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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尧舜禹禅让的政治原则与历史形态 杨永俊 一、尧舜禹禅让的研究现状 研究先秦史的专家学者似乎很难绕开五帝时代的禅让话题。尤其是20世纪20年代到40年代间,谈论禅让似乎成为当时学界的一个热门话题,史学大师如郭沫若、钱穆、卫聚贤、蒙文通、夏曾佑、徐中舒、顾颉刚等都在自己的专著或论文中发表对尧舜禹禅让的见解。而其中立说分为两派,相信禅让的历史真实性存在的一派又有选举说与争夺说之别,前者以郭沫若“议评会选举”说为代表[1],后者则以蒙文通的《古史甄微》“虞、夏禅让”章节论述得最为详尽[2]。否定禅让历史真实性存在的一派以顾颉刚为代表,他的《禅让传说起于墨家考》一文论述得最为详尽[3]。解放初,学界对尧舜禹禅让的争论一度停止,只有徐中舒支持禅让“选举说”的论文——《论尧舜禹禅让与父系家族私有制的发生与发展》——算是五六十年代仅存的硕果[4]。“文化大革命”的结束、学术的解禁给70年代末到80年代的中国大陆吹来学术解冻的春风,有为数不少的学者又开始谈论尧舜禹禅让问题,如萧兵的《“启代益作后”:原始社会末期的一场冲突》[5]、龚维英的《舜、禹禅让失败的因由新析》[6]、姚喁冰的《“禅让”及其历史变幻》[7]、屠武周的《古代典籍中所见尧舜禹时代军事民主选举制若干问题》[8]、万九河的《怎样看尧舜禅让与篡夺的关系》[9]、何凡的《尧舜禹禅让的传说和部落联盟首领的产生》[10]、张克、陈曼平的《谈〈尚书·尧典〉中的“尧舜传贤”》[11]等10来篇论文。这些论文不再在尧舜禹禅让的历史真实性上兜圈子,而是在信其有基础上展开的主要是关于禅让性质方面的论述,无论从创意的立异上还是从论证的深度上都无法超越三四十年代老一辈史学大师们所撰述的论文水平。20世纪末,随着郭店竹简的发掘、内容的公布,其中的《唐虞之道》一文很快成为学者们关注的焦点之一,尧舜禅让又一次成为简竹学者关注的一个重要方面,相继有刘宝才的《〈唐虞之道〉的历史与理念》[12]、彭邦本的《楚简〈唐虞之道〉初探》[13]、蒋重跃的《说“禅”及其反映的王朝更替观》[14]、罗新慧女士的《礼让与禅让》[5]等论文公开发表,尧舜禹原始禅让的研究开始转向学理的探讨,取得了可喜的成就。综观近一个世纪以来学界对尧舜禹禅让的研究历史可以看出,关于尧舜禹禅让的研究成果不能说不丰富,涉及的方面也很广泛。本文的研究正是建立在这些专家的研究成果基础上,抓住前人较少关注或关注得还不够的领域,即尧舜禹禅让所确立的思想原则,对后世禅让政治所产生的影响,尧舜禹禅让在原始禅让政治历史中所处的阶段及其所呈现的特点,力求从中国特色的禅让历史发展角度,对尧舜禹禅让做出自己的解释,以求方家的批评指正。 二、关于尧舜禹禅让的经史材料 尧舜禹让天下故事,是传说抑或是历史真实,这其实并不重要。所有这些让国故事都与春秋战国时代诸子学说的兴起有关。有关尧舜禹时代的禅让传说,最早也最完整的记载见之于《尚书》——这部儒家最早也是最重要的经典。其《尧典》与《虞书》中有关于尧舜禹间帝位禅让过程的详细记载: 帝曰:“咨!四岳。朕在位七十载,汝能庸命,巽朕位?”岳曰:“否德忝帝位。”曰:“明明扬侧陋。”师锡帝曰:“有鳏在下,曰虞舜。”帝曰:“俞,予闻。如何?”岳曰:“瞽子。父顽,母嚚,象傲。克谐以孝烝烝。不格奸。”帝曰:“我其试哉。”女于时,观厥刑于二女。厘降二女于沩汭,嫔于虞。帝曰:“钦哉!”慎徽五典,五典克从。纳于百揆,百揆时叙。宾于四门,四门穆穆。纳于大麓,烈风雷雨弗迷。帝曰:“格汝舜,询事考言乃言厎可绩,三载。汝陟帝位。”舜让于德弗嗣。正月上日,受终文祖。……二十有八载,帝乃殂落。百姓如丧考妣。三载,四海遏密八音。月正元日,舜格于文祖,询于四岳,四门,明四目,达四聪[16]。 作为儒家创始人并生于春秋末期的孔子自然无法回避尧舜禹禅让,然而,在记载其生平言论的《论语》中,我们发现他对尧舜禹尽管推崇备至,但对尧舜禹禅让的经过却只能以轻描淡写来形容之: 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舜亦以命禹[17]。 孔子之后的弟子对尧舜禹禅让经过记载得最多的是孟子,主要见之《孟子·万章篇》: 昔者舜荐禹于天,十有七年,舜崩,三年之丧毕,禹避舜之子于阳城,天下之民众之,若尧崩之后,不从尧之子而从舜也。禹荐益于天,七年,禹崩,三年之丧毕,益避禹之子于箕山之阴,朝觐讼狱者,不之益而之启。曰:吾君之子也[18]。 孟子关于尧舜禹禅让的经过有时间、地点与禅让具体过程,应该说比孔子详细多了。然而,孟子其实并不很关心尧舜禹禅让的过程,他更关心的是尧舜禹禅让的合法性,上段引文前后都是在论述尧舜禹禅让是“天与之,民与之”的道理。不仅孟子是这样,战国时代几乎所有的诸子百家在涉及尧舜禹禅让时,都很少追究禅让经过,大多是借论述尧舜禹禅让来推销自己的政治主张,我们从《荀子·正论篇》[19]、《韩非子·忠孝篇》[20]、《庄子·让王篇》[21]中都能读到很精彩的政治理论主张。 尧舜禹禅让作为重要的历史事件,应该在史书中大书特书的,然作为我国最古老历史著作《春秋》这部国别兼断代的史书,它除了对近世的内禅有过简单的记载外,对远古时代的禅让几乎只字未提。到了西汉前中期,著名史学家司马迁撰写通史《史记》时,才在《五帝本纪》中用了较多篇幅记载尧让帝位与舜、舜让帝位与禹,这也是我们至今所能看到关于尧舜禹禅让经过的最详尽的记载: 尧曰:“嗟!四岳:朕在位七十载,汝能庸命,践朕位?”岳应曰:“鄙德忝帝位。”尧曰:“悉举贵戚及疏远隐匿者。”众皆言于尧曰:“有矜在民间,曰虞舜。”尧曰:“然,朕闻之。其如何?”岳曰:“盲者子。父顽,母嚚,弟傲,能和以孝,烝烝治,不至奸。’尧曰:“吾其试哉。”于是尧妻之二女,观其德于二女。舜饬下二女于妫汭,如妇礼。尧善之,乃使舜慎和五典,五典能从。乃遍入百官,百官时序。宾于四门,四门穆穆,诸侯远方宾客皆敬。尧使舜入山林川泽,暴风雷雨,舜行不迷。尧以为圣,召舜曰:“女谋事至而言可绩,三年矣。女登帝位。”舜让于德不怿。正月上日,舜受终文祖。文祖者,尧大祖也[22]。 尧立七十年得舜,二十年而老,令舜摄行天子之政,荐之于天。尧辟位凡二十八年而崩。……尧知子丹朱之不肖,不足授天下,于是乃权授舜。授舜,则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授丹朱,则天下病而丹朱得其利。尧曰“终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而卒授舜以天下。尧崩,三年之丧毕,舜让辟丹朱于南河之南。诸侯朝觐者不之丹朱而之舜,狱讼者不之丹朱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丹朱而讴歌舜。舜曰“天也”,夫而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是为帝舜[23]。 舜子商均亦不肖,舜乃豫荐禹于天。十七年而崩。三年丧毕,禹亦乃让舜子,如舜让尧子,诸侯归之,然后践天子位。尧子丹朱,舜子商均,皆有疆土,以奉先祀。服其服,礼乐如之。以客见天子,天子弗臣,示不敢专也[24]。 司马迁关于尧舜禹禅让的记载可能主要取材于《尚书·尧典》与《尚书·舜典》,再增加些他通过民间调查材料与自己的合理想象。文中对禅让主人公尧舜禹的在位时间、禅让的步骤都记载得比较详尽。后世关于尧舜禹禅让的情况基本上很难跳出司马迁的记载。这也是后文论述尧舜禹禅让性质、历史形态、政治原则等内容的基本史料。 三、对尧舜禹禅让性质及质疑 从司马迁所记载的尧舜禹相禅内容与过程可以看出,禅让涉及到三方面的人物,一是在位帝王,二为嗣君即未来的接班人,三为议会贵族。嗣君人选有二,即帝君之子与咨询机构的推荐人。帝位继承人的决定权操纵在议会贵族——即当时部落联盟的头面人物四岳——手中,而不在在位帝君之手。由此看来,尧舜禹禅让是原始部落联盟社会的一种民主选举制度,且只行于部落联盟贵族内,与现代社会流行的普选迥然不同。把尧舜禹禅让定性为原始部落社会的民主选举制度,史学界在这方面的歧异并不多,只是有学者更具体指称为军事民主选举制度。这种民主选举制度也并不为中国古代氏族部落社会所特有,我们在古希腊的巴塞勒斯、罗马的勒克斯里找到相似的情况。不过,学者们在套用古希腊罗马民主制度研究我国古代尧舜禹禅让现象时,生搬硬套等而同之的做法导致对尧舜禹禅让的民主选举制度的西化式的曲解,如此则模糊了尧舜禹禅让政治的中国特色。尧舜禹禅让的政治性质尽管分歧不大,但对这一原始禅让性质的其他方面还存在着不少疑团。 首先是由舜与禹的受禅时间的无法界定而产生的问题。按《尚书·尧典》的记载,尧在位70年才开始物色舜为帝位继承人,28年尧死,3年“遏密”后,舜正式接替帝位,似乎舜是尧物色他为继承人后31年登天子位的。然而,《尚书》中又提及到舜在尧崩驾之前摄天子位的事情,这就使问题变得复杂。舜之受禅,是从舜摄政算起,还是从尧死后第3年算起?禹受禅时间也同样存在着分歧:一为“帝舜荐禹于天”,开始摄政;二为舜崩驾“三年丧毕”,正式即天子位[25]。按照人们对禅让的通常理解,禅让行为似乎应发生在前代天子在世的时候,舜承尧、禹承舜若以尧、舜逝世3年之后的时间为准则,那么这种禅让能否算做禅让就值得怀疑。从荀子对“死而擅之”的质疑可以看出,尽管不是从时间上着眼,但他应该看出尧舜死而禅的不合情理。若以尧舜逝世前的摄政时间为据,这种禅让看似与魏晋时代的禅让相似,但禅让本身意味着新朝的建立,而舜、禹摄政期间并没有改变尧帝、舜帝的天下。 其次是尧舜禹禅让的类别问题。一般说来,禅让只分内禅与外禅两种。内禅是在同一朝代前提下王位的非正常交替,禅者与被禅者都属于同一王族内的成员,禅让后王朝依然如故,不会发生改朝换代。外禅一般指在不同姓氏之间进行的以禅让为形式的政权转移,如刘汉与曹魏、曹魏与司马晋、司马晋与刘宋等,魏晋南北朝时期发生的禅让基本上都在不同姓氏之间的政权交接转让。外禅在封建社会经常发生,故而我们通常所理解的禅让主要是指外禅。我们以上述简单界定的概念来分析尧舜禹禅让,却发现很难对其进行内外禅的区分。尧舜禹相禅是同一政权(即同一公共管理机构人员)下的帝位转让。鉴于他们都是黄帝的后代,发生在同一家族不同分支间的权力让渡也许应该看做为内禅。尧舜禹禅让都没有伴随发生改正朔、易服色之类的政治改制,这与北魏、北齐较频繁发生的内禅也很相似。事实上后世有些史学家就称尧舜禹禅让为内禅。然而,我们一般都不把尧舜禹禅让看做是内禅,因为它们显然不是发生在父子、叔侄、堂兄弟之间,尧在选定舜作为继承人之前甚至对舜一无所知。尧、舜、禹之间的姓氏各别似乎也决定了在他们之间的禅让只能是外禅。 其三,五帝时代的禅让在对象的选择上似乎不仅仅局限于前面所论述的帝君之子与贵族推选的人选,它有较大的随意性。尧除了禅让天下于舜外,还曾经企图禅位于四岳、许由、子州支父;同样,舜在把天下禅给大禹之前,他也曾有让于子州支伯、善卷、石户之农与北人无择的尝试。有关这方面的记载尽管多出自道家学派,其寓言色彩很浓,不能当信史对待,但似乎也不能完全把他们当做是无稽之谈。禅让对象的不很确定性在一定程度上展现了原始禅让政治较浓的民主色彩,纵使是原始禅让政治晚期的尧舜禹禅让也不例外。 以上三方面的疑惑让我们对尧舜禹禅让的性质无法确定。说它是原始民主选举制度,它又带有封建皇权专制制度下的逼禅因子;如把它等同于后世皇权专制制度下的权臣逼禅式的禅让,它又在上面三个方面存在着较明显的差别。对尧舜禹禅让性质的疑惑主要是来自于我们的传统思维定势。我们关于禅让的思维定势形成于我们对后世汉魏晋南北朝封建时代禅让政治的认识,而不是形成于对原始民主选举式禅让的认识。在我国皇权专制的封建社会时代,禅让成为改朝换代的主要方式。频繁的禅让政治形成了一种禅让模式,禅让时间、禅君处置、受禅仪式等等都是后世禅让模式的具体内容。读史过程中,这样的禅让模式就不自觉地内化为我们关于禅让的认识。上文关于禅让时间、类别与被禅对象的选定方面的疑惑,都是以我们所了解的后世禅让模式在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准则后产生的。 四、作为原始禅让政治晚期形态的尧舜禹禅让 在分析尧舜禹禅让时,往昔学者喜欢以“选举说”与“争夺说”分派,之所以会产生非此即彼的分界,就在于对尧舜禹禅让政治的时代特点把握不准。尧舜禹时代的民主选举制度是一种正处于嬗变之中的原始部落民主选举制度(即原始禅让政治)的晚期形态。贤能与否往往建立在人们很主观的判断上,民心向背又完全可以被私属的政治势力所左右,在这种政治势力操纵下的民主选举难免不流于形式。尧舜禹禅让的民主选举就已经呈现出了流于形式的特点。既然有两个法定候选人,当时的民主选举其实是在两种私属势力之间展开的政治角逐,即在位君主的家族势力与合法候选人集团势力。两大势力争夺的结果有二,一是最终导致当时的最高权力向在位君主集团的逐渐倾斜。既然在位君主都是经过严格的德行标准与长期的处事考验选拔出来的,君主强大的人格力量在民众心里播下了对君主及其子嗣的偏爱的种子,其超强的处理公共事务能力也有利于君主家族势力集团的形成,帝君之子成为王位当然继承人就是这样慢慢形成为制度习惯的。尧子丹朱、舜子商均尽管在与候选人虞舜、大禹争夺王位相继败北,但大禹之子启终于击败了候选人益,让世袭制取代了民主选举的禅让制。两大对立势力争夺帝位的结果之二,是侥幸取胜的受禅者对君主世袭势力集团形式上的妥协,前代君主的后人即使承位不成也能享受名誉上的优待。从上述两点可以看出,尧舜禹时代的民主选举制度正在向世袭继承制度发生逆转。所谓的尧舜禹禅让其实是原始部落民主选举制度的一种晚期形态。舜囚禁尧帝、禹逼死虞舜、启诛杀后益,所有这些佚史中的传说都折射出了尧舜禹禅让政治已着上了较多的篡逆色彩。 五帝始于黄帝,而禅让传说却不始自黄帝,甚至也不始于其后的颛顼与帝喾。禅让发生在五帝的最后两帝与处于五帝三代过渡时期的治水英雄禹之间。尧舜禹禅让既然只是原始部落民主选举制度的一种晚期形态,那么在其之前民主选举制度又是怎样的一种形态呢?史书给我们留下的材料既极其有限,其可信度又很值得怀疑。黄帝的得天下似乎是与在炎帝、蚩尤的争夺中拼杀出来的,颛顼、帝喾与挚的继位都好像是世袭继承。在禅让之前存在着世袭继承,这显然是不合历史发展的规律。所以我们也许只能根据有限的古史材料做些合理的推测。已故史学家金景芳在他的《中国奴隶社会史》第一章就曾做过这方面的推测,“从《史记·五帝本纪》的记载来看,虽然司马迁依据阶级社会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有意识地强调黄帝与颛顼,颛顼与帝喾的继承关系是父子或子孙的关系,但实际上都不是传子。这个时期同后来的尧、舜、禹一样,一直是实行着民主选举的制度”[26]。金先生以民主选举制度来推断尧舜以前的政治状况,应该说大体符合历史真实,但把尧舜禹时代处于嬗变中的民主制度等同于在此前的民主选举制度,则稍存分辨不细的遗憾。按照事实的发展规律,尧舜禹以前的选举其民主成分应该更大些,某些强大的部落方伯对选举的操纵力更小,帝君之子当然的候选人地位可能还没有因袭成习惯,篡逆的色彩更淡些。这种建立在更广泛的民主基础上的不受私属政治利益集团左右的选举制度或许就是原始禅让政治盛行时的常态,其时代大约相当于原始部落时代与部落联盟的初中期阶段。若再往前追溯,那就是氏族时期,那时的民主最普遍彻底。相对于原始禅让政治的常态,尧舜禹时候的禅让政治只能说是民主选举制度向世袭继承制度过渡中的一种变态。 五、尧舜禹原始禅让所确立的政治原则 史料中所反映的尧舜禹禅让政治有两个基本的内核为大多数学者所普遍忽视。一是“选贤与能”的政治高标准。候选人必须是德行的楷模,要么是道德高尚,孝感天地;要么是任劳任怨,公而忘私。如此完美无缺的德行也许只有圣人才有这种禀赋。然而,仅有完美的德行还不足以传天下,候选人还得在才能上经受长期艰苦的考察与锻炼,以便负荷未来的“天降大任”。既看重既往更注重未来的表现,从而成为真正的高标准严要求,致使尧舜禹之间权力的交接与转移都得经历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舜摄政28年,外加3年遏密,共31年才真正君临天下。禹摄政的17年与3年丧期相加也达20年之久。“选贤与能”的标准不仅成为后世儒家反对僵化的世卿世禄制度的思想根源,也为未来的禅让政治提供精神指导。二是对民心意向决定作用的高度重视。尧舜禹禅让的选举是经过二次选举的,第一次由在位君主与四岳方伯共同确立接班人,民主施行于较小的范围;接班人在正式继位前还得经受一次更广泛的民主选举,即天下诸侯的信任投票,此即是第二次选举。惟有得天下诸侯拥戴的继承人才能顺利承位。舜和禹得其民心而顺利继承天位,益因失民心而失天下。由大多数贵族决定政治的特点被后来的儒家“亚圣”孟子归纳为“得民心者得天下”所谓“民心”,即是贵族的较普遍的意志。可以这么说,尧舜禹禅让政治所遵循的、并为后世儒家归纳为“选贤与能”与“得民心者得天下”的基本原则奠定了中国封建社会皇权专制制度下的禅让政治的基本准则。 姚喁冰在她的《禅让及其历史变幻》论文里,对尧舜禹禅让制度做如此总结,“‘禅让’是历史的投影,不是凭空的虚构,它反映了原始社会中部落联盟推举领袖的方式”。我很赞同姚氏的总结,尧舜禹禅让并不能完全等同于原始氏族与部落联盟社会民主选举首领的政治制度,它只不过是原始民主选举制度的晚期形态。原始禅让政治并不始于尧舜,远在黄帝甚至于更早的时候就已出现。我们所观照到的尧舜禹禅让其实只是原始禅让政治的几缕夕辉。但是,由原始禅让政治末期变态因素所确立的禅让政治原则,却成为日后封建皇权专制制度下的禅让政治的思想武库,无论是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的皇权禅代,无不从尧舜禹禅让中获取思想灵感与改革动力。 参考文献: [1]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人民出版社,1954年,第84~85页。 [2]蒙文通:《古史甄微》,巴蜀书社,1999年,第76页。 [3]顾颉刚:《禅让传说起于墨家考》,《史学集刊》1936年第1期,第163~231页。 [4]徐中舒:《论尧舜禹禅让与父系家族私有制的发生与发展》,《四川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58年3、4期合刊,第56~62页。 [5]萧兵:《“启代益作后”:原始社会末期的一场冲突》,《社会科学战线》1978年第3期,第5~8页。 [6]龚维英:《舜、舜、禹禅让失败的因由新析》,《中学历史研究》1986年第1期,第1~3页。 [7]姚喁冰:《“禅让”及其历史变幻》,《文史知识》1986年第3期,第49~53页。 [8]屠武周:《古代典籍中所见尧舜禹时代军事民主选举制若干问题》,《南京大学学报》1981年第2期,第71~78页。 [9]万九河:《怎样看尧舜禅让与篡夺的关系》,《天津师大学报》1987年第4期,第31~34页。 [10]何凡:《尧舜禹禅让的传说和部落联盟首领的产生》,《固原师专学报》1986年第1期,第11~14页。 [11]张克、陈曼平:《谈〈尚书·尧典〉的“尧舜传贤”》,《鞍山师专学报》1983年第2期,第23~28页。 [12]刘宝才:《〈唐虞之道〉的历史与理念》,《求学集》,陕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84~397页。 [13]彭邦本:《楚简〈唐虞之道〉初探》,武汉大学中国文化研究院:《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296~270页。 [14]蒋重跃:《说“禅”及其反映的王朝更替观》,《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第40~51页。 [15]罗新慧:《礼让与禅让——论周代的“让”的社会观念变迁》,《社会科学战线》2002年第6期,第143~147页。 [16]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中华书局,1986年,第28页。 [17]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第193页。 [18]焦循撰,沈文倬点校:《孟子正义》,中华书局,1987年。 [19]王先谦:《荀子集解》,中华书局,1988年。 [20]王先慎:《韩非子集解》,中华书局,1998年。 [21]王先谦:《庄子集解》,中华书局,1987年。 [22][23][24]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第21~22页、24页、44页、82页。 [26]金景芳:《中国奴隶社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3页。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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