蠡既潴,阳鸟攸居。’天地之情,鸟兽之行也。象自蹈土,鸟自食苹,土蹶草尽,若耕田状,壤靡泥易,人随种之,世俗则谓为舜、禹田。海陵麋田,若象耕状,何尝帝王葬海陵者邪?”又《论衡·偶会篇》云:“传曰:‘舜葬苍梧,象为之耕。禹葬会稽,鸟为之佃。’失事之实,虚妄之言也。”实际上,王充所谓“殆虚言也”、“虚妄之言也”等,并非指“舜葬苍梧”为“失事之实”,而是指“鸟田象耕”等事为虚妄之言。
综上所述,历代关于舜帝归葬湖南九疑山的说法,自先秦以降迄于清,载诸史籍文献,斑斑可考,既有历史记载之连贯性,又有从诸多文献、不同角度记载的互证性,显然难以推翻。
二、关于舜帝归葬山西运城永济说的历史由来和误读
在对舜帝归葬山西运城永济说的历史由来和误读进行考辨之前,先明确一下几个有关语词的概念。
1)陵,高大的坟墓。在古代社会,专指帝王的坟墓。
2)庙,包括古代王室祀祖的宗庙、士大夫祀祖的家庙。庙不单祭祖,也可敬神。
3)祠,供奉祖宗或受崇敬之人的庙宇、房屋。例如祠堂、宗祠、武侯祠等。
由此可见,陵、庙、祠三者是绝对不能混淆的。祭祀舜帝,可以到舜陵,这是最为正宗而严肃的祭祀场所;可以到舜庙,这是古代王室将舜帝作为祖先进行祭祀的场所;也可以到舜祠,这是将舜帝作为祖宗或受崇敬的人进行祭祀的场所。前者即舜陵决不能随意设置,当然也有极少根据需要而设置衣冠冢的情况;而后两者,即舜庙和舜祠,则可以根据需要随时、随地而设置,以方便祭祀和表达崇敬之意。明宋濓《元史》卷七十六《祭祀五·古帝王庙》载:“尧帝庙在平阳。舜帝庙:河东、山东济南、历山、濮州、湖南道州皆有之。禹庙在河中龙门。”可见,舜帝庙确实在许多地方都有设置。
在几乎囊括了最基本之历史文献的整套《四库全书》中,有88次提到舜陵,419次提到舜庙,303次提到舜祠,当然其中有一些重复的内容。所有提到舜陵的记载,其实主要集中在三处地方,即湖南宁远之九疑山、山西运城之永济和广西梧州苍梧县。关于后者,清《广西通志》卷十四《山川·梧州府苍梧县》载:“传舜陵在焉。”此说之由来当与史载舜帝卒于“苍梧”说有关。前引之宋祝穆《方舆胜览》卷二十四《道州·九疑山》所云:“按太史公曰:‘舜南狩行,死于苍梧之野,归葬于江南之九疑,是为零陵。’则是舜死于苍梧之野,归葬于零陵之九疑……苍梧、九疑当是两处,后人误引舜死之地以为舜葬之所耳。”由此可见,舜帝归葬广西梧州府苍梧县之说不值得再予以讨论。这里仅就山西运城永济说之不实进行考辨。
《四库全书》所收之记载“舜陵”位于山西运城永济的历史文献,仅仅只有清雍正十二年所编纂的地方志《山西通志》一书,共有四处记载,分别是:卷二十四《山川八》:“鸣条冈在县南二十里,自安邑来,分条缭绕,土人传有舜陵。”卷二十七《山川十一》:“县志:舜陵在鸣条冈之阳。”卷一百七十一《寺观四》:“大云寺在鸣条冈虞舜陵侧,内有古柏,胥大可十余围。《志》称寺以守陵。”卷一百七十四《陵墓三》:“虞舜陵相传在县西二十里鸣条冈……有守陵大云寺。”从四处记载均提到“鸣条冈”,可知均据《孟子·离娄下》“舜生于诸冯,迁于负夏,卒于鸣条”一说而来。而且,所载或为“土人传有舜陵”、“虞舜陵相传在县西二十里鸣条冈”等模棱未定之辞,或为转引“县志”、“《志》称”等语,并无一处为明确指实语。
就记载历史事实之文献的可靠性而言,只要不涉及帝王的秘辛和宫廷的丑闻等,还是正史的记载比较可信;而记载地面建筑实物的文献,历代官修的地理志书无疑是最可靠的资料。在古代,对帝王进行祭祀,是一件非常严肃认真的政府行为,来不得半点马虎,故收录着朝廷礼制典章的官修政府法定文书如清代《钦定大清会典则例》等也是十分可靠的。如此,则前述明确记载舜帝辞世于苍梧和归葬于九疑山的文献,均可视之为关于舜陵记载的第一手资料。
唐代元结于永泰二年(766)所写的《论舜庙状》中称:“按地图,舜陵在九疑之山,舜庙在太阳之溪。”可见他看见过描绘有舜陵和舜庙的地图。元结所处的年代要早于《元和郡县图志》编纂的年代,据此可以肯定,他所见到的地图,比《元和郡县图志》编纂的年代,即唐元和年间(806820)还要早。这一地图,与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中出土之记载有舜陵的《地形图》,两者之间可能存在着某种内在的密切关系。
相对于上述正史、地理志等可信程度较高的文献而言,地方志的可靠性便低得多。因为,除了对当时、当地发生之事的记载可以纪实外,追溯往古尤其是远古之事,均不免有所穿凿附会,便不能将其作为第一手资料看待。正是由于没有可靠的资料作为依据,清代《山西通志》的编纂者才会如实叙述为“土人传有舜陵”、“虞舜陵相传在县西二十里鸣条冈”等,或明言转引自旧“县志”等。何谓“相传”,传说也。将其作为故事听听可以,将其作为追溯往古的信史看待,就不免难以取信于人了。
此外,论史有所谓“孤证不立”之说。《山西通志》中虽然有四次记载,但出自同一书中,只能作为一条孤证来使用。正如法庭辩论要讲究证据链一样,历史上关于舜帝陵寝位于宁远九疑山的文献记载,已经构成了一条证据链。这条证据链无论是时间的延续性还是文献的多样性,都是极为完整的。如果联系到先秦时期屈原在自己的诗赋中早已提及并向往九疑山的舜帝功绩,联系到舜帝的娥皇、女英两妃追寻舜帝而在湖湘的洞庭湖君山等地留下之诸多传说遗迹,联系到因舜帝南巡至湖湘命奏韶乐而得名之韶山,联系到现今还保存下来的历代官方到九疑山祭祀舜帝的祭文等,这条证据链的结构便显得更为充实和完整,舜帝归葬于此,还能有何疑义呢?要用山西一条以“相传”等模棱未定之辞来支撑的孤证,以否定由湖湘由多种可靠历史文献建构的证据链,显然是没有任何说服力的。如果不是搞笑,那便是极端的无聊。
进行历史考证的基本方法,包括证实和证伪两个方面。前面已经证实了舜帝确实归葬于湖南宁远的九疑山。这里对当代有人所持之舜帝归葬山西运城永济的说法进行证伪。
持舜陵位于山西运城永济说的主要依据,或者说唯一的依据,是诸多山西省尤其是运城市有关单位编写的宣传品及网站所载文章之“根据史志和碑刻记载,陵庙始建于唐开元二十六年(738),明嘉靖时因地震而毁。万历年间(15731620)又予重建,清康熙、乾隆、光绪时曾多次进行过修葺”的说法。
这段论述文字是极为含混的。所根据的究竟是什么“史志”,是否就是前引之其实并无历史追溯性史料价值的《山西通志》以及该志书上所说的“县志”和“土人传有舜陵”之说?完全可以摆出来看看。至于所谓“碑刻”,其实指的就是明代万历三十九年(1611)邢其任所书之“有虞帝舜陵”石碑。以晚近到明代万历年间的单一石碑来论证远古时期的舜帝归葬及其陵寝,究竟有多少说服力?
此外,“舜帝陵庙始建于唐开元二十六年”之说法的依据究竟何在?在当时,究竟建的是“舜陵”还是“舜庙”?其实,《山西通志》卷一百六十七《祠庙四》记载着:“帝舜庙在鸣条冈,有唐开元二十六年碑。明嘉靖中庙废,万历中县吴愈复修。”这就是所谓“(山西永济舜帝)陵庙始建于唐开元二十六年,明嘉靖时因地震而毁,万历年间又予重建”说的原始依据。然而,这里记载的是“帝舜庙在鸣条冈”,明确说的是“庙”而非“陵”。由此可见,在明代嘉靖之前,历史上山西永济鸣条冈所存在之关于舜帝的祭祀建筑物为“舜帝庙”而非“舜帝陵”;所谓“舜帝陵”是明代万历年间当地乡民所增建,在此之前,则并无任何历史依据。
前述之认为司马迁“演义为帝舜崩苍梧而葬九疑”说之人又引《竹书纪年》以试图推翻《史记》等大量古籍文献记载之事实,接着又“演义”说:“就在演义流传的同时,西晋太康(280290)年间,《竹书纪年》赫然出世。这部成书于战国魏襄王二十年(前299)、未经秦焚的编年体史,比《史记》早诞生200多年,在河南汲县沉睡了近600年,从未见天日。它的出世,纠正了许多史书的错讹。而它关于帝舜鸣条苍梧之葬的说法,给予‘零陵说’以重创。……明代学者李贽重申《竹书纪年》之“安邑鸣条说”,作《洞庭湘妃辩》,驳斥捏造而成的洞庭湘妃传说。”[4]他所依据之今本《竹书纪年·帝舜有虞氏》确实“赫然”记载着:“四十九年,帝居于鸣条。五十年,帝陟……鸣条有苍梧之山,帝崩遂葬焉,今海州。”
稍通文献学之人都知道:《竹书纪年》为晋咸和七年汲县人发魏襄王冢所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的编者将今本(即《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编者所见本)之《竹书纪年》与宋元代以前之许多文献对该书的征引进行比照校勘,发现大量文字存在着巨大的差异,甚至完全相反,故认定该书实为“明(代)人抄合诸书以为之”。因而今人不察,将其作为早于《史记》之文献来证误《史记》,便不免落下笑柄。实际上,晋代汲冢所出之《竹书纪年》确实有关于舜帝归葬地的记载,这就是宋代朱熹在《四书或问》卷三十三(《四库全书》本)中所说的:“舜卒于鸣条,则汤与桀战之地也。而《竹书》有‘(舜)南巡不反’,《礼记》有‘(舜)葬于苍梧之说’。”朱熹在《静江府虞帝庙碑》一文中又说:“传记所称南巡不反遂葬苍梧者……”(见《晦庵集》卷八十八)这里所谓“传记”,指的也是他所见到的《竹书纪年》。表明朱熹所见之《竹书纪年》中关于舜帝归葬地的记载与《史记》等史籍所说完全一致,虽然朱熹认为《竹书纪年》的记载“又非经言,无所考信,则皆罔敢知”,但他所引述之《竹书纪年》的记载却比“明(代)人抄合诸书以为之”《竹书纪年》更为可信,则是无疑的。宋赵顺孙《孟子纂疏》卷八暨元胡炳文《孟子通》卷八均引“朱子集注”称:“《竹书》有‘南巡不反’,《礼记》有‘葬于苍梧’之说。”可见朱熹之说并非误载。而朱熹所见之《竹书纪年》的异文在南宋时还有人见到过。例如宋罗泌《路史》卷三十六《发挥五·辩帝舜冢》称:“孟子曰:‘舜生于诸冯……而《竹书》、《郡国志》等皆言帝葬苍梧,则自汉失之(原注:“礼记是”),至郑康成遂以鸣条为南夷之地。”如此,亦可证明朱熹之说并非孤证,古本《竹书纪年》确实记载着“(舜)帝葬苍梧”。
如果连一些基本概念如“陵”、“庙”、“祠”的区分都搞不清楚,连一些基本的文献学、版本学、考据学常识都不具备,便正如史学大师陈寅恪先生所说过的,你要是不将基本的史料搞清楚,就急着要发表微言大义,所得的结论往往是不可靠的。
实际上,在古代,山西永济(古蒲州、蒲坂)确实有关于纪念和祭祀舜帝的建筑物,但它不是舜陵而是舜庙。而且其始建的年代远远不止是唐代开元年间,而是更早。
据《魏书》等史料记载: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一年(497)三月乙未,车驾南巡。丙辰,次平阳。遣使者以太牢祭唐尧。夏四月庚申,幸龙门,遣使者以太牢祭夏禹。癸亥,行幸蒲坂,遣使者以太牢祭虞舜。戊辰,诏修尧、舜、夏禹庙。丙戌,遣使者以太牢祀汉帝诸陵。五月壬辰,遣使者以太牢祭周文王于丰、祭武王于镐。”这就是永济(蒲坂)始有舜庙的最早记载。北魏孝文帝力主汉化,故以祭祀汉民族祖先的方式来树立自己的正统形象。他的统治区域局限于北方,故无法到南方来舜陵祭祀舜帝,只得在舜帝曾经活动过的地方蒲坂(今山西永济)举行祭祀活动并修建舜庙。
必须指出,这里明确记载着,北魏孝武帝于“癸亥,行幸蒲坂,遣使者以太牢祭虞舜。戊辰,诏修尧、舜、夏禹庙”,即他遣使者祭祀舜帝在前,修建舜庙在后。这表明,在舜庙修建之前,蒲坂还没有一所祭祀舜帝的场所,故魏孝武帝本人虽然已经“行幸蒲坂”。但他还需遣使者到另外的场所去祭祀舜帝;可以设想,如果蒲坂已经有了舜帝陵墓,他当然应该、而且会亲自参加甚至主持祭祀活动,又何必另遣使者去进行祭祀呢?可见,这次祭祀舜帝的活动必定不在蒲坂。
宋祁等《唐书·禇无量传》载:“开元五年,帝将幸东都而太庙坏……无量又上言:‘昔虞舜之狩,秩山川、遍群神。汉孝景祠黄帝桥山,(魏)孝武祠舜九疑,(唐)髙祖过魏祭信陵君墓、过赵封乐毅……愿陛下所过名山大川、丘陵坟衍古帝王贤臣在祀典者,并诏致祭’……帝纳其言,即诏无量祠尧平阳,宋璟祠舜蒲坂,苏颋祠禹安邑。在所刺史参献。”完全相同的记载还见于一些其他史籍,如宋代王钦若等所撰《册府元龟》等。这些记载说明了两个史实:其一,北魏孝武帝当时是遣使者以太牢祭祀舜帝于九疑,由于北魏的统治区域尚未到达南方之九疑山,故似应与秦始皇一样是进行所谓望祀;其二,唐玄宗于开元五年采纳禇无量的建议后,曾诏令“宋璟祠舜蒲坂,苏颋祠禹安邑”。众所周知,禹帝之陵并非在安邑而在会稽(今绍兴),舜帝之陵也不在蒲坂而在宁远九疑山,故宋璟与苏颋当时所祭祀的场所是舜庙和禹庙,而这两个庙都是北魏孝武帝下诏始修的。这就是《旧唐书·礼仪志》所说的:“贞观之礼无祭先代帝王之文。显庆二年六月,礼部尚书许敬宗等奏曰……今请聿遵故事,三年一祭,以仲春之月祭唐尧于平阳以契配,祭虞舜于河东以咎繇配,祭夏禹于安邑以伯益配……”明丘濬在《大学衍义补》卷六十一中指出:“臣按秦始皇南巡望祀舜于九嶷,上会稽祭禹;北魏文成东巡历桥山祀黄帝。然皆因所至而祀也,未有常典。魏孝文太和始诏祀尧、舜、禹及周公,然惟用清酌尹祭而已。至隋始定为常祀,祀用太牢。而唐因之。”这表明,对历代帝王进行所谓常祀,是从隋代开始的;而在北方设置一些帝王祠庙进行祭祀,则是从魏孝文太和年间开始的。这一史实,在《隋书·礼仪志》中得到证实:“禘祫之月,并以其日使祀先代王公帝尧于平阳,以契配;帝舜于河东,咎繇配;夏禹于安邑,伯益配;殷汤于汾阴,伊尹配;文王、武王于丰渭之郊,周公召公配;汉髙帝于长陵,萧何配。各以一太牢而无乐,配者飨于庙庭。”而《旧唐书·高祖本纪》所载:“武徳三年春正月,幸蒲州,命祀舜庙。”便是丘濬所说的“而唐因之”。
这些记载明确提到的是“诏修尧、舜、夏禹庙”、“飨于庙庭”和“命祀舜庙”而非陵寝。如果该地确实有舜陵,这些帝王必然会在舜陵而非舜庙举行祭祀活动。
那么为何要在平阳、蒲坂、安邑设庙祭祀尧、舜、禹呢?这就是《旧唐书·玄宗本纪》所载:“天宝七载五月诏:三皇以前帝王,京城置庙以时致祭,其历代帝王肇迹之处未有祠宇者,所在各置一庙。”明丘濬《大学衍义补》卷六十一云:“臣按:此祀三皇之始,前此尧、舜各祭于所都之地,今乃并三皇立庙焉。”平阳、蒲坂、安邑乃尧、舜、禹等远古帝王“肇迹之处”或“所都之地”,故“未有祠宇者,所在各置一庙”;又为了方便帝王亲自进行祭祀,便于“京城置庙以时致祭”。平阳、蒲坂、安邑等地在北魏孝武帝之前没有任何远古帝王的祭祀场所,无论是“庙”还是“陵”,已经是不争之事实了。
在大量的历史文献中,记载了蒲坂的舜庙以及在蒲坂舜庙进行祭祀舜帝的活动。其中既有官方的祭祀活动,也有民间的祭祀活动。但均为祭庙而非祭陵,记载是十分明确的。反过来,历代在湖南宁远九疑山的祭祀,则多为祭陵而非祭庙。
基于封建礼制的严格规定,帝王的陵寝是不能随意设置的,甚至一草一木都不能乱动,当然也不能随意进行祭祀,所有的祭祀活动和对陵寝的修缮活动,都只能是也必须是国家(中央政府)或帝王的行为,当然包括专遣特使或诏令地方政府官员代替祭祀,因为这涉及到君主乃至政权的合法性和权威性,除非想掉脑袋,否则民间人士是不能修建的;当然也有根据需要而设置衣冠冢附设于舜庙旁以便礼敬的情况,这便相对简单和宽松一些。而舜庙和舜祠,则可以根据需要随时随地而设置,以方便祭祀和表达崇敬之意。正是如此,在持“山西永济”说者所提供的资料中,便出现了“明正德初(1506),乡人重建。但在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的大地震中又遭毁坏。明万历三十一年(1603),安邑县令吴愈再次重建。在清嘉庆二十年(1815)的大地震中又为瓦砾,仅存正殿。次年,在乡人王步洲等倡导下,重建舜庙”[5]的说法。可见,这里多次重建的,都是“舜庙”而非“舜陵”,而且都是民间的自发行为和基层政府的政绩行为,而非国家政府行为。但是,在这次重建时,乡人为舜帝设置了衣冠冢,便是今人作为依据的所谓“舜陵”。但是,到了今人的笔下,便成为“唐开元二十六年(738),河东人意识到帝舜文化遗产的重要性,遂于安邑鸣条冈修建舜帝陵,并年年祭祀,蔚然成风”[6],将“重建舜庙”任意变更为“修建舜帝陵”。
其实,关于湖南宁远九疑山之舜陵与山西永济(蒲坂)之舜庙、舜陵的区别,在官方的历史文献中早已辩明。《(乾隆)大清会典则例》卷八十二《礼部·祠祭清吏司中·祀一》载:“乾隆元年,谕:各省前代帝王陵庙均宜严肃整齐以展诚恪。闻湖广地方炎帝神农氏陵庙殿宇墙垣丹雘合度,而帝舜有虞氏陵庙规模窄狭,丹青剥落,不足以肃观瞻。着该督抚转饬有司,动用公项,即行修葺。……再各陵庙向来未设陵户、无人看守者,可酌设几户专司洒扫,永着为例。钦此。”同书卷一百三十七《工部·屯田清吏司·山陵》载:“(乾隆)六年,覆准:舜陵虽在湖南而故都实在蒲坂,则两地皆为圣迹,自应时加修葺以昭敬礼。今山西安邑县帝舜陵寝年久倾圯,守陵之大云寺亦渐飘摇,应令该抚动用存公银立限修整,工竣报销。”这里明确指出:“湖广地方……帝舜有虞氏陵庙……设几户专司洒扫,永着为例”及“舜陵虽在湖南而故都实在蒲坂”。而所谓“山西安邑县帝舜陵寝”,便是前述之乡人于明代万历年间所设置的衣冠冢,因“两地皆为圣迹,自应时加修葺以昭敬礼”,故容忍和认可了乡民的自发行为,但未见到山西安邑之“舜帝陵寝”与湖南宁远之舜陵一样享有“设几户专司洒扫,永着为例”的护持待遇;而这种待遇,是历代唯有帝王陵墓才能享有、而且是必须享有的。宋祝穆《方舆胜览》卷二十四《道州·九疑山》引《(太平)寰宇记》载:“(舜陵)名永陵,自古禁樵采,置守陵六户。”可见,湖南宁远的舜陵自古就享有“禁樵采”和“置守陵户”之正规帝王陵墓的护持待遇。
综上所述,在截至目前所能够见到的历代文献中,还没有见到能够推翻已经成为史学界主流认识之舜帝归葬地为湖南宁远九疑山的资料,因而,在没有发掘出具有说服力的新证据之前,最好还是不要轻易地、武断地否决这一为历代之具有连续性、互证性之诸多史籍文献所记载的可信性事实,进而随心所欲地编造出舜帝归葬于另外之某地的神话。重视文化、发展文化,将历史文化资源视之为有用之物,比将其视之为封建糟粕、弃之如敝履当然要好;某些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意识和学者的乡土情怀也能够理解。但是,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文化资源的发掘也不能违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这既是一种不能违背的政治行为准则,也是一种必须遵循的学术道德原则。
注释:
[1]《礼记注疏》卷七,《四库全书》本。
[2][4][6]索宝祥:《舜迹三考·舜帝卒葬考》,引自拙风文化网。
[3]唐·欧阳询《艺文类聚》卷十一《帝王部一》引《帝王世纪》。
[5]百度百科·舜帝陵(http://baike.baidu.com/view/172413.htm)。
〔《舜文化论文集》(第一辑),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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