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反映明朝之经济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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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各个网络论坛上,明朝一直是大家争论的对象。黑明的有挺明的亦有之。但很多人的言论都不太确切都掺杂了不少的个人感情。所以我在这里以客观的角度反映明朝。尽量保证自己的言论不偏不倚(毕竟我是一个标准的皇汉+愤青难免有点偏向,还请大家见谅)。另外个别“**”就不要跑出来找茬、乱喷口水,以免污秽视听。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 在朱元璋开国时。全国的经济可谓是百废待兴,四处都有饿死的穷苦人民。在这个时候,朱元璋积极发展全国经济,严惩贪官。使得当时的经济得到的平稳较快的增长,为永乐帝朱棣所做的一系列伟大事迹留下了基础。 接下来就是朱棣时期了。当时全国的经济可谓是空前强盛。在这个基础上朱棣就开始了他的伟大事业:修《永乐大典》、多次征伐蒙古(不好意思忘了多少次了)、建立船队派郑和下西洋等等。这些事业都是被后世所称道的。可对于当时的百姓来说却不是什么好事。因为这些大事业的基础是超量的钱粮。永乐时期虽说是盛世但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所以永乐盛世开始出现了裂缝,如果后面的皇帝没能注意军民的修身养息的话,大明朝很有可能出现二世而亡的悲剧。 但是明朝并没有出现这种局面。因为后面出现的两位皇帝(明仁宗朱高炽、明宣宗朱瞻基)采取了宽松治国和息兵养民的政策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且任用了像三杨(杨荣、杨士奇、杨溥)一样的贤臣,使明朝社会走向了繁荣发展的道路。这就是堪比西汉“文景之治”的“仁宣之治”。 在经过“仁宣之治”的62年里明朝的经济还算平稳并没有大幅度的涨幅。但是在接下来的明武宗朱厚照时期,明朝的经济又遭到了一次严重的打击。但是的明武宗并没有将心思放在朝政上,一心之想着玩。这给了奸佞小人的可趁之机。“八虎”、“豹房”这些东西都是正德时期的产物。特别是“八虎”(也就是八个死太监)倚仗权势四处贪污。几乎每个官员都给过钱(敢不给就整你),而官员也不是傻子,从高官手上丢了钱自然要向下人要。所以他们就大肆剥削百姓,使百姓苦不堪言。 在武宗死后,明世宗继位也就是大名鼎鼎的嘉靖皇帝朱厚熜。这位皇帝虽然在位很久但却没有向仁宗、宣宗那样积极的搞生产。反而还缔造出了如严嵩一般的超级贪官。就这样明朝经济开始走下坡路。南方还算好,而北方却受不了了。到处都是无家可归的流民,到处都有吃观音土胀死的穷苦人民,而地方官员却不管他们的死活一如既往的剥削着百姓。这样看来明朝似乎离灭亡不久了。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但是一个人的出现挽回了这个局面,那就是张居正。当时的他开始了改革,他丈量土地在赋税方面实行“一条鞭法”让赋税统一变成了白银,令地方官钻不了空子不能大肆的剥削百姓。在他死后万历帝朱翊钧将“一条鞭法”延续了下来。让在正德时期走下坡路的明朝经济逐渐的爬了上坡,这就是力挽狂澜使明朝又延续了将近100年的“万历新政”。 又过了几十年,明朝终于到了末期。大家都知道明朝的灭亡很大部分是由于国库的亏空无力承担造成的。而当时正逢“小冰河期”南方因为多年的积富和本身的富庶,所以并无大碍。但是北方就受不了了,在加上繁重的赋税(后金还在辽东闹呢,大兵们都等着吃饭赋税不重能行吗)。所以北方就大规模的出现了农民起义,明朝烂掉了一半。各地将领疲于奔命却还是无济于事,最后清军入关。华夏政权就此覆灭。 *********************************************************** 本文相关 (一些事情无法在文中说明,所以特地列出来供大家一阅) 人口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明朝人口大约在七八千万左右。很多人都说人口多没什么用,但是我要说这只是用现代人的眼光看古代。在古代人口多其实是很有用的。从经济发展上来说,人口多了也代表着劳动力多、生产力多。也就为强大的帝国奠定了基础。此外人口多还代表着兵源广,可以源源不断的组建出强大的军队。 就这两点我们就可以看出大量的人口在古代是有很大的优势的。 矿产 在明朝,统治者对矿产是很重视的,在万历年间全国矿产总量达到了9000吨(不是9000万吨)。这也是诸多网友大书特书的一点。但是我要说,大量的开矿并不代表什么。 当时的开矿主要是煤矿、银矿、铁矿、金矿等矿产。这些矿产可不是用来做什么工业用途的。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像煤矿、铁矿这些矿石挖出来是用来作为老百姓的日常用品的(当然铁矿也有很大部分用来打造军备),而银矿、金矿等稀有矿石则是当作国家货币。所以说白了矿产是为了满足老百姓的日常生活需求的,而不是像某些YY的网友说的用来用于工业用途。 从另一方面来讲,明朝产出的9000吨矿产是绝对真实的。然而,这一记录却是我们古代中国又一个令人称道的一点。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明朝灭亡 我之前说过,明朝的覆灭与经济有很大的关系。然而我刚刚只说了北方经济的崩溃,南方的经济却是很平稳的。既然如此为什么明朝国库还会亏损呢?这是因为明朝制度的问题。 在明朝只要中上举人就可以免除赋税。因此很多农民为了免缴赋税依附与举人门下。很多举人就成了当之无愧的大地主了,而这些举人地主还会时不时的吞并一些小地主的土地。也就形成了土地兼并的局面。再加上南方人聪明进士虽然没几个但举人还是有很多的,就这样南方的大部分的土地都没有赋税。导致了南方富的流油而朝廷却收不上一分钱的局面。所以明朝就因此收不上钱粮,而没有钱粮的军队必然要崩溃,崩溃的军队自然没有战斗力就形同虚设,因此明朝覆灭了。 转帖,有关明朝经济的一些讨论 明朝赋税收入过低真实原因的分析 明朝灭亡的直接原因是财政危机.国家财政困难,导致发生饥荒,没有钱去赈济;发生战争,没有钱支付军饷。没有钱赈济灾民,饥民作乱;没有钱发军饷,致饥兵作乱。饥兵与饥兵结合导致大规模的国内叛乱。政丨府军队缺乏战斗力,导致国家既无法消除外部侵略,也无法肃清内部叛乱。财政危机导致军事危机,军事危机导致更大的财政危机,如此恶性循环,明朝最终走向灭亡。 表面上的原因是如此了,但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什么呢?国家为什么发生财政困难?难道说象明朝这么大的一个国家,赋税收入居然还无法应付一些意外的自然灾害以及大规模的军事行动么?要知道历史上许多比明朝小得多的国家,进行更大规模的连年军事行动都尚且游刃有余。战国时期的那些国家就不必说了,赵国、秦国,许多次战争都动用几十万大军,以后的如三国时期,五代十国时期等等都可以举出许多例子。反观明末,不必去说名义上军队数量多少,真正实质意义上动用军队十万进行一次战争已经是接近极限,超过十万一点还可以,如果接近二十万则国家财政就已经无法维持。一个这么大的国家,一个耕地面积十亿亩以上,人口接近二亿的国家,赋税收入居然少到连招募二十万真正有战斗力的精兵都做不到,那这样的赋税收入只能说已经少到了不正常的地步。 随之而来的是如下几个问题,为什么在明朝初期的时候,国家进行大规模的工程建设,发动大规模的对外战争,以及发生饥荒的时候赈济灾民没有任何问题。而到了明末就不行了呢?难道是因为明初的经济比明末更发达,明朝在将近三百年的时间里,经济处于不断衰退中?可这显然背离了事实,任何中国经济史的研究,以及任何当时人的记载,都告诉我们一个事实,那就是明朝的经济越到后期就越繁荣,越发达。到了万历时期,经济的繁荣,生产力的发达更是达到了一个高峰,明初与之相比是望尘莫及,即便在连续发生了自然灾害后的崇祯年间,尽管相对于万历时期,经济有所衰退,但在总体上,远远高于明初则是不成问题的。经济是更繁荣了,生产力是更发达了,而国家的财政却是显得更加困难了,这是什么道理? 我们注意到明朝初期的赋税收入到明朝末期的赋税收入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变化,那么明朝末期的财政困难自然是因为国家的赋税没有随着人口的增长而增长,收入基本不变,开支却随着人口的增多而不得不增多,这样当然就造成了困难,但这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还有一点,如果说赋税收入没有随着人口的增长而增长,那么至少每个人感觉到税收压力应该远远低于明初,可为什么反而明朝末期都到处都是一片对赋税过高的抱怨,到处都是叫苦连天的声音呢? 如果说是末期后来增加的军饷,或者额外的加派过多,这也不通,要知道明成祖时期,修建北丨京的紫禁城,营建武当山建筑群,郑和七下西洋,五十万大军五次北伐蒙古,几十万大军屡次南征越南,这几个事丨件中间随便单独拿出一项来所造成的财政开支就远远高于崇祯时期所有的赋税收入以及辽饷剿饷练饷的加派以及地方上额外的加派的总和。但为什么明成祖时期,总体上社会保持安定,百姓对负担虽有一定抱怨,但总体上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为什么到了明末,增加赋税,造成的反对声音会这么巨大? 只有对这些问题做出系统的解答,我们才能解答明末财政危机的实质究竟是什么,从而解答明朝灭亡的真正实质究竟是什么! 但是对这些问题给予一个透彻的回答,我们还是需要一步步进行分析. 明代的税收过低的一个事实 首先从黄仁宇着的《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以及其他一些学者的论文专着中论述我们可以确认如下三个事实,然后从这三个事实出发,进行深入的分析,在此基础上给上面这些问题一个令人信服的回答. ( T" y1 G6 F: J- ?% [, U( b+ i3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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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2 16:34 回复 4 P/ U5 M% i0 v0 O% h: p
魔罗难陀 6位粉丝 2楼 1,明代的税收过低,农业税低,商业税更低! 2,明代的税收几乎在二百五十多年的时间里没有增加(实际上是不断减少,农业税减少,商业税减少的更多) 3,明代晚期人们对任何一次增税的行为都叫苦连天,以至当政丨府试图增加赋税时阻力重重 1、明代税收过低 关于第一点,明代税收过低的问题,可能许多人都难以相信。一些人一直以来被灌输的观念,受到的教育就是,明代的统治者如何残暴荒淫,如何横征暴敛,如何敲骨吸髓,广大人民在沉重的剥削之下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甚至明代的灭亡都是由于统治者征收的赋税过重,人民难以负担,奋起反抗的结果。教科书上是这么写的,甚至一些所谓的历史学者的文章专着中也是这么宣扬的。但是事实果真如此么? 只要稍微了解一些明代的生产情况以及财政情况,很容易就能做出否定的回答。事实上,黄仁宇在他的《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一书中花了很大的篇幅,对长久以来被一些人深信不疑的这种陈腔滥调进行了驳斥。 黄仁宇说“虽然许多学者批评明朝税收过重,但是他们主要是从道德层面进行批评。他们主要关心的是揭露征收者的贪婪和民众的艰辛,而不是去探讨税收制度本身所固有的问题。他们的描述给人们造成这样的印象,那就是主要的问题都是税收过重造成的,而实际上这些困难的产生更可能是税收过低造成的。”p341 (1)农业税低 “在现代,王朝周期循环理论最主要的倡导者是王毓铨,……按照他的观点,明朝的崩溃是因为‘向农民征收过重的田赋榨干了中国的农业经济’。……就明代的税率而言,这种指责得不到证实。17世纪早期政丨府加征‘辽饷’和‘剿饷’等,一年最多可有2100万两白银,……在1623年,国家筹集的额外军费为白银666万8677两,其中有449万1481两摊入土地,其余部分则来自财政节流、官产出卖及杂色税收,还包括典铺税。即使将2100万两白银全部滩入土地,对于纳税人来说,当然是很高的负担,但也不象王毓铨所断言的是绝对无法忍受的事情。17世纪初期通货膨胀导致物价水平上升了40%,这就意味着税收的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虚假现象。而后的清代继续沿用明代的税率,这一事实更加确证了这一点。尽管王毓铨认为清代一直声言减税,但在清朝初期并没有这方面的财政记录。新朝税收水平一如前朝,税率接近,这一税率也就是王毓铨所谓的‘榨干了中国的农业经济’的税率”[32]p410-411 李隆生在[103]一书中对晚明农业总产值做过一个估计,他可能没有看过顾诚及其弟子对明代耕地面积的考证,仍旧采用传统的过低估计。 我们这里只采用他对明代平均亩产量的估计:每亩田1.2石的米[103]p175(南方亩常量高的多,北方亩产量低,这个平均亩产量的估计明显是偏低的,张显清提供了一些其他学者的看法,余也非的估计是明代北方地区平均亩产1.302市石,南方地区平均亩产2.604市石;郭松义的估计明后期全国南北水旱粮食平均亩产256市斤,按照一石白米为94.4公斤计算,则平均亩产在1.3石左右,但这里我们为保守起见,仍旧采用李隆生这个偏低的估计)。 至于耕地面积,明初洪武时期的耕地面积约为8亿5000万亩左右[34]p304,明代16世纪晚期到17世纪初期的耕地面积应该在11亿亩左右。按此估算,洪武时期的农业总产量是10亿两千万石左右,而晚明时期全国农业的总产量至少是13亿两千万石左右(这个显然是出于保守估计,偏少的一个产量)。 而明代的农业税收是多少呢?明初的时候,“田赋收入达到3227万8900石”[32]p055,到明成祖以后,“每年的计划收入一直保持在2700万石左右”[32]p56,“1600年以前,基本税额为粮食2600万石”[32]p226 & R4 X! Y2 O& D& r
2009-12-22 16:34 回复 ; e7 H- D' s6 D9 [% c- X
魔罗难陀 6位粉丝 3楼 按照这些数据计算,明初的时候税率为3.16%,明代晚期平均税率约1.97%,可见无论是明代初期,还是明代晚期,平均的农业税率都低于三十分之一,而明代晚期(不包括崇祯时期)甚至低于五十分之一。这样的一个税率不能不说已经低到了极限。 当然通过总体田赋收入和总体产量的比较得出的平均税率可能并不足以说明具体落在每个地主头上的负担究竟如何。那么具体的情况如何呢?黄仁宇以广东顺德县的情况为典型,作了一个比较详细的分析。我们不妨摘录一些主要结论 “1585年版的《顺德县志》提到,佃农通常每亩土地向地主交纳0.9石稻米,由于基本税率估计为每亩0.03石,则征收部分只占田主收入的1/30,佃农与田主五五分成,实际上税额也就占农作物总收成的1/60”[32]p111 基本税只占1/60,那加上其他的摊派和负担,比如均平银(这主要针对富有的田主),取代劳役征收的均徭,上供物料的折银,还有驿站供给,民壮等等。但实际上基本加上所有这些,总的税率仍旧不算高。 “尽管有14种附加税,实际上的税收标准仍然较低。对那些少于30亩土地但主要是下等地的、以及家里不多于两个成年男子的小田主来说,税收负担通常不到他们粮食收成的5%。累进税制也能得到证实,对一个拥有300亩土地,而且主要是上等田,以及户中有五六个成年男子的中等田主而言,他的税收负担接近于他粮食收成的10%左右”[32]p116 “税收低的标准,可以进一步从县志汇集的数字中得到证实,1585年,……可以知道每亩土地的平均税收负担为0.0332两白银,……即使不考虑正常季节会混种各种不同的作物,平均每亩土地的年均收入也应当在1两白银左右。因而大致的税额,接近于土地收入的3.5%左右,(即便考虑有些年份粮价下跌的影响),税收依然不会超过土地收入的6.12%”[32]p116-117 也就是所有各种摊派加上去之后,并且考虑到粮价波动的因素,也只是在3%到6%之间波动,这样的税率也实在并不算高。 除了顺德县以外,黄仁宇还根据《大明会典》以及各地方志的记载,对明代晚期全国的农业税率作了一个比较全面系统的估计。得到的情况大体上和顺德县相似,有的地区高一些,有的地区低一些。比如杭州府的税率为6.7%到10.05%(同样是受粮食价格的影响)[32]p217;而山西汾州府的平均税率为8.3%(粮食价格每石0.6两白银)[32]p220;湖广安化县在16世纪中期税率为3.9%(粮食价格每石0.3两白银),17世纪初税率为5.9%(粮食价格每石0.2两白银)[32]p221;南直隶溧阳县最低税率是1%,最高税率是5.4%。[32]p222 最后得到的总的估计是“通常而言,直到17世纪初(原文为“16世纪初”,应是笔误或翻译错误,因为作者在文中前后引用的数据年代都是在1576年,1600年,162丨0年这类的,大致范围在16世纪中期到17世纪初——引者注),按照地方正常的粮食价格估算,税收不超过产量的10%。在许多地区,征收额是远远低于这一水平。尽管有些地区的税赋较重,象长江三角洲地区,税额接近农业收入的20%。但这种估算没有考虑到无偿应役、……,也没有考虑到不同于大宗粮食的其他额外收入” “整个帝国赋税的平均水平似乎也不超过农业产量的10%,这一估计不会受到长江三角洲地区特例的影响。尽管名义上长江三角洲这四个府的全部田赋额越占整个帝国田赋总额的10%,但由于税收折色和役的合并使其大大降低了” 我们注意到这里似乎存在一个矛盾的现象,前面按照田赋收入和农业总产量的比较得到的农业税率在明代晚期只有2%不到,而按照黄仁宇一个地区一个地区的估算,则全国平均税率可能在10%左右(应该强调一句10%税收就本身来说,仍是属于低税收,黄仁宇对这一点也是反复强调),这之间相差了五倍之多,怎么来解释这种差异呢? 2 r9 p: V0 c7 q* b
2009-12-22 16: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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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罗难陀 6位粉丝 4楼 我的看法是,这里有几个因素的影响。首先是用总产量来估算税率的时候,用的田赋收入只是基本税额,也就是并没有把许多其他摊派比如地方上供给驿站的用度,以及供给户部的一些物料折银计算进去,尤其是没有把劳役折合的银子计算进去,根据黄仁宇的估算,全国劳役折合的银子可能在1000万两白银左右。 但是这个理由并不能解决问题,因为就算把所有这些都全算进去,估计农业税率充其量也只能在4%左右,而不可能更多(事实上4%都是过高的估计,因为明后期劳役折银,都是大打折扣的,根本达不到理论上的估计)。如顺德县的例子,把所有的摊派都考虑进去,在粮食价格正常的情况下,“大致的税额,接近于土地收入的3.5%左右”。 那么还有6%跑到哪里去了呢? 我认为这可以从两个方面去分析。 首先是价格波动造成的影响,这又有可以分成两点,一是粮食本身在一年不同时间的价格波动,一是粮食的南北价格差距。 明代晚期大部分粮食赋税已经是折合成银子来交纳。黄仁宇的说法是“1600年以前,基本税额为2600万石,其中有80%似乎已经能够折银”[32]p226而万明等学者对此的估计还要更高,他们认为黄仁宇的估计是偏低了,“他对税收中白银的估计可能偏低。事实上,田赋已经折银交纳,就是加派,也是征银”,“总的来说,大致实物征收在总数10%左右,即晚明约90%的实物税已经转变为货币税可能更为合适。”[151 既然粮食税在晚明大部分是折合成银子上交,那么地主要交纳赋税,就首先必须把收获的粮食卖掉,于是到了每年征收赋税的时候,市场上卖出的粮食骤然增多,导致粮价不断下跌,农民只有卖出比正常价格时候更多的粮食才能获得交纳赋税所需要的银子,而到了征收赋税的时段过去,市场上的粮食减少,于是价格又会上升。这种现象在许多明代经济史着作论文中都有记述。在黄仁宇的着作中就举了这么一个例子,“山东汾上县1576年就报告说收获之后,很快就到了税收期限,这时候的小麦价格从正常的每石0.52两白银降到每石0.37两白银,大麦则从每石0.4两降到每石0.25两白银。三个月后价格又回到了正常的水平”。[32]p239-240 《晚明社会变迁问题与研究》一书中也有类似描述“税收折银以后,缴纳赋税之时,农民为了交税,不得不以低价出卖粮食,获得白银,于是纳税期粮食价格下降;当纳税期一过,粮食价格立即上涨,造成了农民生活的困难。如万历四年(1576),山东汶上县税收时,小麦价格从原来的每石0.52两白银下降到0.37两,而大麦由每石0.4两白银下降到了0.25两,并且在三个月才恢复到原来的价格。”《晚明社会变迁》[151]p194-195 这并非仅仅发生一个地区,全国各地都是如此,在南方的话,这种由于交纳赋税造成的粮食价格波动可能还要剧烈。 那么由此造成的是什么结果呢?政丨府是不是因为农民因为粮价降低而不得不卖出更多的粮食而获得收益呢?恰恰相反!政丨府从中并没有得到任何好处!不妨作个假设,假如农民卖出一百石的粮食,这时候粮价是每石0.3两白银,得到的银子是30两,上交给政丨府。而等政丨府拿到这30两白银的时候,并用于支出各种开销的时候,正好是过了税收时期,粮价回到正常水平,甚至高于正常水平。如果用这30两银子到市场上去买粮食的话,假如粮价是0.5两白银,只能买到60石的粮食。于是在农民那里,他觉得自己交的税是一百石,而实际上政丨府真正收到只有60石。那么当中40石的好处跑到哪里去了?显然就是跑到那些买进卖出的商人那里去了。 粮价的时间差异会造成这种农民负担没有减轻,而政丨府收入也没有因此增加甚至反而减少的结果。真正从中获取利益是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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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2 16:34 回复 . ]. B& ^' z& m2 h
魔罗难陀 6位粉丝 5楼 同样南北粮价的差异也会造成类似的结果。南方的粮价低,北方的粮价高。南方的粮价低的时候能低到每石米只有0.3两白银(如黄仁宇说的“在16世纪晚期,广州的粮价可能跌至每石0.3两白银”[32]p117),而北方的粮价则接近每石1两白银,我们这里不妨算每石0.9两白银(事实上,李隆生在估计明代农业总产值的时候,用的价格就是每石0.9两白银)。还是用刚才那种方法计算,在南方一个农民交纳100石的粮食税收,折合成银子是30两白银,而这30两银子送到北丨京去的时候,实际上只能购买33石左右的粮食,中间将近损失了70%。假设一个地主总收入是1000石的粮食。对北丨京的中央政丨府来说,实际上只收取了南方农民1/30的赋税,而对南方的农民来说,他交纳的却是十分之一的赋税。这中间的好处不用说,又全部落在了买卖的商人口袋里去了。 这种粮价波动造成的影响对于解释为什么政丨府实际收到的赋税很低,而农民实际的交纳的赋税其实并没有那么低应该还是比较有力的。这里面的差额实际上是被商人拿去了。 接下来看第二个方面的原因,黄仁宇全国平均税率不超过10%的估计是根据《大明会典》以及各地方志的记载,对每个地区的情况进行逐一分析后得到的。这个10%的自然是靠字面上的记载估算得来,同真实的情况应该说还有比较大的距离。这些地方志的记载说,每亩田应该交纳多少两多少两银子。但实际上仅仅是一个理想状态,最后交纳的时候,能否真的落到实处,是很成疑问的。 明朝晚期,即便农业上,偷税逃税漏税的现象都相当严重的。我们上面的部分实际上已经引用过顾炎武的《天下郡国利病书》中收集到明代文献资料中关于这方面情况的记载。 比如《漳州府志》中说 “田入佃手,其黠者逋租负税,莫可谁何,业经转移,佃仍虎踞,故有久佃成业主之谣”[92]p2208 “甚者大租之家于粮差,不自办纳,岁所得租,留强半以自赡,以其余租带税与积惯揽纳户,代为办纳,虽有契券,而无贸本交易,号曰白兑,往往逋负官赋,构词讼无已时”[92]p2208 《漳蒲志》“今深山中巅崖皆开垦种艺,地无旷土,人无遗力,然土田日增而顷亩粮税日减,即国家不尽民之财力而弊端所在,有司者宁不察其故乎?盖豪户猾书交互为弊,有私自垦田而全不报官者,有辟地数顷而止报升合者,又有隐匿腴田而捏作陷江者,有飞诡税粮而幻去亩籍者。夫是以新额无增于前,而原额日减于旧,职此之故也”[92]p2240 “环海之利,岁收不啻四五千金(这应是个人的一年收入),其所输官者,未及五十分之一”。[92]p2240 此外还有各种逃税的手段,也即所谓的“飞洒、诡寄、虚冒”,过去一些论者常常把这些当成是明代晚期富裕地主把税收负担转嫁到贫苦农民身上的手段。其实根本就是大谬特谬,这里根本就不是什么转嫁的问题,就是偷税漏税的手段。把偷税漏税的行为当成什么转嫁负担,完全是转移视线,有意误导。这三项中,飞洒勉强可以转嫁税收负担联系起来,但实际上晚明时期,一般平民谁都不是吃素,谁都不高兴当冤大头吃亏,所以这种手段实际上应用的并不多,更多的是“诡寄、虚冒”。《天下郡国利病书》中说“飞洒者,损人以裕己者;诡寄者,避重以就轻者;至虚冒者,一切欺陷,以负国课耳”[p1819] 总而言之,这种种欺瞒手段,偷税漏税的行为,造成的结果是即便单纯就农民本身的负担而论,税率大概也远远达不到10%,估计可能在6%左右。 综合以上两个方面的分析,晚明时期,国家方面实际征收到的农业赋税,所有摊派零碎全部加起来,总和也低于4%;而就农民方面来说,其实际负担低于6%。 3 c. w2 v4 y' A4 h/ F! w
2009-12-22 16:34 回复 6 Y' O1 X- L3 W- [$ u9 _2 n& r9 g
魔罗难陀 6位粉丝 6楼 实际上,无论4%也好,6%也好,甚至采用黄仁宇估计最高数字10%,这样的税率都是相当低。但即便是这样低的税收,晚明时期也很少能够足额征收到。 我们不妨看看黄仁宇对此的描述 “在16世纪后期,即使完纳税收80%也被认为是很大的成绩。1570年,仅未收之税银总额就超过200万两。当然,由于对小户的税收减免,可能降低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但是这样的办法在16世纪是很不切合实际的。” “当16世纪七十年代,张居正掌权之时,逋赋者要被控告,但是张居正的这种做法受到同时代许多人的批评,最为有名的是王世贞。问题的严重之处在于许多积年逋赋者多为富户,他们捐纳官身以免除县官的体罚与拘捕,州县官只好将这类事情向上一级政丨府报告。但这样的事例上报太多,除了显示州县官自己的无能以外,不会有什么效果。比较有效的办法就是没收拖欠者的家产。在西方通常都是采取这种办法,但是在传统中国仁爱政丨府的观念支配下,这种办法很少采纳。(这一点似乎正好说明一向被人批评为专制没有人权的古代中国至少是明朝时期,对个人私有财产的尊重程度其实还远在西方之上——引者注)而且这些拖欠者都很狡猾,他们一般也交纳部分税收,并不全额拖欠,同时许诺以后会补交余额。” “对于赋税拖欠,会在一段时间内进行追征,但是拖欠两三年以后,就不能再指望拖欠者们补交欠税了。对于逋赋者,抛开人道主义考虑,鞭打、关押他们是很少有用的。这些累积起来的欠税成为最新赋税征收中的一个巨大障碍,所以只能蠲赦逋赋。这种事情在明代后期是很常见的。皇帝可能下令蠲免某年以前的逋赋,这可能由于地方官的申请而适用于某个特定的地区,也可能适用于整个帝国。” “所有这些都鼓励了逋赋行为。守法者按时纳税,后来却发现这些赋税被蠲免。但交上去的赋税既不能退还,也对下一次纳税没有了任何好处。另一方面纳税人总是希望皇帝慷慨,能够蠲免逋赋,所以拖欠不交。在这种情况下,逋赋行为会蔓延开来。某地曾上报说当地一些纳税人共同倩人代杖,不肯纳粮”[32]p192 如果这些税收拖欠的情况考虑进去,很显然,实际上明代的实际农业税率是在一个更低的水平上 TOP 关于明代税收的第二个事实和第三个事实 2,明代的税收几乎在二百五十多年的时间里没有增加(实际上是不断减少,农业税减少,商业税减少的更多) 明朝的税收数量基本上是在建国初期就确定,以后就很少变动过,要说有变化,那大概也是越变越少。 农业税方面,黄仁宇说 “造成16世纪税收基数有限的原因是洪武皇帝的财政政策,在其统治期间,确定了税收定额制度。1377年,皇帝分谴各部官员、国子监生和宦官巡视178个税课司局,固定他们的税收额度。 1385年,他命令将各省和各府税粮课程一岁收用之数刊刻于石板上,并树立在户部厅堂内。1393年,田赋收入达到3227万8900石,洪武皇帝对此很满意,宣布北方各省新垦田地永不起科。自此各地定额税收作为不成文的法律固定下来,后来也偶尔进行过小的调整,但基本定额从来没有被摈弃”[32]p055 永乐时期曾经略有增加,“1412年,在永乐皇帝统治时期,来自于农业土地的税粮收入据说达到创记录的3461万2692石”,而上升的原因,“很可能是安南作为一个新归附的省份,其额度也包括进来的缘故”[p55]。但失去对安南的统治之后,“收入又重新调整到接近3000万石”[32]p56。 然后在宣德时期,国家田赋收入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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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罗难陀 6位粉丝 7楼 “1430年,……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土地所有者们,对附加在他们田赋之上过高的额外费用已十分不满,他们有意拖欠税粮,以至于逋赋总额已经超过了三年的全部税收。为此宣德皇帝做了让步,下令全面减免这些地区的税粮,蠲免额达300万石。……然而这一缺额并没有加征于其他地区,此后每年的计划收入一直保持在2700万石左右,但对于可耕地和人口的上升却不做考虑。” 耕地方面,“实际上,绝大多数地方官员在给帝国政丨府上奏中都只是想恢复地亩原额作为现在的统计数据,新增地亩很少上报。……这样做的结果是税收与耕地面积相脱离。1502年上报的情况就是最好的明证。应该指出税收定额制度是明代的基本政策,唐宋时代从来没有象明代这样僵硬地执行这一政策”[32]p56 人口方面,“与一般看法相反,增长的人口很少直接有助于税收增加。过剩的人口往往成为流动人口,很难对他们征税.即使对过剩的人口能够进行登记和评定,地方管理者也不愿意如实上报,担心上报人口增加会促使政丨府重新调整地方税收定额,增加税收.他们至多是重新调整税收负担,由于纳税户的增加,每户的税负减少,使得税收相对容易征集,同时管理者也获得了仁爱的名声”[32]p74 于是以后,不管耕地增加多少,人口又上升多少,生产力进步多少,明代农业赋税始终就维持在这个水平左右,前面也多次引用过“1600年以前,基本税额为粮食2600万石”[32]p226 其实即便不看黄仁宇的论述,光是从明史中我们就可以找到明代农业税不增反降的记载 洪武二十六年, 夏税,米麦四百七十一万七千馀石,钱钞三万九千馀锭,绢二十八万八千馀匹;秋粮,米二千四百七十二万九千馀石,钱钞五千馀锭。[148] 永乐中,……,天下本色税粮三千馀万石,丝钞等二千馀万。计是时,宇内富庶,赋入盈羡,米粟自输京师数百万石外,府县仓廪蓄积甚丰,至红腐不可食[164] 嘉靖二年,御史黎贯言:“国初夏秋二税,麦四百七十馀万石,今少九万;米二千四百七十馀万石,今少二百五十馀万。而宗室之蕃,官吏之冗,内官之众,军士之增,悉取给其中。赋入则日损,支费则日加。[83] 万历时,夏税,米麦总四百六十万五千馀石,钞五万七千九百馀锭,绢二十万六千馀匹; 秋粮,米总二千二百三万三千馀石[148] 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农业税收,从永乐达到高峰,以后就是不断递减,在嘉靖时期,和洪武年间相比,已经是麦减少了9万石,米减少了二百五十余万石;而到了万历年间。麦子减少了11万石,而米减少了二百六十九万石。 表面上看,这些减少的也不算太多,但如果考虑到万历时期的人口至少是洪武年间的两倍多甚至是三倍,而农业税收不但没有显著增长反而绝对数量减少了,那么这就是相当惊人的减少了。 以上是农业税长时间内没有增加甚至减少的情形, 至于工商业税收不增加反而降低的情形,其实在上一节中已经顺带说明。这里再补充一些内容,田口宏二朗说“在历代王朝一直倍受重视的商业税,在明朝却并没那么受到重视。关于这一问题,先辈学者们多认为这是因为洪武,永乐皇帝为恢复流通经济的结果,为了恢复流通经济,明初当局采用宝钞作为商业税缴纳,然而随着宝钞的贬值,商税也不断降低”[9] 这里是说明代商业税是用宝钞来计算,而宝钞不断贬值,商税自然也就不断降低。不管是否原因真的如此,总之商税不断降低甚至在一些地方接近取消的事实是肯定的。但关于商税降低这一点也没有必要多说,因为即便在明初商税很大程度也没有认真征收。商税在整个明代始终都处于名存实亡的状态,降低不降低都已经是没有什么实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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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罗难陀 6位粉丝 8楼 3,越到明代晚期增加赋税的阻力反而越大 阻力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文官集团上层对皇帝施加的压力;另一个就是基层的抵抗阻挠。就第一个方面,其实我们在上面部分已经提到。文官集团对崇祯时期加派三饷的抱怨从来没有停止过,他们给崇祯皇帝上疏,竭尽全力攻击增加赋税的政策,从来没有停止过。在他们的描绘下,增收赋税是天怒人怨,罪恶滔天,甚至是局势恶化的原因所在。凡是向崇祯皇帝建议增收赋税的官员,都被他们描绘成小人,杨嗣昌 更是被被攻击漫骂的体无完肤,甚至被黄道周骂成是“豭狗人枭”。皇帝增加赋税是顶住文官集团大部分成员施加的巨大压力下才得以进行的。而实际上最后还是没有顶住,所以才有周延儒上任,按照复社领袖张溥的指示向皇帝建议“首请释漕粮白粮欠户,蠲民间积逋,凡兵残岁荒地,减见年两税。苏、松、常、嘉、湖诸府大水,许以明年夏麦代漕粮。……帝皆忻然从之”。可以说明朝在一年多以后的灭亡和崇祯听从这些建议之间有着最直接的关系! 至于来自基层的抵抗阻挠,这从上面叙述过的各地拖欠赋税的情况就可见一斑。这里再补充一条黄仁宇书中描述的崇祯时期的情况,“在明代后期,尽管有人提议增加税收,但当时正税定额也从未完额交纳。1632年,据340个县的上报,税收拖欠达到了50%,甚至更多。这340个县占到了整个帝国财政税区的四分之一以上。而且,其中的134个县事实上没有向中央政丨府上纳任何税收。这种情况可以证明这样的观点:明朝税收征纳由于历史的原因,有一个明确的最高限度,一旦收入的要求明显超过了这个限度,将会导致整个财政体系的崩溃,所以这些不能完全归咎于税率过重和税收规避”[32]p411 此外明人笔记中也多有明代末期,农民因为赋税沉重,而抛弃土地成为流民,或者卖出田地转而从事其他职业的记载,这里就不一一摘录了。 TOP 这三个事实所产生的一些效应 以上三个事实,第三点其实是公认的,无须多说。至于第一点和第二点,尽管我在上面引用的其他学者的论述也相当多,但对这些现象第一个做系统全面阐述的,则很大程度必须归功于黄仁宇所做的研究。他的《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作为对明代财政作出全面说明的第一部系统专著,澄清了长期以来许多根深蒂固的误会和偏见。 对明朝的传统描绘这是中国历史上专制程度最高,政丨府对人民管制最严厉,每个百姓都生活在政丨府的高压统治之下,剥削程度最严重,横征暴敛达到极致的一个朝代。然而黄仁宇的研究可以说完全颠覆了这种传统认识。明代恰恰是中国历史上税收最低,对人民的管制最宽纵最无力的一个社会!《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一书的结论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明代的问题不是政丨府收的税太多,而是政丨府收的税太低;不是政丨府对社会控制的太严密,而恰恰是政丨府对社会控制的太无力。 黄仁宇在书中对明代赋税过低造成的结果有许多描述,一个最明显的效应就是了,为了缩减政丨府开支,明代的官员数量始终维持在一个相当少的水平上。“明代的文官很少,1371年地方官员总数仅有5488名,即使在16世纪早期,各个部门的规模已经很明显地扩大了,但整个帝国的文官也仅有20400名,吏员总数虽然达到51000名,但既包括供职于文职衙门的吏,又包括供职于军队的吏.”[32]p57“可以推测他们中只有30%受雇于府县衙门,这些人员分属于1138个县,意味着即使最大的县也不会超过30个有薪俸的位置,小县则更少。这些有限的人手要负责所有的地方行政事务,包括税收、审判、治安、交通、教育、公共工程和社会赈济等,这些事情决非简单易办之事。应该知道,明代的官员们除了要旅行许多礼仪性职能之外,而且在16世纪后期,他们的文移之烦按现代标准来说也是相当沉重的。”[32]p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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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罗难陀 6位粉丝 9楼 低税再加上政丨府官员如此少,想要实现对社会的有效控制相当困难,所以很多本应由政丨府承担的职能往往交给社会基层单位自己来进行。在朱元璋时期,“地方官员甚至不许亲自下乡。乡村建立起自治组织,选择老人承担起乡村民众的教化。……皇帝的俭省政策使得政丨府的预算与管理费用降到了最低程度,”[32]p052“当时,军队要自己生产粮食,村落要实行自治以减少政丨府的职能,通过减少人手以节约管理经费。”[32]p41 “因为税收不足,明政丨府很少能够造福于民。甚至连治水这种中国政丨府最应该表现出莫大关心的事情,16世纪的明朝政丨府也做的远远不够。 ……归有光致力于苏州府的水利灌溉事业,他很赞赏地引述了早期怀疑政丨府的‘节制’政策是否明智的文人的观点,认为不通过增加税收收入来投资水利建设项目,非养民、富民之道,仅仅周济水灾饥民不过是‘小惠”[32]p239 “政丨府人员不足,对实际情况缺乏了解,中层后勤保障能力不力,公共投入不足(这些情况都是导因于低税政策),所有这些原因使得国家根本无力动员帝国的全部财力,其所能控制的资源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诸如盐课、海关税、内陆关税、林木出产税以及矿银等都面临这样的情况。”[32]p420 从这些事实可以看出,和许多人想象的明代是一个对社会实施严密控制的专制社会相反,明代恰恰是一个把国家和政丨府的职能压缩到最低限度的社会。从这个意义上说,明朝倒是很符合一些市场原教旨主义,自由主义信徒的理想。经济的发展运行基本上不受政丨府的干涉控制,对私人经济力量的发展,政丨府无心也无力管制约束。 商业税更低 以上是农业税方面的情况,那么商业税的情况又如何呢?如果说农业税虽低,但无论是4%还是2%(从政丨府实际征收到的角度来说),总还是实实在在的征收着,那么商业税,在明代基本上是属于名存实亡的性质,剩下的也仅仅是点缀。如果说农业税偷税漏税的行为占据总体税收的百分之三十左右,那么商业税方面,至少百分之九十以上都偷税漏税掉了。这种情况下用税率来衡量明代商业税的征收都已经失去了意义。 从明朝建立之初,商业税就被压低到惊人的程度,这方面的记载很多。 洪武初规定,“凡商税,三十而取一,过者以违令论”。洪武九年,山西平遥主簿成乐任官期满,州府考核结果以其‘能恢办商税’为由,褒其进京朝见皇帝,结果遭到皇帝的批评:‘税有定额,若以恢办为能,是剥削下民,失吏职也,州考非是’,反而‘命吏部移文以讯’。洪武八年三月,‘南雄商人以货入京,至长淮关,吏留而税之。既阅月而货不售。商人谓于官,刑部议吏罪当纪过。上曰:‘商人远涉江湖,将以求利,各有所向,执而留之,非人情矣。且纳课于官,彼此一耳。迟留月日而使其货不售,吏之罪也’。明杖其吏,追其俸以偿商人’ 永乐时明政丨府进一步放松了对民间税收的管制,‘婚娶丧祭时节礼物、自织布帛、农器、食品及买既税之物、车船运己货物、鱼蔬杂果非市贩者,俱免税’。永乐二年,山东临清县会通税课局奏:‘比岁市镇经兵,民皆流移,兼连年蝗旱,商旅不至,所征课钞不及,请减旧额。’户部以闻,上曰:‘兵旱之余,尚可征税耶!其悉免之,候岁丰百姓复业,商旅通行,然后征之’”[152] 明初对日用品的生产和流通采取轻税政策,‘关市之征,宋、元颇烦琐,明初务简约’(《明史》)当时规定凡商税三十取一,超过者以违法论[153] “朱元璋对商业和商人采取了保护措施,定商税‘三十税一’,还规定书籍笔墨农具,……、舟车丝布之类皆免税,并下令裁撤税课司局364处,使商税较元末大大简约”[34]p16 s1 D9 s; M$ y8 c8 q; a*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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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罗难陀 6位粉丝 10楼 “明初朱元璋下令工部在南京建有16座大酒楼,……‘待四方之商贾’”“时人李公泰用集句歌咏十六楼”“比如咏南市楼‘纳纳乾坤大,南楼纵自初。规模三代远,风物六朝余。……”[154]p168 从总体上看商业税收,万历早期的一些数据在整个明代比较有代表性:“商业税收入包括盐税250万两,茶税10余万两、市舶税4万两、通过税60万两、营业税20万两,总额不过340万两”(后来一度有所增加,但基本上没有太大区别)[89] 黄仁宇评论说 “ 当税目增多时,税收水平必定提高,但这种一般的看法却不适用于明朝的杂色收入的征收。尽管税目非常多,但税收总额却比较小。在最理想的情况下,所能征收到的最大数额也不过378万两白银[这个数字已经是把所有的如盐税茶税都统统包括进去了],这相对于帝国的需要而言,则十分可怜。……相对于如此广泛的征收范围,可以认为其征收水平实际上低的可怜”[32]p340 “虽然许多学者批评明朝税收过重,但是他们主要是从道德层面进行批评。他们主要关心的是揭露征收者的贪婪和民众的艰辛,而不是去探讨税收制度本身所固有的问题。他们的描述给人们造成这样的印象,那就是主要的问题都是税收过重造成的,而实际上这些困难的产生更可能是税收过低造成的。应该指出,杂色岁入的378万两白银如果按照16世纪晚期1亿5千万人口平摊,则平均每人只有17文铜钱。”[32]p341 而从具体来看,明代除了运河沿岸及北丨京南京附近,其他地区商业关税几乎没有 “七大钞关,除了九江外,其余六个河西务、临清、浒墅、北新、扬州、淮安都在运河沿线;门税、崇文门税的征税对象是出入北丨京的货物;通过税中有五十万两左右都集中在运河沿岸及北丨京南京附近。其时国内商路的开辟已经有相当规模,而征税设卡相对滞后,连江湖要津的设榷都难以充分” 还有就是各地区商税征收之间的不平衡,发达繁荣的地区,商业税反而更少“分省区营业税额与各省区商业水平之间存在着严重脱节,具体表现有二:对多数省区而言,商业水平和营业税额与其在全国的地位不相符合;各省区商业水平与营业税额之间不相称,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尤为明显”[89] 而黄仁宇则举的一个例子更说明情形的荒谬 “山西汾阳县,1609年商税是6606两白银,税额很高(其实这个税额本身来说很低了,所谓的高也是相对于其他地方低到几乎等于没有的商税)。但是在浙江金华县,这是一个很繁荣的地方,1578年所列出的定额不足7两,地方志中坦率的承认商税征收已经停止了很长时间了”[32]p306 再从一些比较重要的税收项目来看明代工商业税低下的程度。 比如明代市舶税(相当于现在海关的进出口税收),只需要和一些私人海上贸易集团的收入比较,就可以看出明代政丨府收的税低到了什么程度。比如根据记载,崇祯时期崛起的郑芝龙集团“凡海舶不得郑氏令旗,不能来往,每舶例入二千金,岁入以千万计,以此富敌国”。当时荷兰的东印度公司根本无法和郑芝龙集团竞争,无论在军事上,还是在贸易上,都是如此。德国学者Aldreehewiltn说“他除靠那一项强丨暴的营业税收(每舶例入二千金),又靠本身的投机生意,而终于积攒起一笔莫大资产,他的船只计有三千,他令其船主们巡航到暹罗、马尼拉、马六甲等地,就豪华以及财富而论,他凌驾在他君主之上”。当时就连郑氏家族手下其他成员,都富可敌国,如户官郑泰“守金门,资以百万计”“富至千万”“少者百万”。[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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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罗难陀 6位粉丝 11楼 这虽然是在崇祯时期的事情,但是也可以拿来做一个对比。郑芝龙集团完全是依靠海上贸易崛起的,但仅仅凭借海上贸易的利润以及每舶例入二千金的征收费用,就达到了“岁入以千万计”,再对比一下明朝政丨府,全部商业税收加起来,一年也就是可怜的三百多万两(其中的市舶税只有区区4万两)。 再比如盐茶业 以前唐宋国家财政收入中的大头,盐茶专卖,到了明朝,政丨府却获利极少。关于关于盐的专卖 “1550年,户部尚书估计实际上政丨府仅仅征收了两淮产盐总量的40%,其余60%的食盐则落入了贩卖私盐的商人手中。 …… 正盐根本无望截断私盐市场,因为正盐的价格毫无竞争力。到16世纪晚期,私盐贩卖在一些地区已经有固定的市场,分配给巡卒私盐定额实际上更象是对变化了的余盐银的随意管理。 简而言之,专卖制度,由于政丨府投资不足和接连的管理失误而受到妨碍,完全不能有效地利用可获得的全部资源。尽管这些资源十分丰富,可以想象其具有无限的发展潜力,但是专卖制度无力去开发这些资源。”[32]p274 宋应星《野议.盐政论》中的记载也足够说明问题:“万历盛时,(盐商)资本在广凌不啻三千万两,每年子息可生九百万两,只以百万输帑” 至于茶叶方面的收入就更是少的可怜 “ 1542年,根据官方的报告,在四川课税的茶叶数量超过500万斤,还不包括政丨府茶园生产的茶叶。然而在1578年,省级官员征收的茶叶收入总共还不超过2万两。……16世纪中期,四川巡抚也承认广泛存在私贩茶叶现象。 其他省份的茶课名存实亡。绝大部分地区仍然沿用宝钞来评估地方税额,当16世纪折成白银时,税额减少到了可笑的地步:云南17两,浙江约为6两。当时的一位学者对此作了如下的概述:‘内地茶户不知官茶、私茶之说久矣。天下之言生财者,亦罔闻知’ ”[32]p338 浙江应该是产茶大省,而茶叶的税收居然仅仅只有6两,这可以当成是荒唐的笑话来看。 正税本身就低,而偷税漏税现象也是相当普遍。这点从崇祯时期的西方传教士曾德昭在《大中国志》的有关记载中就能看出来 “在海关……有更多的方便。没有堆放、过磅和检查货物的房间,也不需从船上取出货物,只察看一下并根据商人的簿册,征收一笔适当的税。若旅客不是商人,即使他一人带着奴仆,载运五、六口箱子以及许多其他物品,他从一地赴另一地时,一般都把东西留在船上,并不打开检查,更不付税。这对欧洲的海关和税务所是一个好榜样,欧洲的穷旅客遭到凶狠野蛮的劫掠搜夺,随身携带的所有东西还抵不上向他索取的税”[156]p14 从这段记载来看,所谓检查商人的货物不过是走走形式,基本上商人自己愿意交多少就交多少。甚至如果假装不是商人,那就无论带多少货物都不会被征税。 在这种装装样子的检查之下,大量偷税漏税的行为恐怕是占所有商业交易的绝大部分了。 而许多偷税漏税行为甚至是政丨府官员故意鼓励的结果,他们似乎觉得只要自己征收来的那点东西可以交差就行了,其他就不管了 黄仁宇记述如下的怪诞事情 “何逊在1510年以后的十年中管理沙市税课使司。一旦完成定额,他就减少对木商抽税。在16世纪2丨0年代,邵经邦开始主管了沙市税课使司,他采取了一项更为惊人的改革,在三个月内完成定额之后,在本年度余下时间内启关任木商往来。1560年,杨时乔榷税杭州,建立了一个令人敬佩的制度,令木商自署所入(就是自己写下自己的收入)进行税收评估。这三个官员赢得了传统历史学家的高度赞扬”。[32]p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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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罗难陀 6位粉丝 12楼 这里就已经根本谈不上什么税率高还是低的问题。如果税率很低,比如明初规定的三十分之一,但能够真正落实的去收取,那好歹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而看这几位的做法呢。一个是只收三个月的税,完成定额(所谓的定额自然是过去传下来的),等于把原来很低的税率再乘以四分之一,三十分之一的税率变成了1/120(其实更抵,因为连收税的那三个月里,都未必认真的收)。另一位呢,干脆就是让商人们看着给,你高兴给多少就给多少吧。或许哪个商人当是做慈善事业,就多给一点(说句老实话,那些真慈善的商人给讨饭的钱恐怕都比给政丨府的税多) 他们这样忠实的为工商业集团谋取利益,自然是能赢得传统历史学家(这些人基本上也是工商业集团的利益代言人)高度赞扬。 正是因为有这样怪诞的情形,我们也就理解了为什么有如下情形的发生 “在帝国早期,有400多个税课司局,但到了17世纪早期仅存112个。其余的因无利可图而被关闭。1568年,户部报告某个税课司巡拦每年俸粮工食费不下400余两,而其征收折钞银仅为110两”[32]p306 征收来的银子还不够收税人员吃饭用的,也确实只能关闭了。 我们还可以和唐朝宋朝时期的情况对比一下。 “唐代大历年间仅食盐一项即达600万缗,占全部财政收入的一半。宋代绍兴末年,盐、茶榷货为2400万贯,占全部财政收入的49%。而至淳熙、绍熙年间,茶、盐、酒等抗冶榷货更高达3690多万贯,占据全部财政收入的56.5%”[158][157]p389 “到了中唐时期,榷盐利税占整个征赋的一半以上,《旧唐书·刘晏传》:‘大历末,通计一岁征赋所入,而盐利且过半。’”[159] 黄仁宇说“一些明朝的官员在阅读史书时,惊奇地发现唐朝仅从两淮地区每年就可得盐利600万缗铜钱”[32]p282 唐朝饮茶尚非很普及,对茶叶征收的税率就已经相当高,一开始是10%,到后来增加百分之五十,再后来还实行了专卖“《新唐书·食货志》又记曰:‘武宗即位,盐铁转运使崔珙又增江淮茶税。是时,茶商所过州县有重税,或掠夺舟车,露积雨中;诸道置邸以收税。’对于私商贩运茶叶,采取残酷的重罚,贩运之百斤以上都是死罪。” 如果把盐茶还有其他商税收入总和在一起,则在国家整个财政收入中占据的比例当是远超过一半。 事实上,这还是常规的税收,如果算上其他临时征收的则就更多了,比如“肃宗即位,遣御史郑叔清等籍江淮、蜀汉富商右族訾畜,十收其二,谓之率贷。诸道亦税商贾以赡军,钱一千者有税。”这就相当于对每个商人征收百分之二十的财产税了”[160] 此外如 “度支使杜佑计诸道用军,月费一百余万贯,京师帑廪不支数月;……(卢)杞乃以户部侍郎赵赞判度支,……,以为泉货所聚在于富商,钱出万贯者留万贯为业,有余官借以给军……敕既下,京兆少尹韦祯督责颇峻,长安尉薛萃荷校乘车,搜人财货;意其不实,即行榜,人不胜冤痛,或有自缢而死者,京师嚣然如被贼盗……又以僦柜纳质积钱货贮粟麦等,一切借四分之一”[161] 这样对商人的名为借取实为掠夺,在明代是根本不可想象的。 再看宋朝的情况 顾銮斋《中西中古社会赋税结构演变的比较研究》一文中引用漆侠《宋代经济史》一书的数据说 “北宋时,两税尚占56%,但至南宋,已降至20.4%和15.3%。与此同时,商税急遽增长,构成了政丨府财政的主要来源,而包括商税在内的非农业税,也就占据了财政收入的大部分。北宋皇佑治平年间,商税比重不过40%左右,及南宋绍兴、乾道之交,仅茶盐榷货一项即占49%,连同经制钱、总制钱,非农业税达79%强。而至淳熙、绍熙年间,茶、盐酒等坑冶榷货已达56%强,加上经制钱、总制钱、月桩钱,非农业税更达84.7%”[162] : s. \# ~ l3 T. n
2009-12-22 16:34 回复 5 |6 o( L1 M! s$ ]3 d# _) k- O
魔罗难陀 6位粉丝 13楼 仅仅“茶、盐酒等坑冶榷货”收入已经达到整个财政收入的56%至多,而农业税在整个财政收入的比例少于20% 李晓在《关于宋代禁榷专卖制度的再认识》一文中说 “宋代货币财政收入之所以持续迅速地增加,主要是通过禁榷专卖收入特别是盐、酒课利的增加实现的。而且如果货币财政总收入以至道年间的2224万贯为基数100,则乾道末年的7000万贯就是增加了315%;而乾道末年的盐、酒、茶三项收入4752万贯就是比至道年间的770万贯增加了617%。禁榷专卖收入的增加速度比货币财政收入要快将近1倍,这是禁榷收入在货币收入中所占比重日益增大的原因。”[163] 宋代在盐茶酒等上面的禁榷制度,对财政之重要意义,宋人也多有论述,“欧阳修说:‘今为国之利多者,茶与盐耳’。宋贶说:‘国家岁用至广,两税之外,仰给于鹾茗者为多’。宋高宗说:‘国家养兵,全在茶盐以助经费’。陈从古说:‘国家利源,鹾茗居半’。在宋代,禁榷制度对于维持封建统治所发挥的巨大作用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朝代,到南宋后期更是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孙梦观说:‘今日之急务,莫理财若也。生财之路穷,独倚办于楮、于盐耳’”,叶适更是说“舍茶盐则无以立国”。[163] 还有一件事情能说明盐茶收入在宋代的重要性“庆历三年九月,宋仁宗诏令凡违犯茶盐酒禁者可酌情以钱物赎罪。谏官余靖闻而大怒,当即上书道:‘臣不知谁为陛下画此谋者?徒知高谈而不知适时之变也!今三边有百万待哺之卒,计天下二税上供之外,能足其食乎?故茶盐酒税、山泽杂产之利,尽归于官,尚犹日算岁计,恐其不足。民贪其利而犯禁者,虽死不避也。今乃一为赎刑,以宽其禁,三军之食,于何取之?’结果,诏令被驳回,‘卒不果行’。”。[163] 不妨假设宋代一贯钱大约相当于明代的一两银子,仅仅“盐、酒、茶三项收入4752万贯”那就相当于在明代仅仅这三项收入就达到4752万两白银!!而实际上明代在这三项上的收入有多少呢?“盐税250万两,茶税10余万两”,酒税则根本提都没有提到,估计压根就没有这个项目,或者有的话也微不足道,总而言之,同样的这三项,在明代的收入只有三百万两银子都不到!而要知道明朝的领土面积,人口数量都远远大于宋朝,至于盐、酒、茶三项的消费更远大于宋朝,然后宋朝政丨府从中获得的财政收入接近5000万两白银的价值,而明朝政丨府却只有300万两不到。大部分的利润都被商人拿去了。 通过上面的叙述,我们大概可以对明代的农业税低,商业税更低的事实有了一个比较具体的认识 东林党人分权运动与明朝灭亡 核心提示:现在看来,东林党、复社等晚明党社,以“天下公议”聚集以士人为主的地方力量,尊重朋友的平等关系,形成社会组织的横向联系,并通过扩张言路、书院讲学及干涉人事、影响科考等手段,开展对皇权的分权运动,虽然在君权的恣意、阉党的残毒以及自身的缺陷等因素下不免于失败,但毕竟是中国近世影响深远的具备初级民主形式的运动,甚至可能意味着市民社会在中国的发端,而其间蕴藏的知识分子“天下为公”的社会责任感、公共良心及经世致用的理想,至今仍闪现出不绝如缕的光芒。 晚明党社之风甚盛,举凡东林党、浙党、复社、几社、山左大社、望社、武林读书社、南园诗社等,大小数十家,延绵数十年。本文单取东林党及有小东林党之称的复社,二者均为当时影响力最巨之“士人共同体”,其成员也有渊源相承之势。 通常学者研究晚明党社,主要集中在其党争情势、组织架构、人员生平,间及其言论行为对当时后世之影响,本文只想集矢一点,那就是晚明党社实质上乃是一种士人对中央集权的反动,也可称之分权运动。 朋友与党 若论东林党人,不可绕过朋党之论说,这是关涉到其正当性与合法性的重要问题,也可从中观察到东林党人的分权要旨。 东林中人论朋党,首要标的即是破除“党”之原罪。东林三君之一的赵南星卸任后,在家乡设“思党亭”。有人质疑他,因为“党”在当时绝对是敏感词,不无罪恶气息。赵就回答说,孔子虽称“群而不党”,却也称“吾党小子”,而且在血缘中有父党、母党、妻党,在地缘上也有乡党。党的本身,并不就是恶,换言之,结党并非有原罪。 赵的辩说并不孤单。譬如钱一本就为结党辩护说:“后世小人,动以党字倾君子倾人国,不过小人成群而欲君子孤立耳”;高攀龙也指出,正因君子惟恐小人之目为朋党,而疏其党以避小人,才导致亡国。因此,“君子之党盛,而小人之党散。天下之治,治于君子之党,而非论于党之有无也”。 党之外,还有朋。东林党人在讲学中特别喜欢鼓吹朋友之间的平等横向联系,而非有等级之分的纵向联系。在顾宪成起草的东林会约中有“九益”之说,其中七条都与朋友有关。东林党人甚至倾向于将朋友之间的平等关系映射到君臣、父子、夫妇等传统尊卑有序的关系中去。小野和子对此评论说,“他们提倡的君臣、父子、夫妇、兄弟等道德,决不是绝对支配和服从的关系,而是要把本来上下纵向的关系,变为像朋友那样的协作、可以互相批判的横向关系……这如稍不注意,就难免否定封建的上下身份关系,可说是极为危险的思想”。 在专制政治制度下,危险的思想或行为总会迅速受到惩戒。万历二十一年,王锡爵票拟上谕,指责吏部“专权”、“结党”,导致赵南星等为首的东林党人遭贬谪。翌年另一东林党领袖顾宪成又遭削籍,于是“善类被摈,几至一空”。对此,顾宪成令人惊讶地作出正面回应,在为吏部尚书孙鑨抗议处分辞职而代写的奏稿中,顾写道:“夫权者,人主之操柄也。人臣所司,谓之职掌。吏部以用人为职,进退去留属焉,然必请旨而后行,则权固有在,不可得专也。”明史纪事本末中录有该奏稿,但据顾《泾臯藏稿》原文,还有这么一段话被漏掉了:“是故职主于分任,而权则无所不统。权主于独断,而职或有所不伸。君臣之分于是乎在,盖其际严矣”。这几乎等于直接向皇帝要求分权了,你有你的象征性决策权,我有我的实质性执行权,权力的界野必须分明。这在当时可谓相当大胆,因此孙鑨在正式奏稿中删去此段。 简言之,依照东林党人的学说,他们是以同道组成的君子之党,其正当性或合法性来自于“天下万世之公议”,而非皇权授予。此种政治结社,可说是试图超越过往科举、地域、血缘等集团结合,而建筑在近乎乌托邦的“天下公议”之上,即以士大夫的公共良心为天下四方而非中央代言。由此也可察到东林党的实质,乃是士人的一次分权运动,要将君权限制在决策乃至仅仅是象征性通过决策的笼子里,而由代表“天下公议”的党人掌握执行实际政治事务之职权。若说其间蕴含着虚君共和之制度理想,有拔高之嫌,但说这是士人一次自觉地大规模聚集,形成貌似松散却富有内在凝聚力的政治组织,以图与皇权分权,也许并不冒失。 如果仅仅是乌托邦,东林党不会持续数十年之久,政治生命力也相当有限,事实上,其自有独特的实践形式与权力来源:建立在庙堂内独立监察权之上的同人言路与建立在民间讲学风气之上的书院网络。 言路独立与书院网络 言路并非简单的言论自由,而是特指言官的言论自由。所谓言官,在明代主要是六科给事中与都察院御史。前者为天子侍从之臣,对六部政治事务进行全面监察,此外还有封驳诏书的重要权力,也即皇帝送往六部的诏书若内容有问题,给事中可以反驳和要求订正。如果说给事中主要针对皇权,御史则主要针对官僚。都察院十三道御史专任肃正纪纲,纠察官僚之责,对行政、司法进行全面监察,特别是对于重要人事的监察。其监察对象,从内阁大学士,到地方督抚,甚至还有宦官与宗室,如有渎职或不正确言行,御史随时可予以弹劾。 言官虽具有一定独立性,根本上仍不出君主权力范围,东林党人正是要改变此点。他们不仅坚持言论当由“天下之公”规定,从而在理论上巧妙地剥离出君权对言路的限制,更在实践上抵制张居正的考成法,也即以内阁驾驭言官的政策,而强调言官之独立性。他们还将言路范围扩大到言官之外。太祖《卧碑文》曾规定,生员不得妄议政治,但“一切有关军民利害者,许当该有司、在野贤人、有志壮士、质朴农夫、商贾技艺,皆可言之,诸人毋得阻挡”。东林党人沈思孝在援引碑文时,有意回避了生员不得妄议的字句,却放大了各色人等议政的含义。于是我们可以看到,在涉及朝鲜政策、立储、矿税等重大国是上,东林党人无论是否言官,多有公开激烈的议论。 在东林党盛期,其言论与内阁形成对峙局面,东林党人言论的唯一敌人似乎就是中央政权。今人常注意王锡爵与顾宪成的一段问答:“娄江谓先生曰:‘近有怪事知之乎’?先生曰:‘何也’?曰:‘内阁所是,外论必以为非;内阁所非,外论必以为是’。先生曰:‘外间亦有怪事。’娄江曰:‘何也?’曰:‘外论所是,内阁必以为非;外论所非,内阁必以为是’。”由此可见双方对立之,而究其实质,还是作为士人联盟的东林党人,通过言路向中央政权要求分权。学者张宪博指出,万历十年以后的内阁,完全是皇帝的御用工具,因此东林党人与内阁之间的矛盾,实是与皇权的对抗。推举李三才入阁,即表现出东林党人希望控制内阁,进而在国家事务和体制运作中处于主导地位。这是近代因素出现后,君主权力衰落并被逐渐分解过程中必然出现的一幕。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日常奏疏言论,东林党人还特地编辑出版了《万历邸钞》、《万历疏钞》等书籍。收录的多是东林党人就国是提出意见的上疏,过去却被隐匿、留中,或者禁止在邸报上转载。他们将这些疏奏结集刻印,不但可集中展示东林党人的政见,形成一种政治宣传,更是对隐形言路封锁的一种突破。由此,党人朋友式的结合被公诸于众,那些说出而未得到倾听的言论,也因之传播开来。 在庙堂,东林党人则争言路之独立与扩大;于江湖,东林党人则借由书院讲学建立同人网络。网络的核心当然是顾宪成与高攀龙在无锡主持的东林书院。黄宗羲在《明儒学案》中说,高、顾二人复兴东林书院,“讲学其中。每月三日远近集者数百人,以为纪纲世界,全要是非明白。小人闻而恶之,庙堂之上,行一正事,发一正论,俱目之为东林党人。”由此可见,东林书院的公开讲学虽然每月只有三日,每次数百人,却不仅限于讲学,还臧否政事人物,甚至能影响中央政局。顾宪成在《东林商语》中更和盘托出同人之抱负:“自古未有关门闭户独自做成的圣贤,自古圣贤未有绝类离群孤立无与之学问。吾群一乡之善士讲习,即一乡之善皆收而为吾之善,而精神充满一乡矣。群一国之善士讲习,即一国之善皆收而为吾之善,而精神充满一国矣。群天下之善士讲习,即天下之善皆收为吾之善,而精神充满乎天下矣。”书院讲学由一地出发,开花散叶,合纵连横,最终达成“天下善士”之聚合。值得注意的是,顾宪成、高攀龙均是商贾之子,特别注意市民及工商阶层的利益,他们提出“恤穷人、体富民”,主张“曲体商人之意”,惠商恤民,减轻赋税,实际上形成了为地方士人、工商、普通市民等阶层联合代言的格局。 在东林书院感召下,江南书院闻风而起者甚多,重要的如常州经正堂、金坛志矩堂、宜兴明道书院、虞山文学书院等,以顾宪成等为精神导师,“皆捧珠盘,请先生莅焉”。书院讲习之风更扩而广之,终于形成所谓四大书院为主的全国性网络,即东林书院、江西的江右书院、福建的紫阳书院、陕西的关中书院。通过书院山长、骨干成员之间的交往而形成的全国性人际网络,也成为东林党政治运动的后援。因此天启年间,阉党得势,立即拆毁东林书院,同时关闭关中、江右、徽州等地的各书院。 党社之流弊 东林党人以“天下公理”自恃,往往流出一种相当强烈的道德优越感。当时天下士人,凡不入东林者,每被唾斥,似乎东林党人就垄断了世间的真理与道义。而此种强烈的道德优越感所对应的,往往却又是并不精通国是政务的迂腐。因此东林党人在与阉党、浙党等斗争的过程中,常沦为“为党争而党争”,乃至意气用事,抱团取暖,党同伐异。就连其精神领袖顾宪成也承认,“今日议论纷纭,诚若冰炭……大多都起于意见之歧,而成于意气之激耳”。 到东林党衰落,复社崛起,抱团取暖之流弊更甚。复社又称小东林,但其组织较东林更为严密。创始人张溥十分注重组织的联合与统一,“成于数人之志,而后渐广以天下之意”。在士人自下而上的分权方面,复社的表现确更突出。张溥终生“曾未一日服官”,里居在乡,却可以与复社大佬一起“遥执朝政”。复社成员在国家体制中的渗透也越发显著,譬如周延儒再召入阁,即全由复社策成。在政治运作上,复社的力量超过东林党,主要在于前者多为在朝或在野官员,后者却是无功名生员与官员的联盟,政治参与的社会层面更广,自下而上的分权效果也更显著。复社统一各社,更显示了不受国家控制的社会力量的横向整合,意味着社会政治由单维趋向多维。 然而,在分权的运动中,知识分子也可能为权力腐蚀。复社以制艺选文立社,本是士子读书会文的地方,后来却沦为势利场所。当时读书人凡是入复社,就有中科举的希望。复社的两大台柱子,张溥与张采,前者称西张先生,后者称南张先生,常人谁也不敢直呼其名。二张实是科举利益联盟的寡头,通过公荐、独荐、转荐等手段把持岁试。局外者常根据二张之荐在考前私拟等第名数,及榜发后八九不离十。复社既有登龙门之术,自然吸引广大士子加入,拥有雄厚群众基础,而“保送”复社中人得中科举,又能增加庙堂内自己人的说话分量,长此以往遂形成强大气场,然堕落也正自开始。明亡后,不少复社中人不能保气节,与在科考中长期舞弄关节或也有不小干系。 “明亡于党争”之再审视 今人常有“明亡于党争”之说,尤有对东林党的苛论,似乎其罪孽甚至大过阉党。这实在是不通之论。 诚然,东林党、复社等对明亡并非无责,当时夏彝仲有段议论颇为持平:“二党(笔者按:阉党与东林党)之于国事,皆不可谓无罪……东林中亦多败类,及攻东林者,亦间有清操独立之人。然其领袖之人,殆天渊也。东林之持论高,而于筹敌制寇卒无实着。攻东林者自谓孤立任怨,然未尝为朝廷振一法纪,徒以忮刻胜,可谓之聚怨,不可谓之任恐也。其无济国事,两者同讥。……若两党之最可恨者,专喜逢迎附会,若有进和平之说者,即疑其异己,必操戈随之,虽有贤者,畏其辨而不能持,亦有因友及友、并亲戚门墙之相连者,必多方猜防,务抑其进而后止,激而愈甚,后忿深前,身家两败,而国运随之。谓皆高皇帝之罪人可也”。这段话对东林党之毛病可算说得痛切,但也未肆意放大,任意栽赃。 实际上,明亡原因相当复杂,既有传统史家钱穆、傅斯年、郭沫若等指出的西部的李自成起义和北方的边患等表面原因,也有后人指出的瘟疫、大旱等天灾的偶然因素,更有帝国政治、经济、社会结构等深层原因。美国学者彭慕兰将明亡归结于“国家能力的持续下降”,有学者进一步解释了其原因:一是中国封建势力的变本加厉,所谓官无封建而吏有封建;二是儒学蜕化为道学,精英阶层对于经济财政司法一片茫然,无法承担由宗法国家向近代民族国家的转换;三是豪门巨富与新兴商人的勾结,土地兼并未能抑制,市场垄断复又加剧,造成生产者和一般小农流离失所,生产力大幅度下降;四是税收长期无着,无以养兵,故武备废弛,不堪一击;五是明朝金融很大程度上依赖美洲的白银流入,而美洲白银的出口又在1630-1650年间剧烈下降。 俱往矣,明亡已367年。现在看来,东林党、复社等晚明党社,以“天下公议”聚集以士人为主的地方力量,尊重朋友的平等关系,形成社会组织的横向联系,并通过扩张言路、书院讲学及干涉人事、影响科考等手段,开展对皇权的分权运动,虽然在君权的恣意、阉党的残毒以及自身的缺陷等因素下不免于失败,但毕竟是中国近世影响深远的具备初级民主形式的运动,甚至可能意味着市民社会在中国的发端,而其间蕴藏的知识分子“天下为公”的社会责任感、公共良心及经世致用的理想,至今仍闪现出不绝如缕的光芒。然而,在朝廷的架构内想着天下的事,毕竟是他们最深刻的悲剧所在。 宋石男 谁搞亡了明朝?东林党“君子”疯狂“偷税漏税” 经济观察网 特约作者 图门巴雅尔 1644年农历甲申年三月,闯王李自成的大军攻破北京,三十五岁的崇祯皇帝让太监敲响紧急状态下召集官兵勤王的大钟。可平时那些在朝廷上慷慨激昂的东林党,无一人出现,早就作鸟兽散了。只有太监王承恩陪在旁边。真正成了孤家寡人吊死在紫禁城北面煤山一棵槐树上。 崇祯吊死的时候,太监的评价是“若魏忠贤还在,天下本不会如此的。”文官的评价是:“独夫授首,何足道哉!” 崇祯皇帝对东林党的遗恨:朕非亡国之君,诸臣尽为亡国之臣。 可惜,崇祯到死的时候才发现东林党“偷税漏税”的真面目 在明朝后期有一个“怪现象”——任何国家加强对私人经济活动控制的政策,任何国家试图增加工商业税收的行为,都必然遭到他们在朝廷的利益代言人——东林党坚决一致的抵制排斥,而且这样的抵制活动,几乎无一例外的获得了成功,而且这样的成功进一步让他们相信自己的正确性。“不与民争利,藏富于民”几乎成了他们无往而不胜的理论法宝,“农本商末”在他们那里的意思仅仅是你国家要打就只能打农业的主意,你要增加农业赋税,可以商量,你如果想要增加工商业税收,那就休想!“不言利,只言义”,那都是对国家政府,对皇帝说的话,意思是你政府,你皇帝只要说说义就可以了,来说利就不好,就不光彩! 明代的财政在万历之前以农业税为主。而张居正改革重在税收,重点从征收收农业税,转移到征收工商业的税收。这自然大大触动了江南的工商利益集团,在这个背景下,东林党开始形成。 张居正一死,他们就废除这个税收制度。想逃税,没那么容易!万历皇帝心知继续征收微薄的农业税,不但国库不够用,而且农民也无法忍受。万历仍想方设法从江南的资本家中收入税收。由于管理外库的的户部不接受工商税,只收农业税,万历便把工商税收到内库。这就是所谓的万历贪财之迷。而实际上,万历三大征所用的钱,正是内库的工商税。 通过“廷击”、“红丸”、“移宫”三案的精彩演出,东林党终于在万历死后第一次把持了朝政。他们马上逼迫泰昌废除了各项工商税收。当时中国各地区的发展及不平衡。江南工商发达,而几乎不用交什么税。北方各省的农民则难以忍受高高的税收,一遇到天灾更是食不果腹。 正当北方农民水深火热之时,江南的行商坐贾们又是怎样一番情景?《金瓶梅》中的西门庆不仅仅是明朝成化以来广泛流行的房中术和性享乐主义风潮下一位虚拟的集大成者,他的故事更是真实再现了晚明江南“市井贩鬻”、“逐末营利”的商业盛景。从中我们可以窥见其时其地,那些为富不仁者的真实面目。 西门庆除了正常的经营方式外,还涉嫌偷税漏税。按照明朝税制,三十税一。《第八十一回 韩道国拐财远遁汤来保欺主背恩》中,韩道国一万两银子的绸缎货物,应当纳税300多两银子。但经过税卡时,西门庆启动关系网,用50两银子行贿,得了钱老爷一封人情书信,过税卡时,货物“两箱并一箱,三停只报了两停”,最后货也不验,只交了35两5钱银子,就蒙混过关。当然,事后西门庆还要送一份厚礼给钞关。大概连交税带送礼,只花了100两银子。来保的货船从南京来,西门庆又用100两银子行贿,备了酒席礼物送给税官谢主事,至少漏税五六百两银子。——在这里,国家吃了大亏,税官得了小利,获利最大的是西门庆。 然而,辽东战事吃紧,国库空虚。怎么办!? 正是这种背景下,魏忠贤出现了。怎么做的,当然是找东林党人交税。经过几年时间,国库开始又充足起来。各地开始出现魏忠贤的生祠。东林党怎么坐得住呢! 天启的死是好机会。崇祯站在了东林党一边。东林党欲杀魏忠贤而后快,然而崇祯只免除了他的职务,令其守陵。魏忠贤忧愤而死,崇祯厚葬之。 东林党又掌权了。当然,废除工商税是第一步。 至于辽东,怎么少花钱怎么搞。辽东缺饷,愈演愈烈。加上各层军官的层层盘剥,士兵拿到手的很少,士气及为低下。明军的将领天天写奏折要钱,崇祯皇帝一筹莫展。东林党则指责辽东军官指挥不当,作战不力,贪污军饷。节流往往流于道德说教;不开源怎么行!当然,东林党不会增收工商税,负担自然又落到农民身上。 终于,最贫穷的西北农民起义了。还攻进了北京,崇祯自杀。吴三桂引清军入关,悲剧开始了。 国破家亡,人财皆失,时人短视,疯狂逃税数十年,自以为占了大便宜,却不知这实乃地地道道的自杀之举,可悲可叹。 东林党人一方面指责皇帝与民逐利,而他们自己何尝不言利?简直就是对利言到了缁铢必究的程度,国家要想增加一丁点的商业税收都好似老虎拔牙一般困难。类似汉武帝时期那种加强对私人经济管制,对偷税漏税行为严厉打击的政策,在明朝,那是休想得以成功实施的,连做梦都不要想。 让我们看看汉武大帝是如果严惩偷税漏税者的 在与匈奴的战争后,汉帝国的国库为之一空,汉武帝必须要推出一种创新的聚敛财富手法,才能使战争和自己的享乐生活继续下去。于是,元狩四年(前119年),他颁布了“算缗(min)”和“告缗”令。 所谓“算缗”,就是对商人和手工业者征收财产税,规定商人财产每二千钱抽税一算(一百二十钱),手工业者每四千钱抽税一算,非吏比者、三老、北边骑士的每辆车抽税一算,商人的车每辆征收二算,五丈以上的船每条征税一算。同时为了避免这些人逃掉商人的身份,武帝还特意为他们另立一户口册——称为“市籍”。 在“市籍”中的每个人都要主动向政府自报个人财产,如有隐瞒不报或自报不实的,鼓励知情者揭发检举,这就是“告缗”。 如果不再向下看,我们很为武帝的这一举措拍手称快。商人牟利与农夫不同,其所得与所付出在任何时代都不成正比,这样的人有交纳高税的义务。但是,人性是贪婪的,每个人都希望得到的多,付出的少,税越低越好。汉武帝时代的商人不会因为自己少交纳了税而感到伤了自尊,也不会觉得自己没有尽权利而感到害羞。 武帝当然知道这一点,所以鼓励告发,并且奖励告密者。凡揭发属实,被告者的财产则全部没收,并罚戍边一年,没收的资产分一半给告发人,以作奖励。 但是在执行中,困难还是有的。比如有官员与商人勾结,帮助商人逃税。武帝在处理了这样的几位官员后,于前117年,特意任命杨可主持“告缗”。也就是说,专门成立了一个由杨可负责的机构,这个机构如同今天的信访办,接纳的人就是那些告密者,而工作内容主要是针对被告发逃税的商人。三年后,杨可的工作业绩突飞猛进,武帝再申告缗令。一时间,全民上下,尤其是那些受苦受累的农夫得到了向富人报复的机会,他们或是三五成群,或是单枪匹马,从帝国的各个角落来到京城,进行告密。 据说,杨可这个部门如同今天饭菜特别可口的特色饭店,来吃饭的人都要提前领号,很久之后才能接见自己。“告缗”的结果,让汉武帝非常满意,朝廷得到了以亿计的财物,田宅无数,许多商人中产之家只好宣布破产。 不过,一种制度的目的如果不纯粹,那么,在其执行时,就会被人利用。在如火如荼的经济告密的背后,往往掺杂了许多人私人目的。比如,有人就通过朝廷鼓励的“告缗”,把平时的怨家给轻松地解决了。当告密如同秦国时已经成为国家法律,那么,遵纪守法就成了百姓的义务。即使无密可告,因为有激励因素在里面,许多人也会找出秘密来上告。 汉武帝以其雄才大略,筹措了雄厚的资金,最终打败匈奴,攻占南越、东越(广东、广西),建立了“东西9302里,南北13368里”(《汉书·地理志》),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西汉帝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