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戒律在中国的弘扬5 j; Z4 G/ e2 y7 D3 N4 u# P( @
佛陀的教法是平均发展的,戒、定、慧的三无漏学,就是这一平均发展的基础,也是这一平均发展的中心工作,如鼎三足,缺一不可。但在佛陀的弟子,即使是佛陀当时的弟子,对这平均发展的工作,就不能胜任了;所以诸大弟子,各有所长,各成第一。但是,戒律又是三学的基础,不持戒,解脱道的向往,便成妄想;所以戒是任何一个弟子都要持的,不过研究的心得是有深浅的,故以优波离尊者为持戒第一。/ I. [4 W" }) l
正因这一趋势,到了中国,就有不学戒的比丘出现,并将学戒的比丘,特别立为“律宗”的名目,这是中国佛教的不幸!$ u+ a- @1 Y4 B g) ^, r
上面说过,中国之有戒律,早在三国时代,中国之有中国的比丘,也在三国时代。当时由於《僧 戒心》及《四分羯磨》的译出,即请梵僧,立羯磨法,传授比丘戒。但因戒经大部分未到,故也无从弘扬,直到《十诵律》译出后约五十年后的刘宋时代,才有人弘扬;在宋齐之际,也有人弘扬《僧 律》;一到隋唐以后,由于《四分律》的势力抬头,而达于登峰造极之时,中国境内也就只有《四分》一部,独树其帜了。
6 s4 `. G3 T( Y 《四分律》在中国的弘扬,是起於元魏孝文帝时的北台法聪律师,以下有道覆、慧光;慧光的弟子有道云、道晖;道晖的弟子有洪理、昙隐;道云及道晖的弟子洪遵;与昙隐并称的有道乐;道乐的弟子法上;法上的弟子法愿。再有道云的弟子有道洪;道洪之下有智首;智首之下道世、道宣、慧满。这些大德,人人皆著有律疏或律钞。到了道宣律师,《四分律》的弘扬,便到了登峰造极;道宣律师对於律书著述的成就,也已到了空前的阶段。他以化教与制教,别摄一代时教,又以三教判摄化教:以性空(摄一切小乘法)、相空(摄一切浅教大乘)、唯识圆教(摄一切深教大乘),三教摄尽大小乘法;又於制教分为三宗:实法宗(依萨婆多部明受——戒体为色法)、假名宗(昙无德部依《成实论》明受——戒体为非色非心)、圆教宗(道宣律师自明受——戒体为识藏熏种)。以道宣律师佛学大通家的资具,又以他唯识学的态度,精治《四分律》,融通大小乘,以为四分律义,通於大乘佛法。因为曾有这样一位思想卓越,行持谨严,著述丰富的伟大律师,弘扬了《四分律》的精义,从此也就奠定了中国律统的基础,那就是《四分律》的一脉相传。但据灵芝元照律师的意见,道宣律师已是第九祖了,他们的系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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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表系,是根据近人续明法师《戒学述要》的资料所列,但他们的系统,未必就是如此的呆板,比如《唐高僧传》卷二十一〈惠光传〉中,将洪理与道云、道晖并称:“云公头,晖公尾,洪理中间著”(大正五○·六○八上);又於同卷〈昙隐传〉中称昙隐:“遂为(惠)光部之大弟子也”;又说到洪理著钞两卷:“后为沙门智首开散词义,雅张纲目,合成四卷。”(大正五○·六○八下)这些都是他们在系统上错综复杂的关系。道乐的名字,见於〈昙隐传〉的附录,只说:“时有持律沙门道乐者,行解相兼,物望同美。”又说:“故邺中语曰:律宗明略,唯有隐乐”。(大正五○·六○八下)至於道乐是出自何人门下,僧传未有明载。上面列表,仅是大概而已。
5 F& e r/ Y, H, R 《四分律》,在道宣律师的同时,共有三派,那就是:
- b: {" Y5 W' N* B1 } 一、南山道宣。
, e' S& z D V# x$ x 二、相部法砺。" b; O8 [6 M5 m# o4 {
三、东塔怀素。
/ }/ C0 w2 m- l5 _5 R: m 法砺律师,出於洪渊的门下,道宣曾求学於法砺的门下,怀素则曾求学於法砺及道宣的门下,但因他们的见解不同,所以分为三派。他们主要不同处是根据问题:3 m9 c! n7 ]1 q9 ^
道宣依於大乘的唯识。/ {7 ? l! X% i9 _9 Q% g
法砺依於小乘的成实。: U* z8 l7 J, X% Y$ R$ C: e' e5 L( Z+ B
怀素依於小乘的俱舍。
2 p M& }3 ?! S& R 他们三派,各有很多的弟子,也各有很多的著述,但以南山一宗最极殊胜,尤其南山律,通於大小乘,特别受到大乘根器的中国人所欢迎,所以历久不衰,降至南宋,才算告一段落。道宣律师有名的弟子,有:大慈、文纲、名恪、周秀、灵 、融济,及新罗的智仁等。弘景、道岸、怀素,也是道宣的受戒弟子。
2 U0 u2 `4 L+ u# `+ m- p 文纲的弟子有道岸、准南等。
7 ~$ d& _% l5 [* L+ I/ S9 Z 道岸的弟子有行超、玄俨等。1 L6 q9 G2 U8 x) a
但在律统的系列上,是以周秀为南山的第二祖,他们的系统是这样的:
5 T6 U6 q6 A( }" @4 G5 e/ t 周秀以下有道恒—省躬—慧正—玄畅—元表—守言—元解—法荣—处恒—择悟—允堪—择其—元照—智交(或立道标)—准一—法政—法久—妙莲—行居等,共为二十一祖。再往以下,就入元朝,律宗衰废,传承不明了。 ) p) A% U3 l7 {5 v$ j
这是南山律宗的一脉相传,到元解之后,即入宋代;到元照之际,已是南宋时期了。自道宣以下,解南山律者,共有六十余家,撰述达数千卷之多,其中以钱塘灵芝寺的元照律师,最为大盛。但是南山一宗传到灵芝元照时,又分成两派了:
1 X! A. t' S5 V0 z$ ~ T, _ 一、 钱塘昭庆寺的允堪。9 r1 F0 L' g* s) ^4 Q
二、 钱塘灵芝寺的元照。
8 S! K9 [: u5 d- |* j; I 这两派,以灵芝的影响最大。
l: z) \) a; N& E8 j 到了元代蒙人入主中国以后,中国的佛教,已经到了强弩之末的时期,律宗更是寂寞得可怜了;通四分律的,可记者仅是京城大普庆寺的法闻而已。同时由於南宋以后的禅宗,曾经一度盛行,故对唐宋之间的诸家律学撰述,既然无人问津,也就散失殆尽。
/ r) n2 X. I4 ^( H3 G/ |/ T6 } 到了明朝末叶,弘律的大德,又相继而起,比如莲池、藕益、弘赞、元贤等,均有律学的著述存世;约与莲池大师同时的,另有如馨古心律师,专弘戒法,如馨的门下有性相、永海、寂光、澄芳、性 等;在寂光(三昧)律师以下,著名的弟子有香雪及见月(读体)二人。
$ P% {, ]) m5 W. t9 c 但自香雪及见月之后,清朝二百几十年,律宗的门庭,除了徒有其表的传戒烧疤,跪拜起立等形式之外,已经没有真正弘律的人了!晚近则有弘一、慈舟两位大师弘律而已!(烧疤是晚近中国佛教的陋习,与受戒根本没有关系,请注意!)
, |# _2 R0 }5 Y! G: P: K 事实上,自南宋之后,由於律书的散失不见,明末诸大德虽想弘律,仍是续接不上古德的典型或气运,更加说不上媲美於唐宋的成就了。说来,我们是很幸运的,因为,以前散失的律书,日本多还保存著哩!今后,当有一番新的弘律的气象出现了,但愿真能出现这一弘律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