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楊慎撰)《升菴集》 卷四十二 納於大麓 《孔叢子》宰我問:《書》云納於大麓烈風雷雨弗迷,何謂也?孔子曰:此言人之應乎天也。堯既得舜,歴試諸難,使大録萬機之政,是故隂清陽和,五星來備,風雨各以其應,不有迷錯愆伏,明舜之行合於天也。此説與《注》《疏》合意,古相傳如此。今以大麓為山麓,是堯納舜於荒險之地,而以狂風霹靂試其命,何異於茅山道士之鬬法哉? 陟方 《尚書》“舜陟方乃死”,《家語》作“五十載陟方嶽死於蒼梧之野”,以方為方嶽,正與《國語》“舜勤民事而野死”之文合,而文義亦順。今注以升遐訓之,又與下文乃死重復矣。左思《吳都賦》“梁岷豈有陟方之館、行宫之基與”,以陟方對行宫,蓋以為天子巡狩事也,亦與《國語》、《家語》合。 卷四十五 不圖為樂之至於斯 今之説者,“不意舜之作樂至於如此”,若如其説,則孔子之視舜劣而小之甚矣。且孔子嘗曰樂則《韶》舞,又曰《韶》盡美矣,非不知《韶》也,非不知舜也,舜之大聖,其樂盡美固其所也,而曰不意,非小之乎?譬今有二士,一有文名,一素無積學。有聞而登高科,聞者以為固其所也;素無積學而登高科,人必曰不意至於如此也。使舜而非聖,則曰不意作樂至此盛可也。其説病甚矣。按古注相傳,謂不意齊之作樂至此耳。蓋舜為君,夔典樂則其盛,宜也。君非舜,工非夔,而忽見於齊廷,詫齊也,非詫舜也,此一説也。或曰齊之田氏乃舜裔,舜以揖遜有天下,而田恒乃弑其君,故孔子聞《韶》而嘆,曰不意盛德之後而乃簒弑乎?有所感也,此又一説也。 舜避堯之子 堯授舜,舜授禹,舜、禹受堯、舜天下,非私也,何避之有?受終於文祖,受命神宗,天之歴數在爾躬,見於《尚書》,著於《論語》矣,何至孟子乃有此論乎?舜受堯之天下不以為泰,孟子既言之矣,如其不當受則顯辭於庭,何必俟君薨而後避?如其當受而偽為遜避,則如曹操、司馬懿,鬼蜮狐媚之術也,而謂舜、禹為之乎?且堯、舜不以天下私其子,恐以一人病天下也,舜、禹固私丹朱、商均,為一人之私德,而忘天下之大計,又豈聖人之心乎?今日方避而明日偃然又來,是何舉措乎?至謂益避禹之子,尤為無稽。禹未嘗禪於益,孟子嘗曰唐、虞禪夏后,殷、周繼矣,何其言之自相戾乎?孟子於《武成》取二三策,善觀孟子者例是可也。《荀子》云孟子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統,此類之謂乎? 瞽瞍殺人 問有所不必答,不答是也,答之非也,不答可也。兩兒論日孔子不答,其事有無不可知,傳之者正以見聖人存而不論也。孟子於桃應之問,不答可也,必再三言之,愈起後人之議,是不若不答之為愈也。予又思為之,説曰人之殺人者,雖其凶悖然亦必有由,非有犯之則有求而不得也。瞽瞍既為天子父,尊之至,誰則犯之?以天下養何求不得,而殺人耶?使瞽瞍而獸也則不可馴,獸而少有知,則梁鴦之虎可媚也,況亦人類乎?即使其果殺人,則議貴之辟,在臣下且然,烏有天子之父,一犯法而遽拘於狴犴親伏歐刀乎?即使臯陶果執之,舜可逃也,則大寶将安歸?士師将何以自解於天下乎?桃應之言,果如小兒之辯,惜乎孟子不能如孔子之不應也。 卷七十一 女匽 《大戴禮·帝繫》篇“帝舜娶於帝堯之子,謂之女匽氏”,《列女傳》“堯之二女名娥皇、女英”,《山海經》“帝俊妻是生十日”,《漢·地理志》“陳倉有黄帝孫舜妻祠”,《禮記》“舜葬於蒼梧之野,蓋三妃未之從也”,《堯典》獨云二女,而《禮》乃有三妃之文,或謂女匽,與皇、英為三,未知是否?(俊即古舜字) $ i% f& h5 x' p, N/ W,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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