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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尧典》行政和谐思想的现代阐释 曾宪年 《尚书》是我国最早最古老的一部记载古代帝王圣贤言行事迹的历史文献汇编。司马迁在其《史记·太史公自序》指出此书“记先王之事,故长于政”,充分说明《尚书》具有长于政的内在特质。同时,《尚书·尧典》既是对我国华夏文明的初始阶段“天下为公”和谐社会状况的描绘,又是我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对中国最古老的国家行政首脑尧与舜执政与行政过程的记载和赞颂,这些记载和赞颂无一不体现着我国古代行政和谐思想,这些思想长期以来一直被历代统治阶级视为行政的圣经圣典和行为楷模。今天,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挖掘和整理《尚书·尧典》中的行政和谐思想,仍能为广大的行政管理者提供借鉴和参考。 一、“钦明文思安安”,行政主体身心和谐是行政和谐的基础 和谐社会作为人类永恒的生命主题和价值追求,它是一种信仰、一种文化和一种社会实践。它必然要求社会的行政主体行政和谐,也必然要求行政主体具备身心和谐的道德素质。《尚书·尧典》开篇第一小节就很好地体现这一思想:“曰若稽古帝尧,曰放勋,钦、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让,光被四表,格于上下。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1]这里“曰若”,为语首助词;“稽”,为考察;“尧”,为帝名;“放勋”,相传为尧名字。“钦、明、文、思、安安”,为赞美尧身心和谐的道德素质的赞美词,古人郑玄注曰:“敬事节用谓之钦,照临四方为之明,经天纬地为之文,虑深通敏为之思。”[2]“安安”,赞美尧具有宽容温和、包容大度的品德。也就是说,当尧具有这种“钦、明、文、思、安安”身心和谐的道德素质,则能在其行政行为中做到“允恭克让,光被四表,格于上下。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实现“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的社会和谐。这里,“允恭克让”指尧对工作恭勤认真又能推贤让能、重用人才;“光被四表,格于上下”指尧的道德光辉充塞四海之外,至于天地上下;“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中的百姓指的是“百官”。这句话的大意是:尧工作以身作则闪耀着他的大德,亲和九族,九族和睦,为朝中百官做出表率;而“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就是说朝中的百官协调好后,就进而协调与万国诸侯的关系,使普天下庶民都亲善和美,天下风俗淳朴和美。这段话始终以尧为叙述的核心,主要目的就是赞颂当时最高行政主体尧“钦、明、文、思、安安”的高尚品德,赞颂尧“允恭克让”、“亲九族”、“平章百姓”、“协和万邦”和谐行政的措施和方法,赞颂尧所创造的“黎民于变时雍”的和谐社会,突出尧作为行政主体个人身心素质是行政和谐的基础。 行政主体个人身心素质和谐是行政和谐的基础,《尚书·尧典》还引用尧禅帝位于舜的历史事实来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丹朱是尧的儿子,尧不因为丹朱是自己的儿子、也不因为有臣子的推荐,就任人唯亲,授帝位于丹朱,他认为丹朱“嚣讼”,即认为丹朱讲假话,好争辩,不能委以重任;而是从社会和天下百姓的利益出发,为社会的和谐,寻找德行高尚能济苍生的贤能之人来继承他的事业。当臣下向尧举荐舜为其继承者之际,尧首先关注的是舜的个人品行如何?四方诸侯之长对舜的评价是:舜是“瞽子,父顽,母嚚,象傲;克谐以孝,烝烝,不格奸。”[3]也就是说,舜生长的家庭环境相当恶劣,他是瞎子乐手的儿子,其父心术不正,母亲又善于说谎(嚚:言不忠信),其弟象很傲慢,而舜都能和他们和睦相处,以自己美德善行感化他们,使全家人均能弃恶从善。尧不但认真听取臣下对舜的推荐和赞誉,而且对舜进行“慎徽五典,五典克从;纳于百揆,百揆时叙;宾于四门,四门穆穆;纳于大麓,烈风雷雨弗迷”,“询事考言,乃言底可绩,三载”的考核,最后才让舜“汝陟帝位”[4]。尧对舜的考核“慎徽五典”、“纳于百揆”、“宾于四门”、“纳于大麓”,均是置舜于一些纷繁复杂的事务之中,考核舜是否具有身心和谐的道德素质以及是否有建立在此基础上的行政和谐能力,只有当考核的结果满意时,尧才最终让舜“陟帝位”。尧全面考核舜,首先,就是叫舜谨慎地推行五种伦常礼教,舜能把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和子孝五种伦常礼教推行得很好;其次,纳舜于百官之上,舜整饬百官承顺有序;再次,叫舜展四方之门接待诸侯来朝,舜能使诸侯宾客肃穆有礼地觐见尧;第四,叫舜入山林川泽,摄行祭事于泰山之麓,舜烈风雷雨不迷乱,阴阳能调和。最后,尧对舜说:你谋划政事很周到,你的言行举止得当,你提的建议实施也很成功,已经三年了,你登帝位吧!这样,尧顺利禅让帝位于舜。以后,舜又顺利禅让帝位于禹,中国历史上把尧舜禹三代追求身心和谐,以行政和谐促社会和谐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誉为“三圣传授心法”[5]。这“三圣传授心法”对中国社会的和谐与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食哉惟时柔远能迩”,社会和谐是行政和谐的目的 毋庸置疑,行政主体具备身心和谐的道德素质,就能在行政过程中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促进社会各要素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和发展,以实现社会和谐。《尚书·尧典》从三个方面体现了这一思想。 首先,强调行政和谐应以人为本,关心百姓。尧告诫下属官员要做到:“食哉惟时!柔远能迩,惇德允元,而难任人,蛮夷率服。”[6]这里“食哉惟时”,宋学代表作《蔡传》解释为:“王政以食为首,农事以时为先。舜言足食之道,惟在于不违农时也。”[7]“柔远能迩”,柔:安也,迩:近也。能安远者,先能安近。“惇德允元”,郑玄注:“元,善也。”允,确实,即讲求人的品德“厚德真善”。“而难任人”,任者、壬,佞也;佞人、邪佞之才,即专谄媚以做凶恶事的坏人;难者、阻也、拒也。这就是强调行政和谐必须做到:行政以食为天,农事以时为先,能安远者首先须安近,惇厚德行,信任善人,远绝巧佞之人,这样就能使四方蛮夷之族受感化而相率归服。 为做到“食哉惟时”,使人民衣食无忧,舜叫弃担任主管农政的后稷,告诉弃“黎民阻饥,汝后稷,播时百谷”,为解决人民的吃饭问题,指导人民做好播种百谷的工作,人们衣食无忧,才能保持社会的稳定。行政和谐应以人为本,当洪水滔天,人们的生命财产受到损害时,舜忧人们之忧:“下民其咨,有能俾?”[8]这里,“咨”是忧的意思,“俾”,使也;“”,治理,即要求臣下推荐能治水的能人承担治水的重任。当禹治水有功,舜大加赞赏,又委禹以重任做司空。舜憎恶那些爱进谗言的人、憎恨那些危害社会和百姓的行为,对龙说:“命汝作纳言,夙夜出纳朕命,惟允!”[9]要龙做纳言之官,时刻把舜的命令传达给百姓,又及时把百姓的意见反映转告给舜,做到实事求是。为使下属尽职尽责为人民办实事,舜对待他所任用的人要求严格,告诫他们说:“钦哉!惟时亮天功。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庶绩咸熙。”[10]告诫他们:“敬重你们所膺受的重任,各尽其职,完成你们所膺受的上天的事功。而后每三年进行一次考绩。经过三次考绩,将黜退没有成绩的,晋升有功劳的,这样就能使行政、社会和国家都走向和谐。” 其次,强调行政和谐应宽严相济,营造一个和谐的人文氛围。面对“蛮夷猾夏,寇贼奸宄”,即境外蛮夷肆意骚扰、侵犯中国,国内则寇贼横行、抢劫杀人、盗贼奸淫之事层出不穷的事实,舜指派皋陶担任兼掌军事和刑狱的长官,专门从事“五刑有服,五服三就。五流有宅,五宅三居”[11]工作。这里“五刑”,就是甲兵、斧钺、刀锯、钻笮、鞭扑五种刑罚;“五服三就”,就是用这五种刑罚处罚人应在三个不同的处所;“五流有宅,五宅三居”,“五流”就是五种流放刑罚,“宅”为住所、居住的地方,“五宅三居”,就是五种流刑的住所按距离分为居远、居远近之中、居近三等;强调刑罚应“惟明克允!”[12]即刑罚实施一定要明察公平,处罚得当才能使受刑者信服。 为使刑罚实施做到“惟明克允”,舜强调宽严相济。宽,则在刑罚的适用过程中,舜叫主刑官能轻则轻,“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眚灾肆赦,怙终贼刑。”并且告诫下属:“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其大意为:根据犯罪的轻重适用刑罚,可以在衣服冠履上用不同的颜色画像之法以施行象刑(象征之刑)作为主刑,可以流放之法宽宥犯罪以代替五刑,可以鞭笞为办理公事而犯错误者所用之刑,可以榎楚(扑:古代打人工具)为不服从教育者所用之刑,可以用金来赎刑。凡过失(眚)而造成的灾害,可直赦。有恃而犯,且始终怙恶不悛则必处刑。一再告诫主刑官,谨慎啊!谨慎啊!刑罚会伤害人,实施要慎重!严,则对有恃而犯且始终怙恶不悛者,则必处贼刑,舜“流共工于幽州,放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13]。这里“共工”、“兜”、“鲧”原均为帝尧的臣子,都因为犯不可饶恕的错误,都被处以流刑,分别被流放到边远的“幽州”、“崇山”、“羽山”;“三苗”为古代民族名,相传为蚩尤的后代,俗称为“南蛮”,因经常聚众兴风作乱,尧舜相继与之作了长期的斗争,“三危”为西裔之地,“窜三苗于三危”就是把苗族中捣乱分子放逐“三危”,这样四罪并罚,使普天下人民都心服,社会和谐。 第三,强调行政和谐应典乐兴教育,促进社会和谐。应当充分肯定,提高人的素质,是行政主体促进社会和谐应有的措施和方法。这点,在《尚书·尧典》中也得到体现,舜根据当时社会“百姓不亲,五品不逊”的现状,安排契作司徒“敬敷五教”,所谓“五品”指的是“父母兄弟子”,“逊”即顺的意思;而“敬敷五教”的“敬”就是“圣贤之事无不敬,此又事之大者,故特以敬言之”,即要求契虔敬地在人民群众中推行“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这五种教育,并指出在实施的过程中应“在宽”[14],不要采取严峻粗暴的行为,而要以宽柔的态度和行为施教,使人民乐于接受。 典乐兴教育,舜从未成年人抓起。他叫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夔曰:‘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15]这里,“典”即主管,“典乐”,主管音乐的官;“胄子”为未成年人,“教胄子”即教导国子学中的未成年人,强调要把他们培养成为正直而温和,宽宏而又严肃,刚直而不苛虐,宽大简略而不傲慢的有用人才。 三、“钦若昊天敬授民时”,人与自然和谐 是行政和谐追求的目标千百年来,人类备受自然现象和自然灾害的蹂躏。人与自然的不和谐,不但使人类的生存环境受到严重的威胁,而且也使社会动荡不安。人类社会走向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必不可少的,因此,人与自然的和谐不但是社会和谐的组成部分,也是行政和谐不断追求的目标。 实践证明,自然不能为人类所征服,人类只能不断地认识自然,把握自然规律,适应自然,利用自然为人类服务。这一点,《尚书·尧典》作了比较详尽的描写和记载: 首先,描述尧“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这里“羲和”为羲氏、和氏二家;“钦若昊天”,“钦”,敬也;“若”,顺也,即任命羲氏、和氏按照天上星历现象去认识日月星辰,把观测天象所得的节令知识传授给人民,以定农时,以便人民按时耕作,不误农时。广袤宇宙,变化万千,为了“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实现“敬授民时”,尧又分别派羲仲、羲叔、和仲、和叔四人分驻东、南、西、北四方,各负其“钦若昊天”责任,教授人们认识自然,把握自然,追求人与自然和谐。 其次,分别描述一年四季。春天,尧“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旸谷,寅宾出日,平秩东作。日中,星鸟,以殷仲春。厥民析,鸟兽孳尾”。宅,居住;即命羲仲居东方嵎夷日出之处叫旸谷的地方,恭候、迎接太阳,然后敦促人们在春天,各项农作活动按顺序进行。当白昼和黑夜一样长的日子,傍晚在南方天空正中看到鸟星,那就是仲春(春分)的节令到了,这时气候暖和,万物复苏,告诉人们走出屋子,开始一年的耕作,在田野里耕耘播种,这时也是鸟兽繁殖的时期。 夏天,尧“申命羲叔宅南交,平秩南为,敬致。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厥民因,鸟兽希革”。尧又任命羲叔居南方的南交之地,主持对日的敬致之礼,督促人们在夏天,各项农作活动按顺序进行。当白昼最长的日子,傍晚在南方的天空正中看到大火之星(青龙七宿之一),那就是凭以确定仲夏(后称夏至)节令了。这时气候变热,应引导人们住在高处(注:避水患),农事繁忙之际,应引导人们无论长幼都走出来,帮助从事田野农事,这时,鸟畜也毛羽稀少以避炎热。 秋天,尧“分命和仲宅西曰昧谷,寅饯纳日,平秩西成。宵中,星虚,以殷仲秋。厥民夷,鸟兽毛毨”。尧任命和仲居西方太阳落下之地叫昧谷的地方,恭敬地送别落日,然后督促人们在秋天,各项农作物收成活动按顺序进行。当黑夜与白天一样长时,傍晚在南方的天空正中看到虚星(玄武七宿中间的虚宿),那就可以确定是仲秋(秋分)节令。这时候气候秋凉,农活都已完成,引导人们又回到平地居住,鸟畜也在长出新的羽毛。 冬天,尧“申命和叔宅朔方曰幽都,平在朔易。日短,星昴,以正仲冬。厥民隩,鸟兽鹬毛”[16]。尧任命和叔居北方叫幽都的地方,督促人们冬天的农作活动,也按顺序进行。当白天最短的日子,傍晚在南方天空正中看到昴星团,就可确定是仲冬(后称冬至),这时候天寒地冻,告诉人们都应住在屋子里面,鸟畜也生长出细细的毛以保温。 上述这些文字虽晦涩难懂,但记载了我国古代自尧舜开始,不断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从而催生了我国自尧舜时期以来,不断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的天人合一(社会和谐)的文化特质。在自然与人的关系问题上,长期以来,在西方人的思维中往往把自然作为满足人类自我欲望的索取对象,只要能满足人类自我欲望,可不计任何手段,向自然掠夺。这是与西方资源缺乏、人们长期从事海洋、商业的活动方式相适应。而我国,尧舜以来几千年的农耕文化,农业活动方式是与天时地利、风霜雨雪的自然节奏息息相关,人们的生产与生活活动方式不是从外部去征服自然,而是探索天地自然的内在活动的规律性、时节性,以便制天命而用之。这样,就决定着我国人们的生产与生活活动方式,不是去征服自然,而是认识、把握、适应、利用自然,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也决定着产生于尧舜时期的行政和谐思想是服务和服从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天人合一文化特质的。 今天,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宏伟目标,胡锦涛主席提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充分体现了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行政和谐思想,既是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批判继承和发扬,又是对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执政水平和执政目标的高度概括。这昭示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梦想——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即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 参考文献: [1][2][3][4][6][7][8][9][10][11][12][13][14][15][16]顾颉刚、刘起:《尚书校释译论》第一册,中华书局,2005年。 [5]刘起:《尚书学史》,中华书局,1989年。 (《湖南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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