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趙岐注,宋·孫奭音義并疏)《孟子注疏》 卷七下 《離婁》章句上 孟子曰:天下大悦而將歸己,視天下悦而歸己,猶草芥也,惟舜為然。 注:舜不以天下将歸己為樂,號泣於天。 不得乎親,不可以為人;不順乎親,不可以為子。舜盡事親之道而瞽瞍底豫,瞽瞍底豫而天下化。瞽瞍底豫,而天下之為父子者定,此之謂大孝。 注:舜以不順親意為非人子。底,致也。豫,樂也。瞽瞍,頑父也。盡其孝道而頑父致樂,使天下化之為父子之道者,定也。 疏:《正義》曰此章言以天下富貴為不若得意於親也。孟子曰:天下大悦而將歸己,視天下悦而歸己猶草芥也。惟舜為然者,孟子言天下之人皆大悦樂而将歸嚮己,視天下悦而歸己,但若一草芥,不以為意者,惟大舜為能如此也。不得乎親不可以為人,不順乎親不可以為子,至此之謂大孝者,孟子又言:“人若不得事親之道,則不可以為人;若得事親之道而不能順事親之志,故不可以為人之子。惟舜能盡其事父母之道,而瞽瞍頑嚚且亦致樂,瞽瞍既以致樂而先天下,而天下亦從而化之,瞽瞍致樂,故天下父子者親親之道定,此所以為舜之大孝矣。故曰此之謂大孝。”注:瞽瞍,頑父也。《正義》曰:瞽瞍者,案孔安國《尚書傳》云無目曰瞽,舜父有目,不能分别好惡,故時人謂之瞽。配字曰瞍,瞍,無目之稱。頑者,《左傳》云:心不則德義之經,為頑。 卷八上 《離婁》章句下 孟子曰:舜生於諸馮,遷於負夏,卒於鳴條,東夷之人也。 注:生,始。卒,終。記終始也。諸馮、負夏、鳴條,皆地名也。負海也,在東方夷服之地,故曰東夷之人也。 文王生於岐周,卒於畢郢,西夷之人也。 注:岐周、畢郢,地名也。岐山下周之舊邑,近畎夷。畎夷在西,故曰西夷之人也。《書》曰:大子發上祭於畢,下至於盟津。畢,文王墓,近於酆、鎬之地。 地之相去也千有餘里,世之相後也千有餘歲,得志行乎中國,若合符節。先聖後聖,其揆一也。 注:土地相去千有餘里,千里以外也。舜至文王,千二百歲。得志行政於中國,蓋謂王也。如合符節,節,玉節也,《周禮》有六節。揆,度也,言聖人之度量同也。 疏:“孟子曰”至“其揆一也”,《正義》曰:此章指言聖人殊世而合其道,地雖不比,由通一軌,故可以爲百王法也。“孟子曰:舜生於諸馮,遷於負夏,卒於鳴條,東夷之人也”者,孟子言舜帝其始生於諸馮之地,其後遷居於負夏之地,其卒死於鳴條之野,是東夷之人也。以其地在東方,故曰東夷之人。“文王生於岐周,卒於畢郢,西夷之人也”者,孟子又言文王其始生岐山之下,其終卒於畢郢之地,是西夷之人也。以其地在西,故曰西夷之人。岐山本是周邑,故曰岐周。“地之相去也千有餘里,世之相後也千有餘歲,得志行乎中國,若合符節。先聖後聖,其揆一也”者,孟子言自舜帝所居終、始之地,與文王所居終、始之地,有千里以外之遠,自舜所生之世,文王所生之世,相後有千二百歲之久,其皆得志行政於中國,以致治,如合其符節,有同而無異。一爲先聖於前,一爲後聖在後,其所揆度,則一而無二也,以其同也。揆,度也。注:“生始”至“東夷之人也”,《正義》曰:案《史記》云:舜,冀州之人也,耕於歷山,漁雷澤,陶河濱,作什器於壽丘,就時於負夏,年二十,以孝聞。三十,堯娶以二女,遂舉用之。五十,攝行天子事。五十八,堯崩。六十一,代堯踐帝位。踐帝位三十九年,南巡狩,崩於蒼梧之野,葬於江南九嶷山,是爲零陵。今云舜生於諸馮,則諸馮在冀州之分。鄭玄云:負夏,衛地。案《地理志》云:衛地,營室東壁之分野,今之東郡是也。其本顓頊之墟,推之則衛地與冀州之地相近,是負夏之爲地名也。一云負夏鳴條者,《書》云:湯與桀戰於鳴條之野。孔《傳》云:地在安邑之西。鄭玄云:地在南夷。云“東夷之人”者,案《史記》云:帝舜爲有虞。皇甫謐云“舜嬪於虞,今河東大陽”是也。注:“岐周畢郢”至“酆鎬也”,《正義》曰:案《本紀》云:古公亶父,去邠逾梁山,止於岐下。徐廣曰:岐山在扶風義陽西北,其南有周原。裴駰案:皇甫謐曰:邑於周地,故始改曰周。古公有少子季曆生昌,有聖瑞,後立爲西伯,移徙都酆。徐廣曰:酆在京兆鄢縣東,有靈台;鄗在上林昆明,北有鄗池,去酆有二十五里,皆在長安南數十里。徐廣云:文王九十七崩,諡爲文王。《諡法》曰:慈惠愛民曰文,忠蒙接禮曰文。武王即位九年,上祭於畢。馬融曰:畢,文王墓地名也。《南越志》云:郢,故楚都,在南郡。則知畢在郢之地,故曰畢郢。注:“舜至文王,千二百歲”,“《周禮》有六節”,《正義》曰:案《史記·世表》推之,是自舜至文王有千二百歲矣,其文煩更不錄。《周禮》六節,案《周禮》云:守邦國者用玉節,守都鄙者用角節。凡邦國之使節,山國用虎節,土國用人節,澤國用龍節,皆金也。以英蕩輔之。鄭注云:以金爲節,鑄象也。必自以其國所多者,所以相別爲信明也。今漢有銅虎符。杜子春云:蕩當爲帑,謂以函器盛此節。或曰英蕩,或曰函。關門用符節,貨賄用璽節,道路用旌節。注云:符節,如今宮中諸官詔符也。璽節者,今之印章也。旌節,今使者所擁節是也。將送者,執此節以送行者也。凡此是《周禮》有六節之別爾。 孟子曰: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 注:幾希,無幾也。知義與不知義之間耳。衆民去義。君子存義也。 舜明於庶物,察於人倫,由仁義行,非行仁義也。 注:倫,序。察,識也。舜明庶物之情,識人事之序,仁義生於内,由其中而行,非強力行仁義也。故道性善,言必稱於堯、舜,但君子存之,庶民去之,而不由爾。 疏:《正義》曰此章言禽獸俱含天氣,衆人皆然。聖人超絶識,仁義之主於己者也。孟子曰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至非行仁義也者。孟子言世之人所以有别異於禽獸者無幾也,以其皆含天地之氣而生耳,皆能辟去其害而就其利矣。但小人去其異於禽獸之心,所以為小人也;君子知存其異於禽獸之心,所以為君子也。所謂異於禽獸之心者,即仁義是也。禽獸俱不知仁義,所以為禽獸。今夫舜之為帝,在深山之中,與木石居,與鹿豕遊,雖與禽獸雑居其間,然能聞一善言,見一善行,莫不從之,若決江河而無滯。如此,是舜能明於庶物之無知,而存乎異於禽獸之心;詳察人倫之類,而由仁義之道而行之矣。然舜既由其仁義而行之,非所謂行仁義而得之人也,是由仁義而行以得之天性也。孟子以此言之其有以異於禽獸者,皆舜之徒也,曰:舜亦人也,我亦人也,有為者亦若是,但當存其異於禽獸之心耳。如揚雄由於禮義,入自人門;由扵情欲,入自禽門,斯其旨歟! 卷八下 《離婁》章句下 孟子曰:君子所以異於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禮存心。仁者愛人,有禮者敬人。愛人者,人常愛之。敬人者,人常敬之。 注:存,在也。君子之在心者,仁與禮也。愛敬施行於人,人亦必反報之於己也。 有人於此,其待我以橫逆,則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仁也,必無禮也,此物奚宜至哉。 注:橫逆者,以暴虐之道來加我也。君子反自思省,謂己仁、禮不至也。物,事也,推此人何爲以此事來加於我也。 其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禮矣,其橫逆由是也,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忠。 注:君子自謂我必不忠。 自反而忠矣,其橫逆由是也,君子曰:此亦妄人也已矣。如此,則與禽獸奚擇哉?於禽獸又何難焉? 注:妄人,妄作之人。無知者與禽獸何擇異也?無異於禽獸又何足難矣? 是故君子有終身之憂,無一朝之患也。乃若所憂則有之:舜,人也;我,亦人也。舜爲法於天下,可傳於後世,我由未免爲鄉人也,是則可憂也。 注:君子之憂,憂不如堯、舜也。 憂之如何?如舜而已矣。 注:憂之當如何乎?如舜而後可,故終身憂也。 若夫君子所患則亡矣,非仁無爲也,非禮無行也。如有一朝之患,則君子不患矣。 注:君子之行,本自不致患,常行仁禮,如有一朝橫來之患,非己愆也。故君子歸天,不以爲患也。 疏:“孟子曰”至“君子不患矣”,《正義》曰:此章指言君子責己,小人不改,比之禽獸,不足難矣,蹈仁行禮,不患其患,惟不若舜,可能憂也。孟子曰“君子所以異於人者”至“人常敬之”者,孟子言君子之人所以有別於衆人者,以其存心與衆人別也,君子之人常以仁道存乎心,又以禮存乎心。以仁存乎心者,是愛人者也;有禮存乎心者,是敬人者也。愛人者,人亦常愛之;敬人者,人亦常敬之:蓋人所以亦常愛敬之者,抑以施報自然之道也。“有人於此”至“又何難焉”,孟子又托言,今有人在此,其待我者,皆以橫逆暴虐之道而待我,則爲君子者,必自反責於己也,以其是我必不仁,又無禮也,此所以待我橫逆,故曰“此物奚宜至哉”。言此人何爲以此橫逆加我哉?是必於我有不仁之心,有無禮之行,此人所以如是而加我矣。其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禮矣,其橫逆加我又由此者,君子之人,又必自反責其己,以爲是我必有不忠之心矣。自反既以有忠,其橫逆加我者又由此,君子之人乃曰:此人以橫逆暴虐之道加我,是必妄人矣。如此爲妄人矣,則與禽獸奚擇有異哉?既爲禽獸,於我又何足責難焉?此君子之人又自歸己,而不譴彼之罪矣。“是故君子有終身之憂”至“君子不患矣”者,孟子言如此,是故君子有終身之憂慮,而無一朝之患難。乃若君子有所憂慮,是亦不爲無焉,然而有憂者,但憂慮而爲舜帝亦一人也,我亦一人也,舜帝既爲法於天下,可傳之於後世,以爲人所取則,而我猶尚未免爲鄉俗之人,此則君子可憂也。既以憂之,是如之何憂?言憂但慕如舜爲法、可傳於後世而止矣。然則君子其於有所患則無矣,非仁之事,既以無爲,非禮之事,既以不行,然而如有一朝之患,則君子亦不爲之患矣。無他,以其非己之有愆過而招之也。其所以有患者,亦彼之患,不足爲我之患也。前所謂橫逆待我,是必妄人也,己於禽獸又何足責難焉,正此之謂也。孟子言之,是亦欲人以仁、禮存心,其有橫逆加己,又當反己,故無患及耳。 卷九上 《萬章》章句上 萬章問曰:舜往於田,號泣於旻天,何爲其號泣也? 注:問舜往至於田,何爲號泣也?謂耕於歷山之時然也。 孟子曰:怨慕也。 注:言舜自怨遭父母見惡之厄而思慕也。 萬章曰:父母愛之,喜而不忘。父母惡之,勞而不怨。然則舜怨乎? 注:言孝法當不怨,如是舜何故怨? 曰:長息問於公明高曰:舜往於田,則吾既得聞命矣。號泣於旻天、於父母則吾不知也。公明高曰:是非爾所知也。 注:長息,公明高弟子。公明高,曾子弟子。旻天,秋天也,幽陰氣也,故訴於旻天。高非息之問不得其義,故曰非爾所知也已。 夫公明高以孝子之心爲不若是恝。 注:恝,無愁之貌。孟子以萬章之問,難自距之,故爲言高、息之問對如此。夫公明高以爲孝子不得意於父母,自當怨悲,豈可恝恝然無憂哉。因以萬章具陳其意耳。 我竭力耕田,共爲子職而已矣。父母之不我愛,於我何哉? 注:我共人子之事,而父母不我愛,於我之身獨有何罪哉?自求責於己而悲感焉。 帝使其子九男二女,百官牛羊倉廩備,以事舜於畎畝之中。 注:帝,堯也。堯使九子事舜以爲師,以二女妻舜,百官致牛羊倉廩,致粟米之餼,備具饋禮,以奉事舜於畎畝之中。由是遂賜舜以倉廩牛羊,使得自有之。《堯典》曰“釐降二女”,不見九男。孟子時,《尚書》凡百二十篇,逸書有《舜典》之《敘》,亡失其文。孟子諸所言舜事,皆《舜典》逸書所載。獨丹朱以胤嗣之子,臣下以距堯求禪,其餘八庶無事,故不見於《堯典》。猶晉獻公之子九人,五人以事見於《春秋》,其餘四子亦不復見於經。 天下之士多就之者,帝將胥天下而遷之焉;爲不順於父母,如窮人無所歸。 注:天下之善士,多就舜而悦之。胥,須也。堯須天下悉治,將遷位而禪之。順,愛也。爲不愛於父母,其爲憂愁,若困窮之人無所歸往也。 天下之士悦之,人之所欲也。 注:欲,貪也。 而不足以解憂。好色,人之所欲,妻帝之二女,而不足以解憂;富,人之所欲,富有天下,而不足以解憂;貴,人之所欲,貴爲天子,而不足以解憂。人悦之、好色、富、貴,無足以解憂者,惟順於父母可以解憂。 注:言爲人所悦,將見禪爲天子,皆不足以解憂,獨見愛於父母爲可以解己之憂。 人少則慕父母,知好色則慕少艾,有妻子則慕妻子,仕則慕君,不得於君則熱中。 注:慕,思慕也。人少,年少也。艾,美好也。不得於君,失意於君也。熱中,心熱恐懼也。是乃人之情。 大孝,終身慕父母,五十而慕者,予於大舜見之矣。 注:大孝之人,終身慕父母。巷老萊子七十而慕,衣五采之衣,爲嬰兒匍匐於父母前也。我於大舜見五十而尚慕父母。《書》曰:“舜生三十徵庸,三十在位。”在位時尚慕,故言五十也。 疏:“萬章問舜往於田”至“予於大舜見之矣”。《正義》曰:此章指言夫孝,百行之本,無物以先之,雖富有天下,而不能取悦於其父母,莫有可也。孝道明著則六合歸仁矣。“萬章問曰:舜往於田,號泣於旻天,何爲其號泣也”者,萬章問孟子,謂舜往耕於田,乃號泣於旻天,是何爲其號泣於此也?旻天,秋天之號也,以其情主乎憫也,《爾雅》曰“秋曰旻天”是也。“孟子曰:怨慕也”。孟子答之曰:舜所以號泣於田者,自怨遭父母之惡而思慕之也。“萬章曰:父母愛之”至“怨乎”。萬章又曰:父母以慈愛愛息其子,子則當喜悦而不敢忘其父母之所愛;父母惡之,其子亦當勤勞奉事之而不可怨恨父母。今舜若是,則舜誠有怨恨父母乎?“曰:長息問於公明高”至“是非爾所知也”。孟子難以自爲言拒之,乃托以長息問公明高之言而答也。言長息嘗問公明高曰:舜往於田,則我既以得聞教命矣,號泣於旻天,則我不能知也,故問之。公明高乃答之曰:此非爾所能知者也。以其所問不得其義,故答之此也。“夫公明高以孝子之心爲不若是恝”至“於我何哉”者,孟子又言夫公明高以謂孝子之心,有不得意於父母,爲不若此恝恝然而無憂也,以其有不得父母意,故有是怨也。其舜必謂我竭盡其力而耕作田業,以供爲子之事,以奉養父母,而父母今反不我愛恤,誠於我有何罪哉?故自求責於己而號泣怨慕也。“帝使其子九男二女”至“予於大舜見之矣”。孟子至此,乃繼其言而答萬章,言堯帝使其子九男與二女,兼百官及牛羊倉廩皆備具,以事舜於畎畝之中。天下之善士多就歸舜而悦之者,堯帝又將須以天下而遷位讓之,其舜尚以有不得愛於父母,其亦憂愁,若窮困苦極之人無所歸告者矣。且天下之善士悦而就之,是人之所皆欲也,而尚不足以解舜之憂。好色之女是人之所皆欲者也,妻以堯帝之二女,而尚亦不足以解舜之憂。富是人之所皆欲者也,而堯以百官牛羊倉廩備以事之,而尚亦不足以解舜之憂。貴是人之所皆欲者也,而堯將以天下遷而讓之而爲天子,尚亦更不足以解其憂。凡以人悦之、好色、富、貴此數者,皆無足以解舜之憂,惟得於父母然後可以解其憂。夫人少小之時則知思慕父母,及長知好其女色則思慕其少艾,有妻子則思慕其妻子,至於爲仕則思慕其君,如不得遇於君,則熱中心而恐懼之也,是則人之常情如此。如爲大孝者,則終身思慕父母而不忘也。然則孟子言至於五十之歲者而思慕父母而不敢忘者,我於大舜見之矣。故曆以此答其萬章之問。注:“耕於歷山”,《正義》曰:上卷首章已說詳矣。注:“堯典”至“不復見”,《正義》曰:云“《堯典》曰:釐降二女,不見九男。惟丹朱胤嗣之子,臣下以距堯求禪,其餘八庶無事,故不見”,二女,即娥皇、女英是也。案《尚書·堯典》放齊曰:胤子朱,啓明。帝曰:籲,嚚訟,可乎?孔安國云:胤,國名。子,爵。朱,胤子之名也。《益稷》云:無若丹朱傲。孔注云:丹朱,堯之子。是堯九子,但見丹朱一人矣。其餘八子亦未詳,以其《經傳》無見爲云。如晉獻公九人,以事見於《春秋》,餘四子亦不所見者。按魯莊公二十八年《左傳》云:晉獻公娶於賈,無子。烝於齊姜,生秦穆夫人及大子申生。又娶二女於戎,大戎生重耳,小戎子生夷吾。晉伐驪戎,驪戎男女以驪姬。歸,生奚齊。其娣生卓子。凡此九人,但見其此,即此五人是也。云“獻公有九人”,按《史記·世家》云“獻公有子九人,而太子申生、重耳、夷吾皆有賢行”,以此則知獻公有子九人而已。其餘四者,亦以《經傳》無見焉。注:“慕,思慕”至“人之情”,《正義》曰:云“少,年少也。艾,美好也”者,蓋世之傳《孟子》者,以少女爲少艾也。按《說文》云:艾,老也,長也。又按《禮記》云:五十曰艾。是則艾誠老長之稱也,謂之少艾,安可乎?是則云艾、美好也者,又不知何據爲之誤也,殆亦未可知。注:“老萊子七十而慕”至“《書》曰:舜生三十徵庸,三十在位”,《正義》曰:云老萊子者,按《高士傳》云:老萊子,楚人,少以孝行,養親極甘脆,年七十,父母猶存,萊子服荆蘭之衣,爲嬰兒戲親前,言不稱老,爲親取食上堂,足跌而偃,因爲嬰兒啼,誠至發中。楚室方亂,乃隱耕於蒙山之陽,著書號《萊子》,莫知所終。又云老萊著五采五色斑斕之衣,出《列女傳》,文今不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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