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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章懋撰)《楓山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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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9 10:02: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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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章懋撰)《楓山集》
卷三
雜著
《書》論
聖人之經,將以垂訓天下後世也。經而不訓,何以經為是。故其道易行,其事易為,依乎中庸,不貴苟難,使天下後世之人,無智愚賢不肖,皆可得而學焉者也。《書》之為經,帝王治天下之大經大法具焉。吾意夫子所録,必期之為法於天下傳於後世者也,然有不能無疑者。君臣父子,定位為不易之常也,君令臣從,父傳子繼,道之經也。舜、禹受終受命之禮,具於《典》、《謨》,湯、武鳴條、牧野之事,商、周之《書》詳焉,若此者非常不經,果可以為訓乎?曰:聖人之經,烏有不可訓者?特在乎學者察而識之耳。天下之事有常有變,而處事之術有經有權,堯、舜,朱、均之父子,湯、武,辛、癸之君臣,變也,非常也,未易以經言也。自堯、舜視之,則全父子之恩者吾之私,而為天下得人者公也,吾不可以私而害公;自湯、武視之,則守君臣之分者吾之私,而為天下去暴者公也,吾不可以私而廢公。於是不得已而禪授焉,放、伐焉者,權也。權雖非常行,固不可以為訓,然使天下後世知夫不幸而遭人倫之變者,有權以處之而不至於窮,是獨不可以訓耶?曰:使人人而權焉,則燕噲可堯、舜,莽、丕可舜、禹,而勝、廣、項籍之徒,皆湯、武矣。率天下之人而禍仁義者,未必非帝王之《書》也。聖經垂訓,果若是乎?曰:《經》之所録,蓋亦著夫聖人處變之道,而垂訓之意微寓乎其間耳,非曰人人而可權也。桐宫之事,孟子以為有伊尹之志,則可而致辟管叔,雖周公亦不能無過,故必有舜、禹之德,而天之歴數在焉,然後足以當堯、舜之譲;茍惡不辛、癸,心非湯、武,而欲援鳴條、牧野以實口,則是天下之罪人也,而可乎?故曰權非聖人不能用也。曰:權必聖人用之而衆人不得用焉,則是堯、舜、湯、武之事不可法,夫子雖著於《經》,亦虚文耳,其所以為訓安在?曰:惡是何言也?堯、舜之事,不以訓人之父而可以訓其子;湯、武之事,不以訓人之臣而可以訓其君。為子者曰吾不可以朱、均,吾而朱、均則父必堯、舜矣;為君者曰吾不可以辛、癸,吾而辛、癸則臣其湯、武乎?於是莫不懼焉以自修,處仁遷義皆為君子之歸,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相安於太古無事之天,此獨非聖經之訓耶?彼以為帝王之事,非中庸之道不可以訓者,非知《書》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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