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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歌·湘夫人》考(节选) 张国荣 《湘夫人》中的“筑室”,再现了古代越族初民们的房屋建筑 《湘夫人》中的“筑室”,不仅从建材到构造具有母系氏族社会房屋建筑的时代特点,而且再现了母系氏族社会房屋建筑的群体美。 “筑室”中的“播芳椒兮成堂”,在马家窑与半坡村等遗址中,就有这种称“堂”的大房子遗迹。有的在氏族聚落中心,有的与小房子夹杂在一起。它是氏族成员的公共住所,兼作氏族集体活动场所,而“筑室”中的“建芳馨兮庑门”,朱熹注:“庑,堂下周屋也。”很显然,《湘夫人》中这种“堂”与“堂下周屋”之间构成的主客关系及内院与外院之间构成的主客关系,正是母系氏族社会房屋建筑群体美的显著标志。 《湘夫人》中女神的性爱生活,再现了越族初氏们的 “阿注婚”的走婚生活 朱熹《楚辞辨证》说:“《九歌》诸篇,宾主彼我之辞,最为难辨,旧说往往乱之,故文意多不属,今颇已正之矣。”朱熹这段话,深刻地说明了辨明《九歌》诸篇中的宾、主、彼、我之辞,对理解祭歌文意的重要性。《湘夫人》就是这样,根据祭歌中的兴句所示,《湘夫人》采用的是古代民间情歌的对唱形式。细察对歌的歌辞,令人惊异的是:《湘夫人》中“帝子”的性爱,与神话中二妃的爱情竟大不相同;若将祭歌中“湘夫人”的性爱生活与当今云南永宁纳西族的“阿注婚”相比,却又惊人地相似。 所谓“阿注”,意为亲密的伴侣,男女双方皆可称之,永宁纳西族的“阿注婚”,是一种以女系为主,临时结交同居为婚的类型,“男阿注”只从妻同居,生产、收益均属于男方原家族,是母系氏族外婚的一种对偶婚。男子向外到“女阿注”家同居,女子在家招来外家“男阿注”,女子地位在家族中居上,男子从属。《湘夫人》中女神的性爱正是如此。 神话中帝舜与二妃的爱情,是阶级社会中妇女从一而 终的爱情 高尔基说:“一般说来,神话乃是自然现象,对自然的斗争,以及社会生活在广大的艺术概括中的反映。” 帝舜是中原华夏民族的始祖神。袁珂先生说:“帝俊,就是那个生了殷民族的始祖契和周民族的始祖后稷的帝喾,也就是那个在历山脚下用象来耕田后来当了皇帝的舜。” 神话中帝舜与二妃是配偶之神。刘向《列女传》:“舜陟方死于苍梧,二妃死于江、湘之间。”郦道元《水经注》:“大舜之陟方也,二妃从征,溺于湘江,神游洞庭之渊,出入潇湘之浦。”《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始皇南巡,至湘山祠,遇大风,“上问博士曰:‘湘君何神?’博士对曰:‘闻之尧之女,舜之妻,而葬此’”。综合上述神话的大意是:帝舜南巡,最初二妃同往,到了洞庭湖畔的君山分手了。后来听到帝舜死于苍梧之野的消息,南望痛哭,自沉湘江,当地居民将她们埋葬起来,并立祠祭祀,尊奉她们为“湘妃”。上述神话中二妃以身殉情的举动表明,帝舜与二妃的爱情,是阶级社会妇女从一而终的爱情。 《湘夫人》中的“帝子”,原是一个已不为人所知的洞庭女神 《湘夫人》中“帝子”的性爱与神话中二妃的爱情完全不同表明,祭歌在附丽二妃神话以前,就已长期存在,并曾附丽过流传在湘江流域和洞庭湖畔的初民中的有关神话。 《湘夫人》在附丽二妃神话前,曾附丽过什么神话呢? 从祭歌描写的女神的性爱生活,以及“筑室”所显示的时代特征来看,《湘夫人》产生于母系氏族社会时期。既然“湘君”是湘水神,是“湘夫人”的“男阿注”,而母系氏族社会的“男阿注”是“从妻同居”的。那么,“筑室”在洞庭湖区的“湘夫人”应为洞庭湖神。因此《湘夫人》最初附丽的应是湘水神与洞庭湖神的性爱生活的神话。祭祀的应是洞庭湖神。 在二妃神话中,仍隐约可见洞庭女神的踪影。如,“二妃死于江湘之间”;“神游洞庭之渊”;“是常游于江渊,澧沅之风,交潇湘之渊,是在九江之间,出入必以飘风暴雨”。上述记载虽然闪烁其词,但仍然可见叱咤风云的洞庭女神的身影,说明《湘夫人》最初附丽的二妃神话中的女神,曾有洞庭湖神的踪影。只是在长时间的口头流传中,人们按照封建社会“夫为妻纲”“妻从夫居”等礼教,逐渐将二妃也变成了“湘水神”。 范文澜《中国通史》说:(楚国)“在广大国境内,有苗族华族和许多其他种族,居民相互间交流文化,产生以巫文化融合华夏文化为基本的楚文化。各种族也就在同一文化中大体融合了。”的确如此,纵观《湘夫人》中的女神,她从越族巴蛇到华夏二妃,从洞庭湖之神到湘水之神的演变历程,正是巫文化融合华夏文化,各种族在同一文化中大体融合的光辉历程。因此,《湘夫人》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瑰宝! (《益阳师专学报》198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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