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尧舜禹时代是由原始社会 向国家过渡的中间环节 金景芳 吕文郁 金景芳在撰写《中国奴隶社会史》时,由于误信《史记·三代世表》,把尧、舜、禹和契、弃都说成是黄帝的子孙,因而断定当时为部落联盟。后来经过仔细研究,始了解到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尧、舜、禹固然是黄帝的子孙,至于契和弃是否是黄帝之子孙,尚有疑问,需要做进一步的探讨。 一 《诗经》是最早、最可信的史料,《商颂·玄鸟》说:“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史记·殷本纪》解释说:“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这段解释,有的对,有的不对。说“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是对的;说简狄是“帝喾次妃”,则不对。为什么说不对呢?因为所谓简狄吞玄鸟卵而生契是托辞,实际是契知母而不知父,当时还实行群婚制。哪有简狄是帝喾次妃之事?当然,《史记》说简狄是帝喾次妃,也不见得毫无根据,很可能是契在尧政权组织中担任显职之后所产生的误说,决非事实。又,简狄是有娀氏之女,称“狄”、称“娀”,与实行群婚制联系起来,她的族属就应是后世的北狄。 契被称为“玄王”,不但见于《诗·商颂·长发》,还见于《国语·周语下》、《国语·鲁语上》及《荀子·成相》。玄王就是北方之王。《荀子·成相》说:“契玄王,生昭明,居于砥石,迁于商。”《世本》说,“契居番”,“昭明居砥石”。砥石在辽水发源处,今内蒙古昭乌达盟克什克腾旗的白岔山,正在我国北方。《左传》昭公九年载:“王使詹桓伯辞于晋,曰:‘……肃慎、燕亳,吾北土也。’”“燕亳”就是《世本》所说“契居番”之“番”,系商人在北方最早的居住地。《逸周书·作雒解》记周公东征,“殷大震溃,降辟三叔,王子禄父北奔”。武庚北奔,同样说明了商人的老根据地在北方。周公东征胜利后,为加强对殷人的统治,特地将召公奭之子分封到燕。这些史料进一步证明了商人的族属出自北狄。 二 《诗·大雅·生民》说:“厥初生民,时维姜原。生民如何?克堙克祀,以弗无子。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载震载夙,载生载育,时维后稷。”《史记·周本纪》解释说:“后稷名弃,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原。姜原为帝喾元妃。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说,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这段解释有的对,也有的不对。说“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原”,“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说,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是对的;说“姜原为帝喾元妃”,则不对。所以说不对,因为所谓姜原践巨人迹而生弃与简狄吞玄鸟卵而生契一样,都是托辞。实际弃也是知母而不知父,当时也是处在群婚制时代,哪有姜原是帝喾元妃之事? 不但如此,从弃母姜原的姜氏来看: 1.《左传》襄公十四年说:“晋将执戎子驹支,范宣子亲数诸朝,曰:‘来!姜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离于瓜州,乃祖吾离被苫盖,蒙荆棘,以来归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与女剖分而食之……’对曰:‘昔秦人负恃其众,贪于土地,逐我诸戎。惠公蠲其大德,谓我诸戎是四岳之裔胄也,毋是翦弃……” 2.《诗·大雅·嵩高》说:“嵩高维岳,骏极于天,维岳降神,生甫及申。”毛传说:“尧之时,姜氏为四伯,掌四岳之祀。” 3.《国语·周语下》说:“祚四岳国,命以侯伯,赐姓曰姜,氏曰有吕。” 从这三条材料来看,可得出如下结论:一、姜氏是西戎,二、姜氏在尧时是四岳之一。再有一点,《诗·大雅·公刘》说:“笃公刘,于豳斯馆,涉渭为乱。”《大雅·绵》说:“古公亶父,来朝走马,率西水浒,至于岐下。爰及姜女,聿来胥宇。”这些材料也说明,周人兴起之初一直活动在西方,与姜氏有密切的关系,其族属当出自西戎。 三 《史记·秦本纪》说:“秦之先,帝颛顼之苗裔。孙曰女修,女修织,玄鸟陨卵。女修吞之,生子大业。”张守节《正义》解释说:“《列女传》云:‘陶子生五岁而佐禹。’曹大家注云:‘陶子者,皋陶之子伯益也。’按此即知大业是皋陶。”《史记》说女修吞玄鸟卵而生皋陶,同《诗·商颂·玄鸟》说简狄吞玄鸟卵而生契一样,证明皋陶也是知母而不知父,所谓帝颛顼之苗裔不是事实。据《史记·夏本纪》张守节《正义》引《帝王世纪》说:“皋陶生于曲阜。”《左传》文公五年载:“六人叛楚即东夷。秋,楚成大心、仲归率师灭六。冬,楚子燮灭蓼。臧文仲闻六与蓼灭,曰:‘皋陶、庭坚不祀忽诸……’”与女修吞玄鸟卵而生皋陶联系起来看,皋陶可能来自东夷。 四 《尧典》有“四岳”,上述《左传》、《国语》、《诗经》都提到“四岳”,但实际上它们所提到的“四岳”只是四岳之一的西岳。从《尧典》“四岳”来看,还应有北岳、东岳、南岳。“四岳”一语,前人解说颇多,唯《汉书·百官公卿表》解释为“四方诸侯”,大体上是对的。其实四岳本来就是四方山岳。尧舜禹时代,只有居民聚落,没有都市,各部族举行重大的活动,往往以某一名山作为聚会之地。如舜巡狩四方,东至东岳泰山,南至南岳衡山,西至西岳华山,北至北岳恒山,每至一方,都在当地最有名的大山之上举行祭祀典礼。这些山岳既是方位或地域的代称,又是重大政治活动的聚会之地。于是人们就把四方最有影响的集团首领也称为“四岳”。四岳既是某一个重要集团的首领,又是某一方众多集团首领的代表。 西戎姜氏既然是四岳中的西岳,那么东岳、南岳、北岳都是谁呢?史无明文。其实,尧舜禹时代的四岳就是后世所说的四夷,东岳就是东夷,北岳就是北狄,南岳就是南蛮。也就是说,从《尚书》来看,弃出身于西戎,代表西岳;契出身于北狄,代表北岳;皋陶出身于东夷,代表东岳。为什么南岳的代表人物不见记载呢?原因可能如下:南方的蛮族在尧舜禹时代与华夏的斗争十分激烈。《尚书·尧典》说当时“蛮夷猾夏,寇贼奸宄”,尧曾经“窜三苗于三危”,“四罪,而天下咸服”(《尚书·尧典》)。大禹治水,苗蛮又采取不合作的态度,《尚书·益稷》记禹和舜的对话有“苗顽弗即工,帝其念哉”就是证明。大禹只好诉诸武力。《墨子·非攻下》说:“禹既已克有三苗,焉历为山川,别物上下。”《国语·鲁语下》说“禹致群神于会稽之山,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说的也是大禹对南方蛮族动武的事。很可能是由于南蛮时常与华夏处于敌对状态,所以南岳的代表人物不见于史书记载。 可以认为,尧舜禹时代已经不是部落联盟,而是处在部族联合体时代,是中国由原始社会向国家过渡的中间环节。所谓部族,指的是由若干部落或部落联盟聚合而成的社会组织,是继氏族、部落之后、民族形成之前的人们共同体。部族联合体是部族进一步发展的必然产物,它标志着氏族发展的最后阶段。尧舜禹时代正处在这个阶段。理由是:其一,部落联盟是血缘团体,而部族联合体是非血缘团体。恩格斯在分析易洛魁人部落联盟的特点时指出:“血缘亲属关系是联盟的真实基础。”[1]而尧舜禹时代没有血缘关系的各部族的首领已经在同一个政权组织中任职。契知生母而不知父,而尧的父亲是帝喾,舜的父亲是瞽叟,禹的父亲是鲧,尧舜禹已进入个体婚制,有娀氏还处在群婚制时代。契与尧舜禹同时在一个政权组织中任职,不可能与他们有血缘关系。其二,部族联合体是范围广阔的地域组织;而部落联盟则是范围狭小的氏族组织。恩格斯指出:“氏族制度的前提,是一个氏族或部落成员共同生活在纯粹由他们居住的同一地区中。”[2]而尧舜禹时代则是“光被四表”、“协和万邦”(《尚书·尧典》),“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左传》哀公七年)。其三,部族联合体的领导机构已经初步具备了国家的某些职能,而部落联盟则仅仅是管理公共事务的一个社会机关。恩格斯在描述氏族制度时说:“没有军队、宪兵和警察,没有贵族、国王、总督、地方官和法官”,“一切争端和纠纷,都由当事人的全体即氏族或部落来解决,或者由各个氏族相互解决。”[3]而尧舜禹时代的政权中已设有四岳、群后、十二牧、司空、司徒、百工、士、虞、秩宗等各种官职,各项行政工作有条不紊。尧舜禹等最高首领还掌握着制历、祭祀、立法大权和对政权机构中一些重要职务的最后决定权。 但是,尧舜禹时代的部族联合体只是原始社会向国家过渡的一个中间环节,在很多方面还带有氏族社会的残余。如,遇有重大问题,要向四岳、十二牧等部族首领征询意见;尧、舜晚年把部族联合体的最高职位禅让给各部族首领都认可的接班人,等等。同时,尧治天下,实行的政策是“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九族、百姓指的是尧舜禹的直辖区,即华夏,万邦指的则是四岳,也就是四夷部族,包括南蛮、北狄、东夷、西戎。尧对“万邦”采取的政策是“协和”,也就是“和而不同”,“求同存异”,并不是后世君主的专制手段。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尧舜禹时代的部族联合体是中国在部落联盟之后产生的一种新的社会组织,是中国从原始社会向国家过渡的一个中间环节。部族联合体的组成、管理和领导机构与后世的国家机器相比,尽管还很原始、很简单,但在某些方面已经初步具备了国家机器的基本特征,我们称之为准国家或半国家,实质上就是中国的早期国家。 注释: [1][2][3]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90页、164页、92~93页。 (《学习与探索》1999年第3期) - P# v4 m#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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