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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尧舜德治之比较 [打印本页]

作者: 闽南姚斌    时间: 2014-5-30 23:36
标题: 尧舜德治之比较
尧舜德治之比较
尤  慎
尧舜二人历来并称,甚至可以举一以赅二,因为他们同列五帝之位,递相禅让;同为中华民族之祖,中华文明之源;同为中华传统道德楷模;同为大同社会清平盛世及其时代精神的象征。不过,仔细分析起来,他们在德绩、个性、风格等方面还是存在差别,各有特征的。本文拟探讨他们的差别及其原因。
一、选贤用贤
在选用贤能的具体把握上,尧比较注重人品,特别是“信”和“孝”。据《尧典》,尧否定丹朱的原因是“嚚讼”。口不道忠信之言为嚚,好争辩为讼,“嚚讼”即《荀子·宥坐》中的“言伪而辩”。嚚讼的根源在于虚伪,无德而有口才,实为诚信之大敌。尧否定共工的理由是“静言”和“象恭”。静言就是花言巧语,象恭就是貌似谦恭,这都是心口不一,表里不一,欺诈做作,亦是诚信之大贼。尧否定鲧的原因则是违背人意,抗命不从。这与虚伪不同,故尧在四岳坚持下,还是同意试用鲧了。对比之下,可以证明尧对“信”十分看重,无信者决不能用。
据《益稷》,丹朱的毛病还有不少,如傲慢、好游乐、罔水行舟、朋淫于家等等,但尧只提到“嚚讼”,可见丹朱不服尧的管教,一味歪理虚言,逞口舌之辩,最令尧头痛厌恶。其他毛病尚属其次,唯“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尧如此看重信,是有其切身之痛的。
尧第二次选贤是关于舜。当尧得知舜是个难得的大孝子,很感兴趣,十分赞赏,竟然当即决定将心爱的两个女儿都嫁给舜,而目的只是试一试舜,看他齐家的德行。尧帝必然认为,即便舜之才德不足以继承帝位,就凭他能够“以孝熏熏”,做自己女婿已经完全合格,二女的终生幸福绝对可以放心了。
尧这样看重孝道,原因有二:一是孝为百善之首,是传统道德伦理体系的基石和核心,其他德目,如忠、仁、义等等,都是从孝生发推演出来的。另一个原因还是来自其切身痛感,那肯定与丹朱不肖有关。不肖子必不孝,故尧一开始就对舜情有独钟就不难理解了。丹朱既不可教,尧就让他的九个儿子与舜相处,既可以借以考察舜,又深信他们跟着舜可以学好,不至于跟丹朱一样,用心十分深苦。
至于舜帝选用贤臣时,未见其专论人品,从舜帝选拔二十二人居官相事来看,主要是用其所长,重视才干。不过,据《大禹谟》,舜帝让位时,对禹作了一个较全面的评价,认为禹克勤克俭,不自满,不夸耀,但最主要还是禹治水成功,有“丕绩”。对这一点,舜多次提到,可见舜相当看重才干和功绩。
其原因应该是这样的:一、舜从小境遇不好,众业皆为,百苦遍尝,因而增长了才干,磨练了意志,提高了德行,所以深有体会,格外注重实干精神,格外具有识才、用才、爱才的观念。二、舜大力刷新政治,创立各种制度、职事分工较前要细化具体得多,迫切需要各种有专长的人才。同时,官吏考核制度的建立,使得选用贤能时,才干和政绩显得更为突出重要,更加容易把握。
在选用贤能、明确职责,制约官德等方面,尧帝的体制不健全,是比较松弛疏放的。尧帝选拔官员,主要通过四岳会议推举,由尧决定。当大臣存有私心时,所举未必妥当,而尧为人温和宽厚,讲究亲睦,难免有时有所让步,应允试用。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管理机制,实际上是试而不查,用而不督,以至出现了鲧治水九年未成却未能撤换,“四凶”、“四罪”长期作恶或渎职而无人处罚的情况。同样,由于四岳大会无人推荐或有人作梗,或者由于官职制度粗疏,分工不具体,职责不明确,岗位无定制,又出现了八恺、八元这样的贤能竟然得不到任用的情况。关键在于体制问题,也与尧帝的性格疏简、柔和有关。
体制问题,到了舜帝手中就有了很大的改观,因为舜帝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制度,并严格公正的贯彻执行。例如,设置了分工明确的系统的官制,使各类官员职责得以明确而又能相互协调;帝王巡狩制度对考察监督地方吏治起到很大的作用;刑律的制定和颁布,既使官吏有了执法的标准,又使坏官恶吏得到应有的惩处;官吏考核制度对选用贤能更是起到双重作用,一方面起到督察、激励、制约的作用,另一方面又起到甄别、筛选的作用,使选用结合起来,弥补了选荐体制上的不足和缺陷。对于四岳推举制度,舜帝虽然没有改变,但加强了君王集权的力度,即舜帝往往直接决定人选和职位。这样,舜帝使选用贤能纳入了比较完整系统而又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自从舜帝严厉处罚“四凶”、“四罪”,大胆任用八恺、八元之后,有力地遏制了选用官吏上的弊端,保证了德治方略的贯彻执行。
这里,很明显地看出舜帝与尧帝在个性、作风上的不同。舜帝为人严肃、刚毅,作风勤勉、踏实,在用人问题上,在制度建设上,这种个性和作风最为合适,而尧那种个性和风格则不合适。
二、政绩
尧的业绩,主要有如下三项:
1.树立了内圣外王的德治模式。《尧典》载,尧“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这就是著名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公式。
2.制定了历法精确的阴阳历。阴历和阳历用闰月来调节,既有利于观察天象,知晓天意,又有利于生产和生活。
3.平治洪水、大旱。水灾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极大破坏了中华民族的经济根本——小农生产,并引起社会动荡,危及国家安全,实为当务之急。
舜帝的贡献则主要有如下几项:
1.实现了中华民族的南北融合和团结。虽然自黄帝、颛顼以来,南北两大民族集团的融合团结已成大势,但黄夷族和三苗族的对立矛盾时有紧张激化。这个问题的解决,不仅关系到中华民族能否壮大和发展,还关系到德治王道的成败,也是当务之急。
2.完备了早期国家的体制。主要有分工明确的系统官制、官吏考核制度、十二州制度、刑法制度、帝王巡狩制度等。这些制度使氏族联盟体完成了向真正国家的转变,建设起国家机器的强制力量,使德治得到了有力的政治法律保障和支持。
3.建立了以孝道为核心的传统道德伦理体系及网络。传统道德伦理体系以孝为核心,这一点,前面已经谈到,故从略。舜把儿女对父母的单向的孝,发展为双向的复线关系,即儿女对父母要孝顺,父母对儿女也要义慈。双方都有义务和责任,关系才会更正常更融洽。按此原理,更推广到兄弟、朋友关系,把每个人最亲近的关系编成了坚实的双线网络,这就是人伦五典。传统道德伦理体系按此复线原理构成,就更加严密、牢固、合理。舜帝还把道德伦理与各种社会制度,各个社会领域结合起来,造成道德伦理与宗教、礼制、宗法、官制、礼乐、哲学、教育等相互融合渗透,盘根错节,形成了千丝万缕、浑然一体的局外网络。自此,只要经济基础不变,谁也奈何它不得。
4.确保了道德教化在德治中的核心地位。舜帝的做法,一是身教以感化,二是体制上的倾斜。这儿只从官制上作点分析:道德教化以司徒(三公之一)为主管,以秩宗、典乐、士、纳言为辅翼,在中央官制上至少占有一半以上的席位。在地方上还有布教使专管教化。人事安排上,都是著名贤臣,有契、陶、伯夷、夔、龙、八元等,阵营之强大,前所未见。
5.总结出德治的重要经验。舜帝和贤大臣很善于总结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非常深刻:一是“慎身”、“知人”、“安民”。二是“九德”刚柔相济。三是加强天人同德观念。四是加强君臣交流。
很明显,对德治而言,尧所做的业绩要更为基础性一些。要进行德治,首先要确定其目标和基本方式,否则为什么要德治,又怎么德治,就无法回答。尧对此作出了最圆满的答案,成为古代唯一的定式。同时,要实施德治,首先得保障百姓的生存和安宁,如果谋生都成了问题,哪还顾得上礼义道德?尧帝修制历法,平定洪水,就为道德教化做好了物质前提准备。舜帝的业绩则可以说是对尧的德治工程的继续、补充和发展。三苗作乱,造成了社会的动乱,舜帝解决了这个问题,既可以说是为道德教化作好了社会政治条件上的准备,也可以说是德治理论和实践上成功的最有力标志,外族尚可德化,己民不言而喻。远人来服,一直是王道理想之一。舜帝的其他业绩在德治上的意义,可以不必多说。
相对而言,尧帝所取得的政绩略小一些,简单一些,而且平治洪水实际上是舜禹完成的,只不过挂在尧的名下而已。而舜帝所做的工作,要繁重复杂一些,艰难一些,因而贡献也就更大一些。平允而论,尧在前,舜在后,不同的历史时期,社会所赋予的使命自然不同,尧舜二人都可称得上德治之祖。而由于舜帝更为勤勉刻苦,勇于刷新,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孟子的感慨只能从舜开始。顺便说一句,舜之所以构建双向复线的道德伦理体系,应当与其对父母的遗憾有关,有切身感受;舜帝之所以全力终生加强教化,自然与他家庭不幸以及渔陶时的内心体验有关,深刻认识到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三、禅让
尧舜禅让的情况,有以下多项明显差别:
1.据《史记》,黄帝以来的帝位继承,都局限在黄帝家族之内,而且还是在祖子孙或兄弟这个小范围之内。尧传位于舜,即便舜不是东夷之人,而属黄帝后裔,这也已经破坏了规矩。尧帝敢于第一次这么做,要冒很大的风险,必定有其特殊的深刻原因,需要极大的胆略勇气和审慎从事。而舜之禅让,有尧作榜样,并不是首开先例。
2.尧禅舜时,反对派共工、鲧、兜之流,地位高,权势大,态度顽劣,尧帝不得不用武。舜禅禹时,阻力小多了,未见用武的记载。
3.尧子丹朱虽不肖,但有共工、放齐等权贵支持。舜子商均也不肖,却无有力的权贵支持。
4.尧禅舜时,内则灾害严峻,外则异族作乱,时局艰难。舜禅禹时,时局明显好转。
5.舜出身侧陋,家世低微,而且舜在家中处境尴尬,很难立足。舜流浪在外,虽然颇得民心,但在被举之前,并未担任过官职。禹则出身较好,家族较为显赫,鲧禹父子两代执掌治水的重要职位,权势在握,禹在家族之中没有麻烦。
6.尧选定舜,首先是因为孝。舜选定禹,主要是因为功。
7.舜对尧说话言少而恭顺,禹对舜说话言多而无忌。
8.尧以二女嫁给舜,两人成为翁婿关系。尧对舜进行了各种考验,实际上也可以说是对舜的特殊的全面培养。尧帝还给予舜丰厚的物资。特别是尧以嫁女作为考验手段,用意极耐人深思寻味。而尧二女贤淑聪慧,给舜极大帮助,使之躲过了父弟的迫害,否则舜可能过不了齐家这一关。而禹父鲧为舜所诛,舜与禹有杀父之仇,此仇不共戴天。舜对禹没有进行特别的考验和培养,也没有什么馈赠。舜诛杀鲧,而又让其子禹继续担任要职治水,最后又让位于禹,他们两人之间的心理活动最令人感兴趣,也最令人困惑。能够毫无隔阂和芥蒂吗?
9.尧禅位时,言词简短,勉励有加,心境愉悦,充满信心,显然十分放心。而舜禅位时,对禹反复叮嘱,赞其大功善行,又诫之谆谆,态度庄重严肃,似未能十分放心者。
10.尧禅位后,至少没有远行。而舜禅位后,远行苍梧野死。不过有虞氏有支系留在中原,与夏代君王关系不错,例如少康逃去避难,并得以复国。
11.禅让之事,战国时有少数人流传“不雅驯”的异说,且多集中在舜身上,如逼尧、囚尧、偃塞丹朱等,还有报复父母兄弟,孝悌有亏者。至于禹,逼舜的说法也有,但很少,也没有其他不德之事。今人对此异说,重视的较古代为多。
我们还是相信禅让说,其真实性要远远胜过逼位说。先秦古籍鲜有不提及禅让的,可证决非某派人凭空编造得来。逼位说恰恰证明尧舜禹之间并没有发生流血战争,而是和平方式,逼只是后浪推前浪,自然形成的事实上或心理上的压力而已,正是这种压力,使尧舜清醒意识到后生可畏,该让位了。尧舜之所以是圣人,不仅是他们有这种自知之明,而且能抛开诸多顾虑,牺牲小我私利,在行动上作出了明智的决定,甚至还积极主动地促成这种交接。尧敢于冒风险传位于舜,说明他是自愿的,主动的,否则,反对派位尊势大,理应助之或引以为援,至少可以中立静观,决不至于为舜出头,大打出手。舜帝传位于禹,也应该是自愿的,深思熟虑的,因为禹德功丰伟,权位民心在手,舍禹无人可代。正因为舜无可选择,可能带有无奈被迫的意味。后人传说禹逼舜,即是由此而来,并且由舜及尧,因为尧舜二人的事迹在古籍和民间传说中常常是一而二,二而一地混同嫁接的。
对尧来说,传位于舜,政局上风险极大(第一次破坏祖先规矩,反对势力强大,时局艰难,舜身世、资历不服众),而小我得失上风险很小(舜的才干品德可以放心,翁婿关系融洽)。反之,舜让位于禹,政局上风险极小(禅让有尧作榜样,反对势力小,时局好转,禹家世、功德、资历服众),而在小我得失上风险较大(有杀父之仇,私人关系微妙难测,禹个性刚而少柔)。所以,如果说尧让位于舜是大公的话,那么舜让位于禹则是忘私,准确地说,尧可以大公而无须虑私,舜却只能大公而不再顾私。尧本温和亲厚,为舜而大动干戈,是柔中有刚,是大勇;尧慧眼识舜,审慎加以培养施恩,未雨绸缪,是其大智。舜以身家性命及命运交由仇家之子处置,坚忍果决,刚柔相兼,是其大勇;舜深信禹知晓大义,必不至以舜之诛鲧发难,是其大智。尧舜都是大公大勇大智,大公利天下相同,大勇大智则各勇其勇,各智其智,其情势、顾虑、个性等委曲因由皆不相同。
尧性情疏简冲远,崇尚清静无为,颇有“道家”之气,让位后得以解脱政务,轻松愉悦,闭关专事修身养德,后人误会为舜所囚,可能由此而来。舜向来勤勉踏实,提倡积极有为,纯为“儒家”之风,虽然让位,仍操劳国事,严肃忧思,坚持外出巡狩教化,终于殂落苍梧,瓦棺野葬无寻处,真令人可敬可叹。
(选自《德治理念》,人民日报出版社,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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