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论尧舜
侯外庐
孔子对于先王之教《诗》、《书》、《礼》、《乐》是最有教养的人,谓“不学《诗》无以言,不学《礼》无以立”。他对于郁郁乎文哉的周制是梦而从之的。故禘祖之义,他说如果能知道的话,治天下如示诸掌。《论语》记载云:“周公谓鲁公(伯禽)曰:君子不施(本作弛)其亲,不使大臣怨乎不以,故旧无大故,则不弃也,无求备于一人。”他对于氏族宗法政治是寄着相对的正义心。然而,正如他说,天下无道政在大夫,故旧遗弃而民偷,所谓“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文指《诗》、《礼》,他知道的周制颇详,对于夏殷之礼因文献不足不能征之,故所言者遂“还原”于一般的原则,这原则便是人类道德的性能,其详于各种道德情操之说明,如心理要素的礼、孝、仁、义、敬、爱、直、信、智、勇诸德。在“为礼卒于无别”而“贫富不以其道得之”的当时,客观上这些道德情操的规定是新的人性的。)
因此,尽管孔子的周制论是复古的,而其道德观则为新的国民行为方面所必要的。在这一问题上,中国没有走希腊的神话路径,而是把观念拜托于最一般的支配仪式上,好像“天皇机关说”的法理方法论,把“先王人格说”提到死活斗争历史的面前,先王在这时不仅是西周克配上帝的族祖,内容上已经相对地降到人类的世界。他是鬼神,故祭神如神在,同时他在内容上亦不是鬼神,故云,“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先王既附加了人性,所以他就成为一个人性的理想尺度。《论语》言尧舜禹汤,都是依据了道德观,便因了这一秘密。
子贡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
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焕乎其有文章。
禹,吾无间然矣!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
《论语·尧曰篇》为疑品,已为前人所详述,此处不能引为证明。就以上的话看来,尧舜禹在孔子的学说中是开始作为道德理想而规定。尤其云“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与”,乃针对了当时“不可救药”的氏族贵族,寄与着改良的正义。所以他说:
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三十年为世)。
对于尊王的管仲的调和政治,谓“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矣”,许之为“仁也”,而于没有“宗法”的夷狄,则谓“有君,不如诸夏之亡矣”。
(侯外庐:《中国古代社会史》,《民国丛书》第一编第76册,上海书店据新知书店1948年版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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