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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舜耕历山”的一些查考 董治安 一 “舜耕历山”的历史传说,始见于《墨子·尚贤中》[1]。其文云: 古者舜耕历山,陶河濒,渔雷泽。尧得之服泽之阳,举以为天子。 墨子认为“夫尚贤者,政之本也”,“尚欲祖述尧舜禹汤之道,将不可以不(‘以不’原作‘不以’,据一本校改)尚贤”(《墨子·尚贤上》)。其引述“舜耕历山,陶河濒,渔雷泽”之事,显然在于突出显示舜之“贤德”,从而说明帝尧“举以为天子”的重要根据与历史必然。墨子的主要活动,约当孔子之后、孟子之前,《尚贤》三篇虽系弟子整理写定实仍出自墨子本人[2]。由此可见,早在战国初期,“舜耕历山”的故事已经在社会上多为人知了。只是《墨子》的引述毕竟过于简括,“舜耕历山”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其事何以足以显示大舜之贤德?《尚贤》三篇再没有提供其他资料。 《孟子·公孙丑上》又一次引述了“舜耕历山”的故事: 大舜有大焉,善与人同,舍己从人、乐取于人以为善。自耕稼、陶、渔以自为帝,无非取于人者。 所谓“耕稼、陶、渔”,显然指的就是《墨子》所说“舜耕历山,陶河濒,渔雷泽”之事。孟子认为,舜之可贵,是在于“乐取于人以为善”。东汉赵岐《孟子章句》注云:“舜从耕于历山及其陶、渔,皆取人之善谋而从之,故曰莫大乎与人为善。”符合孟子之意。那么,孟子为了阐明“舍己从人”、“与人为善”的道理,征引舜耕历山等事,与墨子取义稍有不同而基本理解一致。至于故事的原委,依然并未较多涉及。 《孟子·万章上》别有记载:“万章问曰:‘舜往于田,号泣于旻天,何为其号泣也?’孟子曰:‘怨慕也。’”赵岐注:“问舜往至于田,何为号泣也,谓耕于历山之时。”是说虞舜“怨慕”父母而“竭力耕田,共(恭)为子职”。据此,则“耕稼历山”就与今文《尚书·尧典》所载舜为父母所恶的内容结合了起来,似有较多晚近的色彩。东汉袁康《越绝书·吴内传第四》:“舜亲父假母,母常杀舜,舜去耕历山,三年大熟,身自外养,父母皆饥。”相传蔡邕所作《琴操·思亲操》(《宛委别藏》本):“舜耕历山,思慕父母,见鸠与母俱飞鸣相哺食,益以感思,乃作歌”等等,大体亦属此类。 被《汉书·艺文志》列为“道家者流”的《管子》亦云: 舜耕历山,陶河滨,渔雷泽,不取其利,以教百姓,百姓举利之(《版法解》)。故舜一徙成邑,二徙成都,三徙成国(《治国》)。 较先提到了“成邑”等“百姓举利之”的内容,惜乎已难得其详。 战国后期,对“舜耕历山”的历史传说作出重要补充记述的,是《韩非子·难一》篇: 历山之农者侵畔,舜往耕焉,期年畎亩正。河边之渔者争坻,舜往渔焉,期年而让长。东夷之陶者器苦窳,舜往陶焉,期年而器牢。仲尼叹曰:“耕、渔与陶,非舜官也,而舜往为之者,所以救败也。舜其信仁乎!乃躬藉处苦而民从之,故曰:圣人之德化乎!” 据韩非所述,舜之“耕稼、渔、陶”俱出自“救败”的目的,即为了改变社会的某种不良风气。而“舜耕历山”的前因,是“历山之农者侵畔”等:其直接获得的成就,则是“期年畎亩正”等。尽管《韩非子》的记载仍远不够详悉、丰富,还是可以为“舜耕历山、陶河濒、渔雷泽”的基本内容画出一个粗略的轮廓。至于《墨子》所说舜陶于“河濒”、渔于“雷泽”,《韩非子》则作陶于“东夷”一本《韩非子》(《太平御览·人事部》所引)又作渔于“河滨”,传闻略有差异。另外,韩非子基于学派争鸣的需要,强烈批驳儒家的“德化”说,宣扬法家的“法治”观,得失姑且不论,其中提到孔子对于“舜耕历山”一事的论评,应该并非“谬悠之说,荒唐之言”,而有一定史料价值。准此,则“舜耕历山”的历史传说实于孔子之前,即春秋后期或更前一段时间,已经传布于世了。 还值得一提的,是稍晚于《韩非子》、被视为“杂家”的《吕氏春秋》再次引述了《舜耕历山》的故事。其书《慎人》篇申论“功名大立”之“遇时”与“人为”的双重必要性时有道: 夫尧遇舜,天也。舜耕于历山,陶于河滨,钓于雷泽,天下说(悦)之,秀士从之,人也。 所用“舜耕历山”之说,虽然不过是重复了此前各家的载述,而所谓“天下说(悦)之,秀士从之”,却可以与韩非所引“仲尼叹曰:圣人之德化乎”云云互为注脚。至于本篇申论:“(舜)其未遇时也,以其徒属掘地财、取水利、编蒲苇、结罘网,手足胼胝不居,然后免于冻馁之患。其遇时也,登为天子,贤士归之,万民誉之,丈夫女子 、振振殷殷,无不戴说(悦)”等等,带有《吕》书编撰者思想趣味的烙印,可置而不论。 以上仅就战国时期的可靠文献作了一点粗略的查考,事实证明,首先,分别出自墨、儒、道、法、杂各家的《墨》、《孟》、《管》、《韩》、《吕》等几种古籍,彼此思想主张,包括对待虞舜其人其事的态度并不完全一致,而对于“舜耕历山”之事,各家却先后不断言及,一再复述。这至少说明,在整个战国时代,“舜耕历山”的历史传说应该广为人知,并不是什么罕知的秘闻之类。而且,就《韩非子》来说,其题名为“难”的四组文章,总共征引包括“舜耕历山”在内的各种故事二十八则,其中,二十六则所述为春秋战国期间的人物和事件,屡见于其他文献记载;另外“文王伐孟(盂)、克菖、举鄷”一则亦属可资证明的信史。这就使我们有理由相信,韩非子实在是视“舜耕历山”的故事为可信的历史传说。墨子、孟子亦当如此。当然,这一历史传说此前的渊源流变如何,春秋战国之际故事的全貌怎样,今天尚难以详考。但无论如何,“舜耕历山”之说绝非率意虚构的寓言可比,先秦墨、儒、道、法、杂各家所述之基本内容应该自有依据。轻易否认先秦文献所载此一故事的史料价值,不能认为是郑重的态度。 其次,《墨》、《孟》、《管》、《韩》、《吕》主要都是子书而非史籍。作者宣传思想主张、开展学术争鸣,极力以古证今、引史论事,以此客观保存了若干远古历史传说;但是,子书的特定性质,却又决定了其所征引的史事并非原原本本、求其全备,而只能比较简括,甚至是一个概略的提要。“舜耕历山”也是如此。这不能不令人遗憾,客观上则为后世一些新的口头传说的产生留下可资发挥的余地。 二 西汉前期,在淮南王刘安等编撰的《淮南子》中,又一次见到了对于“舜耕历山”之事的征引。其《原道》篇云:“舜耕于历山,期年而田者争处硗确,以封壤肥饶相让。钓于河滨,期年而渔者争处湍濑,以曲隈深潭相予。”《淮南子》号为“非循一迹之路,守一隅之指”,而《原道》一篇多有道家气味。引文所谓田者,渔者“争处”与“相让”、“相予”之说,显然脱胎于《韩非子》等,而有意无意增加了“执玄德于心而化驰若神”云云之道家义蕴罢了。 司马迁于所见先秦文献的基础上,加以自己的考索,在《史记·五帝本纪》中,为虞舜写成一篇比较全面和相当具体的传记。其中,自然无可回避地写到“舜耕历山”之事: 舜耕历山,渔雷泽,陶河滨,作什器于寿丘,就时于负夏。 另一外是: 舜耕历山,历山之人皆让畔;渔雷泽,雷泽之人皆让居;陶河滨,河滨器皆不苦窳。一年而所居成聚,二所成邑,三年成都。 这里,触目可见的一个事实是,太史公的记述,不过是大体援用了上述所见先秦子书的文字资料。《史记》被称“实录”,是极为严谨的一部历史著作,而《五帝本纪》又是在有意为虞舜等立传,太史公何以不把“舜耕历山”之事记述更详、写得更丰富一点呢?唯一的解释只能是,西汉之时所见文献资料仅限于此。虞舜其人毕竟活动在“三代”以前,又历经春秋、战国,远古的信史实际上已经渺茫而难乎索求了。 然而,通过《史记·五帝本纪》的整理与转述,“舜耕历山”的历史传说毕竟在更大范围受到人们的注意。东汉以后,一个引人注目的文化现象是,有关追踪“舜耕历山”的故实,辨析“历山”等地之具体所指,在包括《史记》在内的诸多古籍注解中,可以说不绝如缕;在各种舆地之作乃至方志之类的文献中,也时有所见。篇幅所限,兹就“历山”其地的注释资料粗为整辑如下。 其一,“历山”在河东、在蒲州说。 刘宋裴骃《史记集解》“舜耕历山”下引郑玄曰:“在河东。”按《后汉书·郡国志》:“河东郡,雒阳西北五百里,二十城。”其地约当今黄河以东,旧治安邑,在今山西夏县西南。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河水四》:“(河东)郡南有历山,谓之历观,舜所耕处也。有舜井。” 又,《水经注·河水四》:“河水又南径陶城西。‘舜陶河滨’,皇甫士安以为定陶,不在此也;然陶城在蒲坂城北,城即舜所都也。南去历山不远,或耕或陶,所在则可,何必定陶方得为陶也?”按此陶城亦在河东郡。 又,唐张守节《史记正义》于“舜,冀州之人”句下注云:“蒲州河东县本属冀州。”又于“舜耕历山”句下注引《括地志》:“蒲州河东县雷首山,一名中条山,亦名历山……历山南有舜井。”按唐蒲州治所在今山西永济县一带。清人崔述云:“虞乃冀州境,舜不应耕稼,陶、渔于二千里外,则以为冀州者近是。”(《崔东壁遗书·唐虞考信录》) 其二,“历山”在潘城说。 《水经注·漯水》:“《魏土地》曰:下洛城西南四十里有潘城,城西北三里有历山,山上有虞舜庙。”按南北朝潘城约在今河北逐鹿县西南。另,《水经注·河水四》“又南过蒲坂县西”下引皇甫谧曰:“舜所都也,或言蒲坂……及潘者也。”清人赵一清云:“按舜都广宁,今直隶之怀来县,汉上谷郡之潘县也。” 其三,“历山”在济阴、在濮州、在曹州说。 《淮南子·原道》“舜耕历山”高诱注:“历山,在(济)阴城阳也。”按东汉济阴郡治在今山东定陶以北。 又,《水经注·瓠子河》:“雷泽西南十许里有小山,孤立峻上,亭亭杰峙,谓之历山。山北有小阜,南属迤泽之东北。有陶墟,缘生(指郭缘生《述征记》)言舜耕陶所在,墟阜联属,滨带瓠河也。”按北朝雷泽亦属济阴郡。 又,《史记·五帝本纪》正义:“濮州雷泽县有历山舜井……云舜所耕处。”唐濮州在今山东西南,雷泽县约在今山东菏泽以北。 又,明于慎行所纂万历二十四年刻本《兖州府志·山水志·曹州》:“历山,在州东北六十里,上有舜祠,元人有记。按《一统志》:‘舜耕历山,在濮州东南七十里。’即此地也……故皇甫谧亦以为济阴历山也。郑玄谓历山在河东,而《周礼·职方》‘河东曰兖州,其泽薮(引文脱‘薮’字)曰大野’。大野即巨野,则河东历山即济阴矣。” 其四,“历山”在越州说。 《水经注·河水四》引周处《风土记》:“旧说舜葬上虞。”再引《记》云:“(舜)耕于历山,而始宁、剡二县界上,舜所耕田于山下,多柞树,吴越之间名柞为枥,故曰历山。”《史记·五帝本纪》正义:“越州余姚县有历山舜井……云舜所耕处。”按唐越州旧治会稽,晋始宁与剡县均属今浙江地。 其五,“历山”在济南历城说(详下文)。 以上种种表明,西自于晋、东抵齐鲁、北起今河北北部、南至古越之邦,竟多处被指认为“历山”其地。而围绕每一处“历山”之地,总是不断滋生有关虞舜“耕稼”之新的口头传说。西汉以后,有关虞舜其人其事的文献资料极其缺略,然而,对“历山”其地的指认却不断出现于各地,新的口头传说随之流布,久而不衰。这无疑从一个方面反映了虞舜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史上的重要地位,体现了历代人民对于这位“古帝”、“圣王”的衷心敬爱。因此,为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在深入探究“三代”之前历史、包括正确考订虞舜史实的同时,还应该重视自汉以来各种有关虞舜的新的历史传说。对于各地传说之间的差异和矛盾,可加以科学的说明,而不能仓促判断和给予简单处理。 三 这里,拟就“‘历山’在济南历城”一说单独作些具体的讨论。 1994年和1997年,徐北文教授先后发表了《大舜遗址》、《大舜文化与济南》两文(均收入济南出版社《海岱小品》一书),认为:“相传大舜耕于历山,就是今天的(济南)千佛山。”而附近的舜庙、舜井、娥英河、北渚亭等,都凝结着关于虞舜的故事传说。他积极倡言:大舜文化应该“成为济南文化的主旋律”。这些意见和建议,值得重视。 一批地方史志的记载表明,所谓“舜耕历山在济南历城”之说,事实上由来已久。例如,明刘撰《历乘》(《历城县志》,崇祯六年刻本)云:“历山,城南五里,即舜耕处。汉郑玄谓历山在河东,宋曾巩尝辨其非,见《齐州二堂记》。”雍正七年重修本《山东通志·山川志》云:“历山,在县南五里,又名千佛山,或云乃‘仙祓’讹音也……《一统志》:历山一在蒲州,一在濮州,一在济南府,未知孰是。”同书《古迹志〈济南府历城县〉》:“舜田,在县南历山下,相传舜耕于历山,即此。今郡城南门名舜田门。”道光《济南府志·古迹志·历城县》:“舜田,《通志》云在县南历山下。相传舜耕于历山,即此。今郡城南门名舜田门。”又曰:“舜井,《旧志》云在府城舜庙东庑旁,即舜泉也。” 历代文士有关济南历城的诗文,也为虞舜的传说留下种种零散的记录。例如,宋曾巩《齐州二堂记》:“耕稼、陶、渔皆舜之初,宜同时,则其地不宜相远……陶、渔在济阴,作什器在鲁东门,就时在卫,耕历山在齐,皆东方之地……则图记皆谓齐之南山为历山,舜所耕处,故其城名历城为信然也。”清蒋士铨《虞美人·八月二十五日游城南千佛山》:“历山耕者知何处,田畔山如故。”清王大堉《历山》:“佛慧至今名尚误,舜耕从古俗相传。” 值得特别提到的两处文献记载,是北魏郦道元的《水经注》和东汉高诱的《淮南子注》。 郦道元《水经注·济水二》云:“济水又东北,泺水入焉。水出历城县西南,泉源上奋,水涌若轮。《春秋·桓公十八年》‘公会齐侯于泺’是也。俗谓之娥姜水,以泉源有舜妃娥英庙故也。城南对山,山上有舜祠。山下有大穴,谓之舜井,抑亦茅山禹井之比矣。《书》‘舜耕历山’亦云在此,所未详也。”北魏历城县,属今山东济南。所谓“泉源上奋,水涌若轮”,为今济南南趵突泉之生动写照。郦氏对于“‘舜耕历山’亦云在此”虽表示有所“未详”,然而,文中记载“娥姜水”、“娥英庙”、“舜祠”、“舜井”,既班班可考,则公元五世纪前后此地盛传“舜耕历山”之说,显然明确无疑。 《淮南子·原道》“昔舜耕于历山”句下,高诱注云:“历山……一曰南历城山也。”按,济通假字(参见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水部》),“南”即“济南”。那么,由郦道元再上推三百年,至少早在东汉后期,济南历城地区分明已有“虞舜耕稼于此”的传说事实存在。 由此可见,“舜耕历山在济南历城”确乎是一个相当古老的地方传说,它一直前后迭相承袭,迄今至少已经流传近两千年了。 “舜耕历山在济南历城”是否来自更为久远的先秦古说?文献不足,难以遽作断言。但至少从以下两个方面看,这种可能性显然存在,不容忽视。 第一,《孟子·离娄下》称: 舜生于诸冯,迁于负下,卒于鸣条,东夷之人也。文王生于岐周,卒于毕郢,西夷之人也,地方相去也千有余里。 这是可靠先秦典籍的一条重要记载。 按古称居于东方族为“夷”,亦称“东夷”。《礼记·王制》:“东方曰夷。”同书《曲礼下》:“其在东夷、北狄、西戎、南蛮,虽大曰子。”都是证明。而三代以前之所谓东夷之地,实大体指今山东、苏北之近海一带。赵岐《孟子章句》有注云:“诸冯、负夏、鸣条皆地名,负海也。在东方夷服之地,故曰东夷之人也。”清焦循《孟子正义》进而申释道:“负海也者,明其地之负海也。……古冀州直北位非东,亦未尝近海。唯青、徐、扬三州《禹贡》并言海,而徐、扬之海在东南,唯青居大东,海在其北,故郡称北海。海在北如负之者然。赵氏盖略闻诸冯之地之负海而未得其实,故浑而言之。”焦循又说:“凡言人地以所生为断,迁卒皆在后,孟子亦据舜生而言东也。由此以推,则知历山、雷泽、河滨,与夫负夏、寿丘、顿丘之皆东土,班班可考。” 以赵氏、焦氏所释证诸《孟子》“舜为东夷之人”,是说虞舜的生地及其早期活动范围,就在“东土”一带。而今 济南城区,其东去海不远,春秋时为姜齐之地,两汉之时仍隶属于“青州刺史部”。“济南历城”既为古“东夷之地”,其地流传“舜耕历山”的故事不仅不难理解,而且可以看出, 这个齐地的传说很可能是在刘汉以前更早的历史阶段已经产生了。 第二,春秋战国期间,虞舜的传说,其与齐鲁文化的发展存在密切联系。这为考查“舜耕历山”的早期传布提供了又一方面的线索。 在《论语》中,孔子多次把舜当做躬行“仁”道的榜样(参见《雍也》、《卫灵公》等篇);《孟子·滕文公上》则称:“孟子道性善,言必称尧舜。”《公孙丑下》又载孟子自称:“我非尧舜之道不敢以陈于王前。”充分显示出春秋战国之际两位儒学巨擘、齐鲁文化重要代表对于虞舜其人其事的极其推重。《晏子春秋·外篇第八》称赞“舜者处民之中则齐乎民”。《战国策·齐策四》:“故舜起农亩,出于野鄙,而为天子。”也都表明先秦齐国地区早就不无虞舜“耕稼”之类的传说在流传。据初步统计,先秦齐鲁文化要籍多有言及虞舜的内容,如《论语》7条次,《孟子》90余条次,《荀子》51条次,《礼记》12条次,《管子》8条次,《晏子春秋》2条次;另外《国语·鲁语》3条次,《战国策·齐策》4条次。可见关于虞舜的传说,本身就是先秦齐鲁文化之触目的内容和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承认“舜耕”的传说大有可能产生于先秦齐鲁一带,承认战国以前的传说中可能已经开始把“历山”定位于海岱之间的齐地“历城”,可以说也是不无根据和合乎情理的。 然而,应当怎样看待今济南以外地区流传的一些“舜耕历山”的传说呢?我们肯定“‘历山’在济南历城”一说的历史源流,甚至承认此说很可能一脉相承于先秦齐地之古说,是否意味着必须对此外其他各说一并持全盘否定的态度呢?这是一个问题。 其实,上述“蒲州说”、“潘城说”、“曹州说”、“越州说”,同样都是沿袭已久的历史传说,这不仅从文献根据上可以找到若干证明,而且就其基本内容来说,也大抵都是植根于先秦载述,带有赞颂大舜其人、弘扬其事的鲜明特征。我们一方面倾向于承认“‘历山’在济南历城”一说的合理性,另一方面并不否认“舜耕历山”史实的科学考定尚有所待,因而对于各处流传已久的历史传说的态度应该是积极重视、留待参考。至于诸说彼此存在的分歧,究其原委,不过是分别汲了各地口头演绎的成分,从而构成了新的传说性质。正确整理、研究不同历史阶段产生的有关虞舜的种种神话传说,本来就是弘扬民族文化传统的一部分应有之义,那么就此而言,仓促地简单以一种传说否定另一种传说,同样是不妥当也不必要的。 注释: [1]伪古文《尚书·大禹谟》有“帝初于历山,往于田”之语,以其晚出,不作为先秦文献引用。 [2]清人俞樾云:“墨子死,而墨分为三,有相里氏之墨,有相夫氏之墨,有邓陵氏之墨。今观《尚贤》、《尚同》、《兼爱》《非攻》、《节用》、《节葬》、《天志》、《明鬼》、《非乐》、《非命》皆分上、中、下三篇,字句小异而大旨无殊,意者此乃相里、相夫、邓陵三家相传之本不同,后人合以成书,故一篇而有三乎!”(《墨子间诂序》)其说可从。 (《济南教育学院学报》1999年第2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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